Wednesday 29 June 2016

外圍組織 - 正信會


  • 名稱:日蓮正宗正信會
  • 寺院數:166所(含布教所、事務所)
  • 機關報:《繼命》新聞(每月1日、15日發行)
正信會成立經緯

正信會原本是日蓮正宗內被稱為「政治和尚」的僧侶組織,從1977年左右的第一次宗門事件,就一直抨擊學會,又與宗門路線激烈對抗,終遭宗門施予擯斥處分。打著「正信覺醒運動」的旗號,專門製造檀徒,企圖瓦解學會組織。1980年7月,成立「正信會」。對日顯的血脈相承亦存有疑義,完全不聽宗門指示,故自1981年2月至1984年2月為止,多達8次,合計約180位的僧侶遭到宗門的擯斥處分。此後,以各末寺為中心,獨自從事活動。但是其後,當現任住持死亡時,寺院即歸還宗門。

外圍組織 - 顯正會


  • 名稱:富士大石寺顯正會
  • 會長:淺井昭衛
  • 會員數:公稱約120萬人(實際不及10分之1)
  • 本部所在地:埼玉縣埼玉市大宮區壽能町1-72-1
  • 設施:會館29座、別館3座、事務所5所、預定興建會館4座 *截至2007年10月
  • 組織:壯年部、婦人部、男子部、女子部(活動成員8成是女性)
  • 寺院:典禮院(埼玉縣和光市)
  • 據點分佈:首都圈、東北、新瀉等,主要在日本東部
  • 機關報:《顯正新聞》(每月5、15、25日發行)
顯正會成立經緯

顯正會是始自1942年,淺井甚兵衛(現任會長・淺井昭衛之父)與妙光寺(東京品川區)信徒數人共組的「妙信講」。自1970年左右,提出當時宗門亦予駁斥的「國立戒壇論」。又趁1972年興建正本堂之際,抨擊「此非遺命之戒壇」,由於一再以充滿威脅、偏激的言行,醜化、中傷宗門及學會,而在1974年8月,遭到解散處分。同年10月,發動攻擊學會本部事件,主謀三人被判有罪。1982年,易名「日蓮正宗顯正會」;1996年12月,自稱「富士大石寺顯正會」,法人的立場則改稱「宗教法人顯正會」。

活動現況

  • 2004年以後,在日本各地散發《違背日蓮大聖人之日本必亡》的小冊子,四處鼓譟「國家滅亡」。
  • 顯正會員含幹部多半是20 ~ 30歲的年輕人,因對高中生、未成年人及年輕主婦階層強制進行傳教,軟禁、傷害事件層出不窮,形成社會問題,致屢遭警方盤訊。
  • 唆使會員進行激烈的反社會活動,會長淺井更作出荒誕無稽的「3個預言」。大放厥詞,妄言:將發生大地震、日本將滅亡、外國將攻來。淺井反覆無常,因而預言內容亦頻頻改變。
  • 最常採用誘拐的伎倆,突然打來電話,邀約在西餐廳等地見面,然後包含幹部模樣的數人便團團圍住,不入會不放人回家。
  • 不僅死纏爛打,只要填寫姓名、住址,唱題三聲,即視同「入會」,對年輕人一定要脅「不可告知父母家人」,因而發覺已被加會員往往為時已晚。

最近動向

  • 在2006年1月的日本公安調查廳報告書中,與奧姆真理教同被鎖定為「以偏離社會一般概念之特異主義、主張,展開種種活動」的「特異團體」。
  • 2007年1月,活動成員3人因有強迫嫌疑,遭神奈川縣警方進入顯正會本部搜索(遭到警方搜索本部的宗教團體,尚有「奧姆」、「法之華」、紀元會)。
  • 本部被警方搜索後,漸遭社會摒棄的顯正會,由會長淺井大肆批判「一切都是創價學會的陰謀」、「創價學會才是僭聖增上慢」。
  • 2007年5月,在日本東北舉辦萬人大會(岩手縣)。8月又在長野號召3萬人,舉行「成立50週年紀念大會」等。更以在全都道府縣興建會館為目標,圖謀擴大勢力。

Tuesday 28 June 2016

外圍組織- 妙觀講


  • 名稱:妙觀講
  • 講頭:大草一男
  • 講員數:約一萬人(活動成員約900人)
  • 指導教師:小川只道(理境坊住持、大石寺執事)
  • 本部所在地:東京都杉並區西荻北5-4-3
  • 據點分佈:首都圈、中部、長野等,主要在日本東部,及京都等的西部一帶。
  • 機關報刊:《曉鐘》雜誌、《妙觀》新聞
妙觀講成立經緯

妙觀講是始自法道院(東京・豐島區)所屬法華講的一個小組負責人,脫會者大草一男,於1977年12月,帶著209名的講員脫離組織,投靠本山塔中坊的理境坊(住持・小川只道)。1980年8月,日顯認可「妙觀講」的名稱,以迄於今。組織是按照折伏系統,以「班」為組成單位。其上層組織有「支區」,再上層有「支部」。中央設置「本部」(東京・杉並區)。活動成員多半是脫會者,與山崎正友等的背叛者保持密切關係,活動重點置於毒辣批判名譽會長及攻訐學會。

活動現況


  • 按照脫會者提供的名單資料,瞄準不太參加活動的學會員及獨居的高齡長者,惡質的唆使脫會,引起強奪御本尊事件。多半不報出妙觀講的名號,而自稱法華講,不經事先聯絡就逕訪學會員。
  • 在黑傳單事件中,遭日本最高法院兩度定罪。對學會展開批判,造謠中傷的機關報《慧妙》實際發行者即妙觀講。其活動與其他的法華講很明顯是站在同一條陣線。
  • 在日顯的法主時代,扮演親衛隊的角色,擔任日顯「親修」時的護衛,並積極製造脫會,從事諜報活動。在原法華講員的竊聽事件中,講頭大草亦遭糾彈有連帶責任。自2005年日如登座以來,在宗門內部的地位耐人尋味。

日如與妙觀講

1977年除籍之際,投靠日達法主的大草一派,持續猛烈抨擊法道院・早瀨日慈(現任法主日如之父),隔年的1978年迫使於法道院機關誌刊登「道歉」啟事。
甚至發行糾彈法道院的小冊子《除籍真相》。當時日慈在宗門是擔任總監的要職,在日達法主的命令下,被迫向聚集在大石寺的末寺全體住持,人手一冊分發此小冊子,備受屈辱,更被逼辭卸總監。當然,其子日如對妙觀講・大草恨之入骨,雙方暗鬥仍在持續。現在、妙觀講正全力撫平當年曾令現任法主之父垮台的那段過去。

《2008 教宣手冊》

Thursday 9 June 2016

法事Q&A

日蓮大聖人的佛法是救濟民眾的大正法,隨著時代的演變,加入了大聖人在世時所無的形式、儀式,且奉行宛如大聖人的化儀似地,如此渲染,當作寺院束縛信徒的工具。我們所推動的「宗教改革」,也就是要將僧侶所壟斷、並予權威化的種種儀式行事,回歸大聖人佛法本來的教義,藉由民眾的手使其蘇生的運動。因此,特就我們生活中,各種的法事、儀典,從佛法的本義,確認其本來應有的作法。

友人葬

Q 葬儀不請僧侶誦經,故人就不得成佛嗎?

A 絕對沒有那回事!本來、葬儀邀請僧侶誦經的習俗並非佛教的作法,日蓮大聖人也從未參加過信徒的葬儀。如今普遍在葬儀上邀請僧侶誦經,是受到日本江戶時代所謂檀家制度的影響。對照御書也可了解,葬儀的形式與成佛毫無關係,終究是依本人生前的信心來決定成佛。而且,葬儀最重要是真心追悼故人,追善回向的勤行、唱題。因此,友人葬才是最符合佛法精神的葬儀,反之,請謗法日顯宗的和尚來祈求,不但不能成佛,更將封閉臨終之途,必然墮入無間地獄。

Q 對於友人葬時擔任導師的人,應如何表示謝禮呢?

