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9 June 2016

外圍組織 - 正信會


  • 名稱:日蓮正宗正信會
  • 寺院數:166所(含布教所、事務所)
  • 機關報:《繼命》新聞(每月1日、15日發行)
正信會成立經緯

正信會原本是日蓮正宗內被稱為「政治和尚」的僧侶組織,從1977年左右的第一次宗門事件,就一直抨擊學會,又與宗門路線激烈對抗,終遭宗門施予擯斥處分。打著「正信覺醒運動」的旗號,專門製造檀徒,企圖瓦解學會組織。1980年7月,成立「正信會」。對日顯的血脈相承亦存有疑義,完全不聽宗門指示,故自1981年2月至1984年2月為止,多達8次,合計約180位的僧侶遭到宗門的擯斥處分。此後,以各末寺為中心,獨自從事活動。但是其後,當現任住持死亡時,寺院即歸還宗門。

外圍組織 - 顯正會


  • 名稱:富士大石寺顯正會
  • 會長:淺井昭衛
  • 會員數:公稱約120萬人(實際不及10分之1)
  • 本部所在地:埼玉縣埼玉市大宮區壽能町1-72-1
  • 設施:會館29座、別館3座、事務所5所、預定興建會館4座 *截至2007年10月
  • 組織:壯年部、婦人部、男子部、女子部(活動成員8成是女性)
  • 寺院:典禮院(埼玉縣和光市)
  • 據點分佈:首都圈、東北、新瀉等,主要在日本東部
  • 機關報:《顯正新聞》(每月5、15、25日發行)
顯正會成立經緯

顯正會是始自1942年,淺井甚兵衛(現任會長・淺井昭衛之父)與妙光寺(東京品川區)信徒數人共組的「妙信講」。自1970年左右,提出當時宗門亦予駁斥的「國立戒壇論」。又趁1972年興建正本堂之際,抨擊「此非遺命之戒壇」,由於一再以充滿威脅、偏激的言行,醜化、中傷宗門及學會,而在1974年8月,遭到解散處分。同年10月,發動攻擊學會本部事件,主謀三人被判有罪。1982年,易名「日蓮正宗顯正會」;1996年12月,自稱「富士大石寺顯正會」,法人的立場則改稱「宗教法人顯正會」。

活動現況

  • 2004年以後,在日本各地散發《違背日蓮大聖人之日本必亡》的小冊子,四處鼓譟「國家滅亡」。
  • 顯正會員含幹部多半是20 ~ 30歲的年輕人,因對高中生、未成年人及年輕主婦階層強制進行傳教,軟禁、傷害事件層出不窮,形成社會問題,致屢遭警方盤訊。
  • 唆使會員進行激烈的反社會活動,會長淺井更作出荒誕無稽的「3個預言」。大放厥詞,妄言:將發生大地震、日本將滅亡、外國將攻來。淺井反覆無常,因而預言內容亦頻頻改變。
  • 最常採用誘拐的伎倆,突然打來電話,邀約在西餐廳等地見面,然後包含幹部模樣的數人便團團圍住,不入會不放人回家。
  • 不僅死纏爛打,只要填寫姓名、住址,唱題三聲,即視同「入會」,對年輕人一定要脅「不可告知父母家人」,因而發覺已被加會員往往為時已晚。

最近動向

  • 在2006年1月的日本公安調查廳報告書中,與奧姆真理教同被鎖定為「以偏離社會一般概念之特異主義、主張,展開種種活動」的「特異團體」。
  • 2007年1月,活動成員3人因有強迫嫌疑,遭神奈川縣警方進入顯正會本部搜索(遭到警方搜索本部的宗教團體,尚有「奧姆」、「法之華」、紀元會)。
  • 本部被警方搜索後,漸遭社會摒棄的顯正會,由會長淺井大肆批判「一切都是創價學會的陰謀」、「創價學會才是僭聖增上慢」。
  • 2007年5月,在日本東北舉辦萬人大會(岩手縣)。8月又在長野號召3萬人,舉行「成立50週年紀念大會」等。更以在全都道府縣興建會館為目標,圖謀擴大勢力。