A 參加友人葬,完全不須顧慮一切謝禮、或供養。巧立名目,榨取巨額的供養,一直把葬儀當做歛財工具的,就是所謂的葬儀佛教,這更是日顯宗的大罪。我們的友人葬,就是要打破那種葬儀的陋規而展開的一項宗教改革。

Q 葬儀時需要導師御本尊嗎?

A 導師御本尊在大聖人、日興上人的時代並沒有,御書中亦不見記載。第31世日因法主亦曾指導說,家庭的御本尊與導師御本尊相同。友人葬時是奉置日寬上人的御本尊。

Q 友人葬時,對故人的牽引是如何做呢?

A 原本、葬儀並不需要牽引,因此,友人葬不做牽引。牽引文據說是肇始於中國的禪宗,如今已淪為僧侶施予死者成佛資格的權威工具。但是,此與故人的成佛毫無關係。

Q 墓地在日顯宗的寺院,舉行友人葬的遺骨可以埋葬該處嗎?

A 當然有此權利,埋葬屬於個人自由。

戒名・牌位

Q 聽說沒有戒名,故人就不能成佛嗎?

A 戒名的有無,與成佛毫無關係。御書中也不曾使用過「戒名」一詞。本來「戒名」是源自僧侶出家時所授予的修行名號,至日本江戶時代以後才演變為死後戒名。戶田先生亦明確說過:「我是不要什麼戒名的主義。」從修行名號的本義來說,在廣宣流布奮戰到底的故人,其本名才可說是真正尊貴的「戒名」。

Q 對於牌位,應如何看待呢?

A 牌位亦與故人的成佛沒有關係。本來這是佛教擷取自中國儒家習俗的一種作法,如同故人的「名牌」似的,並不是膜拜的對象。葬儀一結束,妥適予以處理即可。

奠儀等

Q 參加友人葬,奠儀應如何表示才不失禮?

A 葬儀最要緊的,終究在於發自真心的追悼故人。友人葬時,親人參加葬儀、守靈,為故人唱題,才是真正的祈求冥福。一般社會上也有婉謝一切奠儀的例子,禮貌上的奠儀,其實是可有可無。也不需給導師任何謝禮。

Q 葬儀時,靈柩上可以覆蓋三色旗嗎?

A 原則上是「不覆蓋」。但若遺族有強烈要求時,則是自由。

Q 故人尚未入信的親朋好友、公司、同事等所致贈的花圈、花籃等,應如何處理?

A 這是對故人所表達的一番真心,擺設在適當地方即可。御書亦未記述「樒樹以外不可使用」的教示,何況樒樹在日本以外的其他國家,是很難取得的植物。要緊的是信心、真心,這點請切記!

塔婆

Q 不立塔婆就不能為祖先回向(祈求冥福)嗎?

A 絕沒有那回事!追善回向的本義,是依受持妙法之人的信心與實踐,而將其功德回向於祖先。誠如大聖人的教示:「題目之光,照至無間,令即身成佛。」(御書743頁),根本是向御本尊做勤行、唱題,唯有在日常勤行的追善祈念,才是對祖先最高的追善。

Q 大聖人對於塔婆供養,有何教示呢?

A 御書中提及塔婆供養的,只有《致中興居士函》(御書1398頁)與《草木成佛口決》(御書1407頁)二篇。但並未教示塔婆在信仰上是絕對不可欠缺的,而是基於隨方毗尼(只要不違背佛法的本義,可採取各個地區或時代的風俗、習慣)的立場,承認當時塔婆的盛行。只是對於中興居士在塔婆上書寫妙法的題目,表示嘉許,並非鼓勵信徒建立塔婆。

Q 塔婆的起源如何?

A 板塔婆是始自日本平安時代的末期,專屬日本才有的習俗,與佛法的本義並無關係。本來是起源於印度供奉釋尊遺骨的佛塔,但並非為了追善回向。而日顯宗竟然誑稱:「為了追善供養,絕對需要塔婆。」動不動就要信徒造塔婆,把這當做歛財的商品。

Q 以前曾經造立塔婆,應如何是好?

A 以前,學會員所造立的塔婆,也是因為我們向御本尊唱題,才能將功德回向故人。終究是御本尊的功力,並非塔婆的力量。

Q 託請日顯宗做塔婆供養,將會如何?

A 現在的日顯宗是破壞廣布,違背大聖人的大謗法之邪宗。如御書所示:「若供養謗法者,則其斷佛種之命得繼,而作益為強盛之敵。」(御書1545頁)、「雖是誠心,若所供養之人是惡,則不為功德,反墮惡道。」(御書1567頁),如果請託日顯宗做塔婆供養,就會構成供養謗法,由於謗法與同之罪,不但沒有功德,還會受罰。

Q 日顯宗說:「只要做塔婆供養,任何祈願都會應驗。」

A 大聖人佛法的根本,完全在於向御本尊唱題,並不是憑塔婆供養就可以達成祈願。把塔婆供養說成是萬能,等於是說御本尊的功德不足,這是否定御本尊的大邪義。

Q 既然不需要塔婆,則學會是如何為祖先追善呢?

A 原則上是以家人、親友為主,與故人親近者聚集於自宅,向御本尊做勤行、唱題。又於各會館每月皆舉行一次「追善回向勤行會」,有意參加者可詳詢會館職員、地區幹部等。

中元普渡

Q 中元普渡的起源為何?

A 今、中國民間於陰曆7月15日所盛行超渡亡魂的中元普渡,是道教的儀式之一。一般認為是濫觴於道教普及的晉代,佛教供養僧侶之日的盂蘭盆會被融入道教而形成的習俗活動。
至於盂蘭盆會是盛行於何時,考證今天的印度,並無此習俗,亦不見記載。中國古代正式舉行盂蘭盆會,一說是在6世紀初,梁武帝時代的初期;又說是8世紀,唐代宗時首次於宮中舉行。故於佛法的本義而言,不宜參加此項祭拜活動、或做任何供養。
僅日本是以「彼岸法會」、「盆會(盂蘭盆會)」為供養祖先之日。此是日本古來習俗與佛教思想結合所形成,至江戶時代又結合檀家制度,而淪為既成佛教各派的歛財工具。

Q 大聖人對於「盂蘭盆會」有何教示?

A 大聖人談及「盂蘭盆會」,主要是在《與四條金吾書》(盂蘭盆由來書)及《盂蘭盆書》2篇。在此御書所作結論是,唯有自身累積善根才是救護故人的真正回向。

Q 於大聖人佛法,「回向」本來應如何做?

A 所謂的回向是「將自身所累積佛道修行的善根迴向給他人」。御書教示:「題目之光,照至無間,令即身成佛」(御書743頁),我們向著御本尊做勤行、唱題即是回向的根本。更教示:「自身未成佛,欲救父母尚難」(御書1504頁),若無我們的信心修行,則無法對祖先做真正回向。終究是每個人為廣布生存到底,而成佛才是真正的回向。

Q 對祖先回向非僧侶不能做嗎?

A 毫無那回事!我們的祈求就是回向。如日顯宗所言:「非僧侶不能回向」,全不見於御書。何況在謗法的日顯宗寺院做回向,不但不能追善,還會造成接觸惡緣的結果。

Q 於「盆會」或祖先忌日可否請僧侶代做回向?

A 在《盂蘭盆由來御書》中,曾痛加被折墮落的僧侶為「食法餓鬼」。日顯宗的和尚自稱「巡迴誦經」,遊走檀徒家中,讓人覺得僧侶誦經很難得而賺取供養的模樣,正是「食法餓鬼」。日達法主甚至明言,原本「巡迴誦經並非佛教本來的行事」。違背此言食法餓鬼・日顯宗的和尚,再是如何回向,也只會感應餓鬼界罷了。恪遵大聖大聖人教示,日日朝著廣宣流布邁進的學會員所作祈求,才是真實的回向。

Q 學會的追善回向是如何舉辦呢?

A 每月於洋溢廣宣流布的氣息、且為信心道場的各地會館,舉辦「追善回向勤行會」。異體同心的同志一同,向著御本尊做勤行、唱題、捻香,追善回向故人,方可說是合乎大聖人心意的追善作法。

追悼法事

Q 周年忌等的追悼法事,應持何種看法才好呢?

A 終究這是個人的自由。我們在每天的勤行、唱題之中,對故人作回向,那已經是取高的追善。

Q 追悼法事的起源為何?

A 本來從初七到七七(四十九日)、百日、年忌、三年忌等的法事,並非佛教固有的教義,而是依循印度、中國的一般習慣所形成的一項法事。日本的寺院是為確保收入,而從室町時代起,大力鼓吹,至江戶時代的檀家制度,更強制作為檀徒的義務。因此,並不是不作法事就不能成佛。而誑稱那種形式是成佛所必需的儀式,以此束縛佛子的,正是日顯宗的大罪之一。

Q 未入會的親戚要求舉行追悼法事時應如何做?

A 家人或故人的好友聚集在自宅勤行、唱題即可。勤行的導師若是要求某某人擔任時,請與地區幹部、儀典部的負責人洽談。各地會館每月皆固定舉辦自由參加的「追善回向勤行會」,可邀請家人或親友一同參加。

關於葬儀・回向 - 學會指導


  • 只要向著御本尊做追善回向,依妙法的偉大功德力,故人必可成佛。因此,不必講求奢華舖張的葬禮。簡單隆重即可。這才是佛法化儀的本義,合乎大聖人心意的作法。
  • 今天,一般在葬儀時,邀請僧侶誦經、牽引亡魂的作法已相沿成習,但這是日本江戶時代檀家制度的陋習。打破此種錯誤的陋習,將符合佛法本義的友人葬、同志葬,扎根於社會即是現代的宗教改革。許多有識之士也表達了讚同之聲。
  • 一個人能否成佛,終究是要看他自己生前的信心,不是由僧侶主持的「葬儀」來決定。否則就沒有必要天天勤勵於信心的修行了。一生游手好閒,臨終的前一天再請來僧侶,付錢託辦葬儀不就可以了。成佛可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日顯宗妄稱:「葬儀請僧侶舉行是傳統的化儀,否則不得成佛。」這純粹是一派胡言!完全是違背大聖人佛法的邪義。
  • 每天的勤行、唱題,是多麼美好的追善回向啊!妙法的聲音,都將變成赫赫的太陽。亡故的父母、家人、祖先,都將蒙受福運的光芒照射、籠罩與守護。這條生死不二的希望大道,才是邁向廣宣流布的軌道。
  • 為廣宣流布生存到底的人生,就是生之佛、亦即現世的成佛。那個功德可回向給無量的祖先、無量的子孫、眷屬。自己依佛道修行所獲得的福德、功力、勤行唱題的金色光芒,都可回向給他們。這就是回向的本義。

關於追善回向 - 聖訓

  • 今、日蓮等類,訪聖靈時,讀誦法華經,唱奉南無妙法蓮華經,題目之光,照至無間,令即身成佛。回向文,事起於此。(御書743頁)
  • 父母之成佛即子之成佛也,子之成佛即父母之成佛也。(御書850頁)
  • 此度願以頭顱奉法華經,以其功德回向父母,其餘分饗弟子檀那等。(御書946頁)
  • 自身尚未作法華經行者,何能使母成佛。(御書1155頁)
  • 但唯奉唱南無妙法蓮華經,而得成佛,方是最為重要。(御書1295頁)
  • 此曼陀羅文字雖祇五字七字⋯⋯照冥途之明燈,於死山之良馬。(御書1372頁)
  • 自身未成佛,欲救父母尚難,何況救他人耶!(御書1504頁)
  • 生時是生之佛,今是死之佛,生死俱佛。(御書1586頁)
  • 為供養故人,奉誦法華經一部,自我偈數度,唱題目百千篇畢。(御書1655頁)

勤行・祈禱文

Q 2004年9月,創價學會制定了「勤行」是嗎?

A 此是基於正式的世界廣布時代到來的「時」,順應學會員要求,而正式作出的決定。由於制定「讀誦方便品・壽量品與唱題」為正式的勤行,學會員莫不歡欣鼓舞。

Q 日蓮大聖人在世時,有「五座三座」的勤行嗎?

A 大聖人在世時,是讀誦方便品和壽量品,沒有五座三座的形式,並非制式的。而是大聖人滅後,在宗門由後世所制定的形式。

Q日顯宗似乎誤認只有五座三座的形式才是信心!

A 號稱「化儀」,只重形式的就是日顯宗。可是,就連此一形式也馬馬虎虎的,其實也是日顯宗的和尚們。得不到信徒供養的勤行,和尚幾乎做也不做,早就是眾所周知的事實。甚至法主日顯,更是自己率先不做丑寅勤行,結果「做起勤行七零八落」,無疑是坦承自己也是半斤八兩。

Q 勤行好像有分正行和助行是嗎?

A 唱念題目「南無妙法蓮華經」就是正行。誠如《十八圓滿抄》所教示的:「正行唯南無妙法蓮華經也。」(御書1439頁)
相對的,讀誦方便品、壽量品就是助行,具有讚嘆正行「南無妙法蓮華經」的意義。舉飲食為例,則如主食和配菜的關係。其中又以「自我偈」,是壽量品的精髓、《法華經》的真髓。如所教示:「自我偈是自受用身也。」(御書793頁)大聖人即是於自身的生命,悟得自我偈所說佛的永恆生命,而開顯為妙法。從這層意義而言,創價學會的「讀誦方便品・自我偈和唱題」,皆已具備大聖人佛法的勤行本義和目的。

Q 可不可以讀誦壽量品的長行?

A 在會館或活動時的勤行,是按照新制定的方式舉行,但於個人私下做勤行時則是自由。想如同以往,繼續做五座三座的人讀誦長行亦無妨。又於喪葬等的儀式,基於喪家要求,而讀誦壽量品的長行亦無不可。

Q 這次制定了「祈禱文」,也可以換成過去的「觀念文」嗎?

A 「觀念文」的表現是隨著時代而有所不同。重要的是,內心真摯的祈求更甚於瑣碎的表現。創價學會亦於1992年1月制定了簡潔易懂的「觀念文」。繼於2004年9月,順應世界廣布的新時代,制定了由「對御本尊感恩報德」、「祈求廣宣流布」、「各種祈念與回向」三項構成的祈禱文。

Tuesday 7 June 2016

破折日顯宗

日顯宗、否定直結大聖人,鼓吹「法主絕對論」的邪義,血脈、本尊等等,大聖人的正統教義,通通加以扭曲,破壞佛法。他們早以天魔・日顯為教祖,淪為大謗法的邪宗,名為「日顯宗」。大聖人教示:「須擱萬事,而責謗法,是為折伏之修行。」(御書516頁)我們要恪遵這句金言,以大聖人的一名門下,破折邪宗・日顯宗,大力伸張正義!

1 血脈

日顯大倡邪義,將血脈根本的信心血脈稱為只是「枝葉」,誑稱法主相承的法體血脈才是「根本」。但、如今他自稱的「法主相承」也暴露出疑點重重,假藉「血脈」之名,鼓吹信仰法主的邪義,搖搖欲墜。

日顯的「假血脈論」

日顯說過如下的話,扭曲血脈本義。

「(學會)把法體的血脈拿掉,只談信心的血脈⋯⋯也就是抓住枝葉不放。」(1992年8月 第41回日本全國教師講習會)
「(舉出血脈有:1. 法體的血脈、2. 唯授一人的血脈、3. 法門的血脈、4. 信心的血脈等四種)那些通通是法體的血脈為根本,脫離了它,信心血脈就沒了。」(1997年8月 第44回行學講習會閉講式)

這個日顯的「假血脈論」,已很明顯違背了宗祖大聖人和歷代法主的指南。

「若無信心之血脈,雖持法華經無益」《生死一大事血脈抄》(御書1407頁)
「云信、云血脈、云法水者,同一事也」日有上人《化儀抄》
「信心、血脈、法水者,要為同一事也」日亨上人《有師化儀抄註解》

如上所述,所謂的血脈,並不是什麼秘密的儀式,而是信心,只有強盛的信心才是使大聖人的境界流通我們生命的唯一方法。這也正如日寬上人所教示的:「我等信受此本尊,唱奉南無妙法蓮華經,我身即一念三千之本尊,蓮祖聖人也。」(觀心本尊抄文段)

惱亂的日顯自相矛盾

而日顯自己,在悍行這次的「C作戰」之前,曾說過完全與「假血脈論」相反的論調。

「所謂的血脈相承,是要以信心的血脈做它的根基,憑著那種信心的血脈,才有源自佛本地甚深境智的法體法門的血脈,由一器往一器去流通。」(1987年4月 除蟲大法會)
「唯授一人的血脈,它的基本的本質也如以往所說過的,是存在於信心的血脈⋯⋯扼要地說,日蓮日興唯授一人的相傳血脈,在那個信心上,是萬人相通的,這樣的信心血脈是正法僧侶一切行學的根砥。因此,主張大聖人傳到日興上人的血脈只有貫主(即法主)一人才懂的獨斷、偏見的佛法,是不懂血脈真義的人在說夢話。信心的一念才有法水流傳,不論有智、無智、為了萬人,才有即身成佛的功德以實證展現出來。」(同上)

日顯繼受血脈的資格消滅!

看現在日顯惱亂的模樣,正如日亨上人所教示的:「成不善不淨之邪信迷信,有違佛意時⋯⋯可承即身成佛之血脈資格消滅矣。」(有師化儀抄註解),日顯繼受即身成佛的血脈資格已喪失,必定墮地獄!

Q&A

法主有箇別的血脈嗎?

Q:御書有云:「總別二義,若稍有相背,成佛不可期,難免於輪迴生死矣」(御書1097頁),違背相承箇別血脈的法主,不就不能成佛嗎?

A:這句御文的意思並不是這樣,而是如下所述,指示我們「不可忘記引導成佛的根源之師。」所以,大聖人又嚴厲教示我們:「但雖為師,倘有誤者,必須捨之。」(同前)師如果犯了佛法上的錯誤,就必須捨棄。

可有法主才知道的相傳?

Q:御書有云:「此經未有相傳,難知矣。」(同第419頁),不就是有接受相傳的法主才知道的秘法嗎?

A:這句御文是在說明「佛法是為了十界眾生」的民眾佛法的精神,跟法主的血脈相承沒有關係。關於相傳的內容,日亨上人在《富士宗學要集》第一卷的「產湯相承事」及「御書尊七箇相承」中,基本上都已作了公開。


2 三寶

日顯濫用宗門的三寶義,鼓吹前所未聞的己義,謂「須尊信當時法主為僧寶」的「假三寶論」,圖謀樹立自己的權威,犯下大謗法!

日顯的「假三寶論」

日顯說過如下的話,扭曲三寶的本義。

「創價學會將當時的法主貶為「不是尊信的對象」,可以說是大謗法,違背大聖人、日興上人所教示三寶一體的深義。」(1997年8月 第46回日本全國教師講習會)

尊信的對象唯日興上人一人

日顯在此散播荒誕無稽的邪義,妄言法主也是尊信的對象,亦即信仰的對象。但是,宗門奉為尊信對象的僧寶,正如日寬上人所教示的:「久遠元初之僧寶,即是開山上人。」(當流行事抄),畢竟只有日興上人一人。

相對的,歷代法主以下的全體門下僧俗,在傳持、弘通佛法的意義上,是如下所述,為「僧寶之一分」。

惱亂的日顯自相矛盾

日顯亦曾依據宗門的傳統法義,而說:「法主是僧寶以下的立場」,如今卻自相矛盾的模樣,正是惱亂不堪的墮地獄相。

「歷代法主是僧寶以下的立場,草草率率就稱呼他是佛陀、是佛陀的那種說詞,我認為是有點說得過火。」(1983年3月 第4回非教師指導會)

何謂三寶

佛教徒所應崇敬的三寶,即佛寶(了悟根源之法,具備主師親三德的教主)、法寶(佛所說的教義)、 僧寶(傳持、弘揚此法的佛弟子)。《宗門宗規》第4條明文規定:「本宗以大漫荼羅為法寶、宗祖日蓮大聖人為佛寶、血脈付法之人日興上人為僧寶。」

Q&A

批評法主就是破壞三寶嗎?

Q:學會批評僧寶的當時法主,不就是破壞三寶嗎?

A:學會破折日顯,是遵循宗開兩祖嚴誡謗法的精神,呵責破壞佛法的天魔。《日興遺誡置文》有云:「雖為當時貫首,若違佛法,私構己義,不可用之。」(御書1709頁),訓示我們,雖然貴為法主,如果是違背大聖人佛法的人,就應該嚴加破折。去糾正犯錯的法主,不但不是破壞三寶,反而是在守護大聖人的佛法。

勤行時有祈念歷代法主,所以是僧寶?

Q:宗門聲稱,勤行時第三座的觀念文有在祈念歷代法主,所以法主也是尊信的對象。

A:這是天大的誤解。如果以列入觀念文當做僧寶的依據,宗門在以前的觀念文裡,第三座也只有列到日目上人而已,還有不列歷代法主的觀念文。觀念文與僧寶並無關聯。


3 法主絕對論

日顯唆使宗門的高僧們說出:「法主是與大御本尊不二之尊體」、「法主與大聖人一體不二」,亦即「法主=本佛」的謬論,默許以往宗門不敢輕犯的大謗法,端出「法主絕對論」,破壞大聖人佛法。

法主「不是大聖人」

日顯親口說出,自己是與大聖人、大御本尊一體的大邪說,並唆使宗門的能化僧四處散播。

「本宗的根本,是戒壇的大御本尊和唯授一人、血脈付法的法主上人⋯⋯因為唯授一人的血脈所在,就是與戒壇的大御本尊不二的尊體。所以,對這根本二者的信心,絕對不可動搖。」(1991年7月 宗門能化致學會書)

「從本宗信徒的立場而言,將歷代法主的內證奉同大聖人,在信仰上至為重要。」(1997年8月 日顯在第46回日本全國教師講習會上的說法)

法主是「擔任管領法理的座主」

關於法主的地位,日達上人很明快的指出,是組織負責人的立場,職司「管領」、「治理」宗門組織的「座主」,而「不是大聖人」。

「我宗三寶,乃立御本尊為法寶、大聖人佛寶、日興上人僧寶。對之,日目上人乃座主。如今所言,從事管領,治理此大聖人之佛法,善加受領而予治理,亦即具有管領之意。統籌治理,即從事統治。日目上人其後,皆如筒中流水,無非受繼之耳⋯⋯因此,代代法主並非日蓮大聖人。」(1977年5月 日達上人在寺族同心會上的說法)

犯錯的法主「必須捨之」

大聖人、日興上人嚴厲告誡我們,法主或師長有偏離佛法、散播己義時,應該斷然予以摒除。

「但雖為師,倘有誤者,必須捨之。」(御書1097頁)
「雖為當時貫首,若違佛法,私構己義,不可用之。」(御書1709頁)

Q&A

須信伏隨從法主嗎?

Q:不對法主信伏隨從,不就是不能成佛嗎?

A:法主不是信仰的對象。成佛最重要的,畢竟是歸命於人法一箇的御本尊。御書也找不到有哪句御文教示「信伏隨從法主」是成佛的要件。

法主不會犯錯?

Q:法主不可能會犯下違背佛法的錯誤。

A:檢驗宗門的歷史,過去曾出現幾位法主違背大聖人的佛法,犯下謗法。在此可舉出四人,以資佐證。

1. 第17世日精
犯下日興上人嚴誡不可造立釋迦佛的大謗法,更在就任法主的第二年,撰《隨宜論》,為其造立釋迦佛自圓其說。

2. 第57世日正
與邪宗・日蓮宗各派的管長一同合影留念,更以身延日蓮宗管長為導師,一同誦經。

3. 第60世日開
在當時宗門的機關誌《白蓮華》,刊登禪宗達摩大師像的廣告,從中牟利。

4. 第62世日恭
2次大戰時,試圖迫使學會接受神牌,且默許謗法。又屈服於日本軍閥的淫威,在本山書院供奉神牌,2次大戰結束前的1945年(昭和20年)6月被火燒死。


4 御本尊

大聖人為一切眾生而圖顯的御本尊,日顯宗竟然拿做要脅信徒的「工具」使用,甘犯大謗法。如今在學會推動的宗教改革中,出現了日寬上人摹寫的御本尊,且經由我創價同志之手,齊唱妙法的SGI網絡,如今已遍佈全世界190個國家、地區。

日寬上人的御本尊授予經過

1. 日顯宗停止發給御本尊
1991年(平成3年)11月,日顯宗向學會發出破門通告的同時,更對學會員停止發給御本尊。日顯向宗門內部下達極不合理的指示,通令今後若非法華講員或直屬信徒,不得發給御本尊,並強迫不甘從命的學會員必須交回各個家庭的御本尊。

2. 血脈斷絕則喪失授予御本尊的資格
亦即,日顯宗將大聖人為了救濟民眾而圖顯的御本尊當做脅迫信徒表態的「工具」,甘犯宗門史上前所未有的大謗法。日顯宗此舉已斷絕血脈相承根本的「信心血脈」,喪失了大聖人以來延續至今的御本尊授予資格。

3. 由真和合僧團授予才符佛意
1993年(平成5年)10月,創價學會以日寬上人摹寫的御本尊為御形本御本尊,開始授予學會員。這是由於橡木縣淨圓寺・成田宣道住持的提議,經日蓮正宗改革同盟、青年僧侶改革同盟的表決通過,並在學會的總務會上正式表決,才決定由真和合僧團的學會授予。這正是本佛日蓮大聖人的佛意使然。

*御形本御本尊
將歷代法主所摹寫的御本尊刻成模版,或製成照相版,再予印刷而成的御本尊,在宗門是稱為「御形木御本尊」。當然,功德與原來的御本尊毫無不同。


破折日顯叫囂「假御本尊」的無稽之言

日顯宗對於學會授予御本尊簡直是滿腹妒火,所以一再叫囂:「是假御本尊,所以沒有功德。」這是荒誕無稽的謬論!

破折1 須法主許可?
沒有必要
日顯宗聲稱學會授予的御木尊「沒有法主許可,所以沒有功德。」但授予御本尊不須法主許可。御形木御本尊在宗門也有過由各個末寺自行決定印刷,授予信徒的歷史。何況沒有信心的假法主,哪須經他許可。

破折2 御本尊須開眼?
沒有必要
日顯宗聲稱:「未經法主開眼的御本尊,沒有功德。」但回顧過去,事實上很少有法主為御本尊開眼。1975年(昭和50年代)以前,一手負責印製宗門的御形木御本尊,並分送至日本全國各末寺的東京・法道院,也從來不曾做過開眼。而御書中,也找不到一句「不經開眼,御本尊沒有功德」的御文。

破折3 須由本山發給?
沒有必要
日顯宗聲稱:「不是由本山發給的御本尊,沒有功德。」但不經由本山,直接在末寺印製、發給的御本尊多不勝數。有實力的末寺是以有緣的法主所摹寫的御本尊作模印製,而授予信徒。

假御本尊論毫無根據
總之,「假御本尊論」很明顯地,毫無教義上的佐證。說起來,在竄登法主前的1978年(昭和53年)就蔑稱「大御本尊是偽造」的日顯,根本沒有資格談論御本尊。

日顯摹寫御本尊時的醜態

據曾擔任日顯秘書,親眼目睹本山真貌的人透露,日顯摹寫御本尊時的醜態,簡直不堪令信徒入目。像這樣的日顯,哪有資格叫囂「須法主許可」。

・邊聽相聲邊摹寫
「我懷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看錯了。竟然猊下(日顯)的桌子上放了一部錄音機,還擺了一堆錄音帶,一邊聽相聲、一邊摹寫御本尊。猊下抬頭瞧見了我,又驚又怒,立刻關掉錄音機,怒喝:「混蛋、怎麼回事!」想要揍我一頓。」(曾任日顯秘書的證詞)

・御本尊未摹寫完就去做白日夢
「只寫了(御本尊)中央的題目、四天王和一小部分,下面一片空白,根本是「未完成」的御本尊。我還以為他大概是先去上個洗手間,所以在他房間等了一下子,竟然猊下一直沒有回來。我心想:該不會又回房睡覺了?於是去到寢室看看,平常不用時都是敞開的房門竟然鎖上了。猊下沒有寫好御本尊,就掉頭去做白日夢了。」(同前)

・部份漏寫也不在乎
「猊下對御本尊的馬虎,在宗門內部是出了名的。給某位信徒的常住御本尊,在讚文中漏寫了「未曾有之大漫荼羅也」幾個字,跟日顯報告後,他還一臉不高興地說:「當事人有注意到嗎?如果沒有察覺,就這樣裝作不知道。」事情也就不了了之。」(改革同盟僧侶的證詞)


5 開眼

日顯宗刁難說:「御本尊須經法主開眼。」但從教學上來看,從歷史上來看,這句話毫無根據。御本尊的佛力、法力,完全是依我們的信心而顯現。

御書不見隻字「須法主開眼」

大聖人在御書裡,隻字不曾提及「御本尊須由法主開眼」,反而舉出真言密教為例,教示:「此畫木入以魂魄,是法華經之力。」(御書1191頁),強調開眼須依《法華經》之力。只要我們以信心去膜拜,根本不須任何特別的開眼儀式。

一派胡言「木山都有開眼」

日顯和日顯宗厚顏無恥地說:「任何御本尊在本山都做過開眼。」這對照下述,又是一派胡言。

1. 戰後~1975年代
末寺專責印製 並直接分送全國

宗門有關御形木御本尊的印製事宜,都是由東京一座名為法道院的末寺負責,依末寺的需求而分送日本各地。在該寺印製後,裱裝、裝箱至分送的期間,既不曾先送交本山,更從未經由法主做過任何開眼。

2. 1979年以後
移交本山後 亦無御形木御本尊的開眼

本山內事部設立有關御本尊的專責部門,業務由本山收回管轄之後,據服勤的僧侶透露:「御形木御本尊在裱裝的前後,哪有經過法主・日顯祈念什麼的,直接就分送末寺了。」

有關日寬上人摹寫的御本尊  秋谷會長(當時)懇談  答覆會員的提問
(《聖教新聞》1994年5月21日)

-日寛上人摹寫的御本尊相貌,只列出十界眾生的代表,這有何含義?
會長:摹寫自大御本尊的御本尊,任何一幅御本尊都與大御本尊有同樣的功德。正如先前所述,膜拜者的信心才最重要,稱為「觀心之本尊」就是這個緣故。
誠如日寬上人所述:「妙法蓮華經五字是本尊之正體。」畢竟,御本尊的根本,是中央首題的「南無妙法蓮華經 日蓮」。而且,寫在御本尊左右兩側的十界眾生,正如御書所示:「受妙法五字光明之所照,現本有之尊形。」(御書1295頁)是顯現妙法所照耀的本有十界。
因此,未必十界的眾生全部都要寫出,因為已有代表十界全體的眾生,所以在表現本有十界的法理上並無不同。

-其他是否也有未列舉所有十界的御本尊呢?
會長:只列舉十界相貌代表的摹寫例子,還有日興上人及日目上人所摹寫的御本尊相貌,也與現在授予的日寬上人御本尊完全相同。

-我明白了。其次是有關脇書,在御本尊記載敬領者的名字,或書寫特別的脇書,有何意義呢?
會長:脇書本身與御本尊本身的相貌是不同層次的問題。正如日興上人在《富士一跡門徒須知》所說的,記載御本尊敬領人的名字,是為了表彰此人強盛的信心,流傳後代。因此,終究是信心的問題,脇書並不涵蓋於御本尊的相貌內。
在創價學會常住的御本尊上,日昇上人寫了「大法弘通慈折廣宣流布大願成就」的脇書。我們也依照此誓願奮戰過來了。在御本尊上雖有「廣宣流布」,但若誰也不奮戰,是無法「大願成就」的。畢竟,重要的不就在於膜拜御本尊的人,是如何接受、如何挑戰的「信心」嗎!

-日顯宗說:「以授予個人的御本尊為御形木御本尊加以流布,這種作法真奇怪。」
會長:照他們的說法,記載敬領者姓名的御本尊,只有他本人才有功德囉!敢大言不慚說出如此愚蠢的論調,正是日顯宗不懂大聖人佛法,將御本尊視為獨佔品、「頭破作七分」的證據。
御本尊終究是「一閻浮提一切眾生的本尊」。日顯將此一閻浮提總與的御本尊做為脅迫佛子的工具,正是否定御本尊、罪大惡極的大邪師!

-日顯宗說:「各個家庭所奉置的御本尊,只是大御本尊的抄本,若不直接膜拜大御本尊,就不能稱為以大御本尊為根本。」
會長:那種邪義,在御書裡根本找不到。日寬上人也曾明示:「書寫戒壇本尊,所奉懸之諸山、諸寺、各家,皆是道理之戒壇也。當知,「是處即是道場」。」奉拜摹寫自大御本尊的御本尊之處,就是即身成佛的道場、靈山淨土。
反倒是日顯及日顯宗的和尚最接近大御本尊,卻忘記廣宣流布,而墮落、放蕩不堪的醜態,正是背離大御本尊、墮地獄的模樣。成佛並非決定於與大御本尊的「距離」。最重要的還是信心!

6 僧俗差別

日顯宗充斥著「僧上、俗下」,根深蒂固的僧俗差別觀。這種封建的歧視仍存在於21世紀的今天。這是扭曲大聖人、日興上人教示僧俗在信仰上一律平等的精神,是大謗法的邪義。

落伍的日顯宗僧俗差別觀

這次的宗門事件,暴露了日顯宗無可救藥的僧俗差別觀。

「僧俗存有合乎大聖人佛法之本來差別,自是當然。」(1991年1月12日 藤本總監致學會書)
「主張在本質上的僧俗平等、僧俗對等,不得不斷言這是信徒不辨佛法的位階,是大增上慢者。」(同前)
「好比是說,僧俗處於完全對等的立場,這是不辨信徒應有的規矩、禮節,在破壞僧俗的秩序。」(1990年12月16日 宗門寄交學會的《詢問書》)

宗開兩祖皆教示「僧俗平等」

但是,大聖人的御書裡,隻字不見僧俗差別的依文,只有說示僧俗平等。

「此世中不論男女僧尼,持得法華經之人,即是一切眾生之主,佛所垂覽。」(御書1180頁)
「法師品有:「若是善男子、善女人⋯⋯則如來使」之文,無論僧俗、尼婦,但為人說得一句者,即是如來之使。」(御書1524頁)
「久遠實成之釋尊、皆成佛道之法華經與我等眾生,此三者全無差別,解此,唱奉妙法蓮華經之處,云是生死一大事之血脈也。」(御書1405頁)

此外,日興上人的《弟子名簿》中,稱弟子寂日法師(僧侶)為「日興第一之弟子」,但俗弟子(在家)的南條時光也同樣被稱為「日興第一之弟子」,完全沒有預設僧俗的差別。

日顯宗的邪義「僧俗師弟義」

日顯宗又主張「僧侶是師,信徒是弟子」的所謂「僧俗師弟義」,將僧侶的支配信徒予以自圓其說。這是出自歪曲的信仰觀,將原本應該直結的「御本尊」與「信徒」之間,介入僧侶,認為信徒的祈求須透過僧侶傳達。

「不可放任住持胡來」

戶田第二代會長早就識破和尚具有蔑視信徒的體質,所以曾嚴正指導:「不可放任住持胡來!」

「不可放任住持胡來!幫和尚的忙、去寺院當義工固然應該,可是他們一直有個壞習慣。和尚總是有把信徒當做佣人、僕人來使喚的壞習慣。」(1954年12月15日 群馬縣高崎市・勝妙寺迎佛式)

7 登山

日顯宗很苦惱參加登山的人數不足,以花言巧語,騙說「大石寺是靈山淨土」之類,但是如果去參拜犯了大謗法的日顯宗的魔山,不但沒功德,還會受罰,這點對照大聖人的聖訓,一清二楚。

供養《法華經》之敵墮無間地獄

現在的大石寺,是以日顯這個法滅妖怪為開祖的「魔山」。若去登山,供養《法華經》之敵的日顯宗,等於是供養謗法,將墮入無間地獄。

「供養法華經之敵,縱身是大慈大悲之菩薩,必墮無間地獄。」(御書1178頁)

由學會真心發起的登山會

每月循例赴大石寺的登山會,是在戶田第二代會長的發起下,由創價學會從1952年10月開始舉辦。當時,本山的經濟拮据,宗門內部有意將大石寺改成觀光寺院,戶田先生憂慮不已,為免大聖人的精神絕滅,所以才發起此項活動。截至1991年,參拜人數多達七千萬人次(累計)。如今,大石寺卻淪為觀光客的旅遊景點,戶田會長的憂慮果然成真。

學會指導

參拜大石寺形同謗法必受罰

如今,再去參拜大石寺,不但沒有功德,還會遭受大聖人叱責,蒙受懲罰。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是信仰的根本,這點毫無改變。但是,只為參拜大御本尊而去供養日顯,等於是默許日顯的謗法。支持謗法僧,同得其罪。所謂的「與同罪」,就是視同共犯。與謗法為伍,即使參拜大御本尊,也必遭大聖人嚴厲叱責:「不與佛敵作戰,卻去供養,這是怎麼一回事!」

家庭的御本尊與大御本尊同具功德

有人說是,不直接去拜戒壇的大御本尊不算信心、也不能成佛。不消說,這是不值得破折的邪論、謬論。各家庭的御本尊是與大御本尊一體,為分身散體的御本尊,功德也完全一樣。

不拜大御本尊不能成佛嗎?

大聖人對於從未直接見過面的一位名叫松野的信徒,也是由衷給予鼓勵。在《致松野函其一》中,曾經提及:「於我(大聖人)未曾得見一面。」(御書1452頁)這句話以大聖人入滅後的今天而言,相當於從未直接參拜御本尊的人。然而,大聖人卻說:「儘管是不曾直接晤面,卻能受持信心,真是了不起!一定可以成佛。」
可貴的是這份心意,所以說:「但心唯貴耳。」(御書1240頁)形式上,有沒有見過大聖人、有沒有直接參拜御本尊,那並不能決定成佛。何況是不去大石寺就沒有信心的這種論調,正與大聖人的教示背道而馳,是與本佛即大御本尊為敵。與大御本尊敵對,所以再去拜大御本尊也不會有功德。

「特定的地方」並非「淨土」

御書又教示:「法華經修行者所住之處,可思即是淨土,何煩求之於他處耶?」(御書73頁)修行《法華經》的人所在之處,就可以想成是淨土,何必這麼麻煩到別的地方去追尋呢?哪有這個必要!雖說是淨土,也不是指某個特定的地方。妙法的行者、廣宣流布的行者所活躍之處,那才是真正的淨土。既然教示:「何必這麼麻煩到別的地方去追尋呢?哪有這個必要啊!」日顯宗竟說:「不去大石寺就不能成佛。」可見這是違背御書的邪義。


8 戰時的謗法與援助戰爭

第2次大戰期間,宗門畏懼日本軍閥的權力彈壓,而默許謗法、奔走於援助戰爭,將大聖人的佛法全盤破壞。即將消滅的宗門由於創價學會的出現才得以甦生,這是不容抹殺的事實。大聖人的精神是由學會繼承下來。

宗門的默許謗法

-接受神牌與法主燒死
1943年6月,宗門駭然決定接受日本軍閥分發至各個家庭的天照太神的神牌;並將牧口會長、戶田理事長喚至本山,在二位上人的見證下,要求須接受神牌,牧口會長斷然拒絕。不久,學會幹部即被一一逮捕、下獄。
另一方面,宗門更通令本山書院及所有末寺供奉神牌,朝著謗法的坡道一路滑落。佛法的因果嚴明,1945年6月17日,現罰降臨,當時的第62世法主・日恭被火燒死。

刪除御書的文字

1941年9月,宗門通令刪除御書中的14處文字。舉凡:1. 大聖人宣言自己是本佛的部分、2. 與天照太神有關的記述、3. 言及國主的部分等等,恐怕對天皇、國家神道有所不敬的表現,通通刪除。

主要刪除部分
「日蓮是一閻浮提第一之聖人也」(御書1010頁)
「小小天照太神、正八幡等,在此國誠然威重,若與梵釋、日月、四天相對,則是小神」(御書952頁)
「為此日本國一切眾生,釋迦佛是主、是師、是親也。天神七代、地神五代、人王九十代之神及王,猶是釋迦佛之所從」(御書1485頁)

觀念文改變成神道色彩

1941年8月,宗門通令改變勤行的觀念文。內容充斥「皇祖天照太神」、「皇宗神武天皇」、「皇國」等,皇國史觀的字眼,成了神道色彩十足的觀念文。

宗門的援助戰爭

戰前、戰時的宗門,又是祈願戰勝,又是供應金屬等等,一心積極援助戰爭。戰後,許多團體都對過去支援戰爭的行為表示愧疚,然而宗門至今仍不見一絲反省的歉意。

祈願戰勝的祈求法會

每月8日的開戰詔敕之日,法主以下的本山和尚都舉行祈願大東亞戰爭全面戰勝的祈求法會。1944年,暫停宗門二大行事之一的除蟲法會,改辦祈願戰勝的勤行、唱題會。

日恭法主:「擊潰英美敵國」

1943年,日恭法主參加山本五十六總司令的國葬,並在《靜岡新聞》發表決意:「我們要以山本魂為魂,守護後方,迄至擊潰與正義敵對的英美敵國,否則無法報答元帥的英靈。」

供應金屬「向前線多送一發砲彈」

戰爭末期,宗門積極回應軍方的要求,提供本山的佛具及木材等等物資。1943年9月的臨時宗會上,宣稱「要向前線多送一發砲彈」,主動決定將不列入徵收對象的銅板屋頂供應軍方。

率先開放寺院供軍方使用

1943年6月,宗門開放本山書院等處,充作勤勞訓練所,接受每月200人的「徵召戰士」,而備受軍閥當局推崇為「郡下開放寺院之先鞭」」。


《2008 教宣手冊》

Thursday 19 May 2016

極惡日顯7大罪狀

竊佔宗門的「假法主」
1 謊稱相承之大罪

證據、證人,一概皆無的日顯血脈相承。並非「1978年(昭和53年)4月15日」接受了相承,亦非經由宗門傳統儀式,正式登座。1979年(昭和54年)7月22日,趁著先師日達法主猝逝的慌亂之際,竊取67世,長達26年,盤踞猊座。

紀錄〈1979年7月22日〉
上午7時0分 於密室自定繼任法主

日達法主猝逝的當天早上,在遺族守候的西廂秘書室,當時擔任總監的日顯詢問:「你們有聽說後事(相承)嗎?」日達法主的女婿・菅野慈雲(日龍)答覆說:「沒有,那不是總監?」那一瞬間,日顯說:「喔、是嗎⋯⋯啊、是這樣啊⋯⋯」在西廂秘書室的密室,67世於焉誕生。

上午11時10分 暗算對手早瀨日慈

籠絡了遺族,日顯便召開緊急中樞會議,召集能化僧・早瀨日慈等人。然後,日顯聲稱「1978年(昭和53年)4月15日」接受了相承,搶先早瀨一步。後來,日顯曾向多位僧侶表示:「原本以為 說不定是早瀨日慈已受相承,但等了一段時間,什麼話也沒說,所以我就自己說出來,就登座了。」坦承了「自行昭告」竊取猊座的內幕。

晚上8時5分 守靈會上竊取67世

晚上7時,守靈儀式。誦經結束的8時5分,治喪委員會主任委員椎名致詞。席上,突然提及相承一事,宣稱「自行昭告」已成事實。以謊言和伎倆奪取67世,瞬間成局。


圖謀破壞大功勞的學會
2 破和合僧之大罪

日顯於1990年(平成2年)12月,對實際推動了大聖人遺命世界廣布的創價學會,斷然採行前所未聞的大陰謀「C作戰」。其後,於1991年(平成3年)11月祭出《解散勸告書》、《破門通告書》,1997年(平成9年)11月對學會員施予「信徒除名處分」等的恫嚇,犯下佛法史上最大罪條的「破和合僧」大罪。

C作戰(創價學會分化計劃)

1990年(平成2年)夏天,日顯為首謀,命關快道(當時任海外部主任)等人,精心䇿劃破壞學會的計謀。日顯本人曾經表示:「(C)就是把那個傢伙的腦袋砍下來(CUT)的意思。」坦承這是要剷除、趕走池田名譽會長的一項計謀。

拉走「20萬人」的意圖瓦解

發動C作戰之際,日顯曾誇下豪語說:「剷掉學會,有20萬人來宗門就夠了。」但實際上,別說「20萬人」,就連信者數也銳減至全盛期的2%。現況是折伏沒有進展,遲遲不見增長。日顯的意圖,粉碎瓦解。

宗門衰亡的元凶・日顯慘遭內部撻伐

步入衰亡一途的日顯宗,約600座的末寺中,有近半數是要靠本山的經費援助,才能維持下去的窮困寺院。面臨此種窘境,2007年(平成19年),能化僧・光久日康(東京墨田區妙緣寺)公然批判日顯說:「招致今天宗門的疲弊,原因就在將學會破門。」宗門內部已紛爭四起。


破壞「正本堂」

3 不知恩・背叛先師之大罪

六壺、大化城、大客殿等,日達法主的事蹟悉皆破壞的日顯,於1998年(平成10年),終於破壞800萬信徒真心結晶的正本堂。正本堂是先師・日達法主以「廣宣流布之曉,可為本門寺戒壇之大殿堂」(1972年4月28日訓諭)所賦予意義的「本門戒壇」。日顯一手破壞宗旨根幹的三大秘法之「戒壇」,誠是前所未聞的大謗法和尚!

法院亦判決「自相矛盾」

正本堂建立當時,擔任教學部長的日顯本人,亦多次表示:「正本堂是遺命的戒壇。」然而,日顯在破壞正本堂時,卻180度改變正本堂被賦予的意義。關於這點,日顯亦遭法院嚴詞斷定:「自相矛盾。」(日本靜岡地方法院)

奉安堂淪為烏鴉窟

破壞正本堂的日顯,後來興建的是「奉安堂」(容納5千人)。搜刮2百億日幣的供養而蓋成,卻是內部不見洗手間的瑕疵建築。而足可填滿的信者,前去參拜的人數,一整年寥寥無幾。每近黃昏,就有陰氣森森的成群烏鴉飛來,已淪為烏鴉窟。


漫稱大御本尊為「偽造品」

4 破壞三大秘法之大罪

1999年(平成11年)7月,由於故河邊慈篤的親筆筆記曝光,而揭露日顯指稱大御本尊為「偽造品」的言論。筆記中,詳細記載日顯曾在1978年(昭和53年)2月,對河邊說出「戒壇御本尊是偽造品」、「由筆跡鑑定結果得知」等等。但是,身為法主而否定宗旨根幹的大御本尊,在700年的宗門史上,只有日顯一人。

「本門題目」亦不信

大放厥詞說:「長時間的唱題,有礙健康。」輕視唱題的日顯,2005年(平成17年)的夏季講習會上,謂「唱念題目也不能立即得到佛果」、「於末法,死時得悟的人很多」等等,不信即身成佛,又倡言否定「本門題目」的大邪義。加上破壞本門戒壇的「正本堂」、漫稱大御本尊為「偽造品」的言論,三大秘法悉已遭其破壞。


豪遊・蓋豪宅・揮霍無度

5 將宗門佔為己有之大罪

宗門事件爆發後不久,哭喪著臉說:「成流浪之身」、「即使淪落至喝粥⋯⋯」(1991年1月),暗中卻違背「少欲知足」的遺誡,極盡「遊戲雜談」之能事者,就是日顯。日顯令人瞠目結舌的放蕩行徑,所揮霍的錢財,原本皆是所有信徒及末寺和尚搜刮而來的供養。

溫泉豪遊・藝妓助興

日顯是伊豆長岡、奧湯河原、修善寺、熱海等日本各地,高級溫泉旅館的常客。攜家帶眷,進住一晚高達30萬日幣的高級套房。又常在超高級餐廳召來藝妓們舉行大型宴會,更假借「親修」的名義,全家大小,前往台灣、法國等的海外,大享豪華觀光旅遊。

購置豪宅

日顯在東京都內數一數二的高級住宅區,澀谷區松濤與世田谷區中町,購入2戶豪宅。購置豪宅所耗費的金額合計超過36億日幣。退座後,把改建成純日式的世田谷豪宅當作在東京的隱居所。


禪寺造墓・迎合身延
6 與謗法為伍之大罪

「嚴誡謗法」是宗開兩祖的根本精神。然而,日顯站在應為人表率的立場,卻在禪寺建立自己祖先的墳墓。不僅放任大石寺周邊的檀徒謗法,竟然還迎合身延派日蓮宗,甘犯謗法。

禪寺造墓問題

日顯在1989年(平成元年)7月,將自己祖先的墳墓蓋在福島市禪宗寺院・白山寺的墓地,舉行開眼供養。當天為掩人耳目,還悄悄從後門出入。法主在他宗他派的寺院造墓,顯然已犯下大謗法。

與身延派勾搭

日顯又急急與敵對大聖人、日興上人的身延日蓮宗接觸。身延派的和尚相繼來訪大石寺,1995年(平成7年),池上本門寺的貫首一行人訪問大石寺。同時,日顯宗也違反「不可與謗法者同座」(御書1710頁)的日興遺誡,派出法華講聯合會主任委員的柳澤參訪身延山久遠寺,末寺的和尚一夥則參訪身延派的寺院,彷彿是渡蜜月。


日本最高法院2度定罪
7 扯大謊・滔天妄語之大罪

「兩舌(扯大謊)」、「大妄語(滔天妄語)」是佛法上的大惡!但、日顯的扯謊不只是在佛法上,在世法上也遭到嚴厲糾彈。2次的判決中,日顯本人皆被日本最高法院定罪。一再教人凡事「要正直」的日顯,卻是世上罕見的大騙子!

造謠毀謗改革僧侶

2003年(平成15年)7月15日,對「改革同盟」的池田託道住持的造謠中傷事件,已在日本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命令日顯應賠償30萬日幣。該一事件是發生於1992年(平成4年)3月,面對僧侶相繼脫離而地位動搖的日顯,極欲撫平當時內部的不安,而惡意散播謠言,把池田住持說成好像是想要錢才脫離宗門,還以金錢為誘餌,教唆僧侶友人等等。日顯害怕親自出庭而四處迴避的結果,全面敗訴。

造謠有關西雅圖事件的報導

針對「西雅圖事件」,宗門大肆散播荒誕無稽的大謊言,造謠「學會入侵美國聯邦政府的電腦資訊庫,植入有關西雅圖事件的假資訊,從事犯罪行為」的事件,由於日顯指揮宗門散播此一謠言,其惡質行徑已遭到糾彈。2003年(平成15年)9月9日,判決定讞。命令日顯與宗門連帶賠償400萬日幣。至於西雅圖事件的訴訟案,一番完全敗訴的宗門,於2002年(平成14年)1月,被法院要求以「和解」方式,撤回所有告訴,學會的勝利就此底定。


《特集》
於日本最高法院7次敗訴的反社會教團

日顯2度被定罪之外,宗門、大石寺也在日本最高法院相繼敗訴定讞。寺院交還訴訟案,宗門3敗。非法扔棄遺骨事件,大石寺敗訴。藝妓照片訴訟案,也是以宗門原告全面敗訴而告終結。日顯・日顯宗被最高法院總共7度定罪,宗門實在是反社會集團!

非法扔棄大量遺骨事件 (2003年12月19日)

大石寺未經遺族同意,擅自將寄放的遺骨塞進已使用過的米袋中,非法大量扔棄在大石寺境內空地的駭人事件。法院下令大石寺,應對遺族4人各支付50萬日幣(合計200萬日幣)的慰問金。大石寺強辯,扔棄是「合乎教義信仰,正當之舉」、空地是「堪稱聖地之靈域」等等。但、法院裁定「要之,將遺骨扔棄於境內一區,亦是不得不加以論評」。

日顯的「藝妓照片」訴訟案 (2004年2月24日)

日顯被藝妓簇擁,不亦樂乎的照片(1986年)11月22日、攝於東京赤坂高級餐廳),宗門辯稱是移花接木的「合成照片」等等。又突然就日顯的醜態,改口說:「有平等救濟一切眾生,本宗之末法無戒之精神佐證」。其後,宗門以學會為被告而提起訴訟的結果,敗訴收場。法庭上,學會舉證歷歷,提出日顯冶遊的事實,反觀宗門卻是毫無辯駁之力。

「妙道寺」交還請求 (2002年1月24日)
「常說寺」交還請求 (2002年1月29日)
「大經寺」交還請求 (2002年2月22日)

日顯宗對脫離宗門的僧侶,提出交還寺院的請求訴訟。愛知縣的妙道寺(中島法信住持)、岩手縣的常說寺(山本辰道住持)、神奈川縣的大經寺(渡邊慈濟住持)交還訴訟案,皆經最高法院判決日顯宗敗訴定讞。該一訴訟案,脫離的僧侶主張,未受相承之日顯不具管長資格,自無住持之任免權。反觀宗門卻提不出日顯相承的任何一項具體證據,因而敗訴。

《2008教宣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