Tuesday 28 June 2016

外圍組織- 妙觀講


  • 名稱:妙觀講
  • 講頭:大草一男
  • 講員數:約一萬人(活動成員約900人)
  • 指導教師:小川只道(理境坊住持、大石寺執事)
  • 本部所在地:東京都杉並區西荻北5-4-3
  • 據點分佈:首都圈、中部、長野等,主要在日本東部,及京都等的西部一帶。
  • 機關報刊:《曉鐘》雜誌、《妙觀》新聞
妙觀講成立經緯

妙觀講是始自法道院(東京・豐島區)所屬法華講的一個小組負責人,脫會者大草一男,於1977年12月,帶著209名的講員脫離組織,投靠本山塔中坊的理境坊(住持・小川只道)。1980年8月,日顯認可「妙觀講」的名稱,以迄於今。組織是按照折伏系統,以「班」為組成單位。其上層組織有「支區」,再上層有「支部」。中央設置「本部」(東京・杉並區)。活動成員多半是脫會者,與山崎正友等的背叛者保持密切關係,活動重點置於毒辣批判名譽會長及攻訐學會。

活動現況


  • 按照脫會者提供的名單資料,瞄準不太參加活動的學會員及獨居的高齡長者,惡質的唆使脫會,引起強奪御本尊事件。多半不報出妙觀講的名號,而自稱法華講,不經事先聯絡就逕訪學會員。
  • 在黑傳單事件中,遭日本最高法院兩度定罪。對學會展開批判,造謠中傷的機關報《慧妙》實際發行者即妙觀講。其活動與其他的法華講很明顯是站在同一條陣線。
  • 在日顯的法主時代,扮演親衛隊的角色,擔任日顯「親修」時的護衛,並積極製造脫會,從事諜報活動。在原法華講員的竊聽事件中,講頭大草亦遭糾彈有連帶責任。自2005年日如登座以來,在宗門內部的地位耐人尋味。

日如與妙觀講

1977年除籍之際,投靠日達法主的大草一派,持續猛烈抨擊法道院・早瀨日慈(現任法主日如之父),隔年的1978年迫使於法道院機關誌刊登「道歉」啟事。
甚至發行糾彈法道院的小冊子《除籍真相》。當時日慈在宗門是擔任總監的要職,在日達法主的命令下,被迫向聚集在大石寺的末寺全體住持,人手一冊分發此小冊子,備受屈辱,更被逼辭卸總監。當然,其子日如對妙觀講・大草恨之入骨,雙方暗鬥仍在持續。現在、妙觀講正全力撫平當年曾令現任法主之父垮台的那段過去。

《2008 教宣手冊》

Thursday 9 June 2016

法事Q&A

日蓮大聖人的佛法是救濟民眾的大正法,隨著時代的演變,加入了大聖人在世時所無的形式、儀式,且奉行宛如大聖人的化儀似地,如此渲染,當作寺院束縛信徒的工具。我們所推動的「宗教改革」,也就是要將僧侶所壟斷、並予權威化的種種儀式行事,回歸大聖人佛法本來的教義,藉由民眾的手使其蘇生的運動。因此,特就我們生活中,各種的法事、儀典,從佛法的本義,確認其本來應有的作法。

友人葬

Q 葬儀不請僧侶誦經,故人就不得成佛嗎?

A 絕對沒有那回事!本來、葬儀邀請僧侶誦經的習俗並非佛教的作法,日蓮大聖人也從未參加過信徒的葬儀。如今普遍在葬儀上邀請僧侶誦經,是受到日本江戶時代所謂檀家制度的影響。對照御書也可了解,葬儀的形式與成佛毫無關係,終究是依本人生前的信心來決定成佛。而且,葬儀最重要是真心追悼故人,追善回向的勤行、唱題。因此,友人葬才是最符合佛法精神的葬儀,反之,請謗法日顯宗的和尚來祈求,不但不能成佛,更將封閉臨終之途,必然墮入無間地獄。

Q 對於友人葬時擔任導師的人,應如何表示謝禮呢?

A 參加友人葬,完全不須顧慮一切謝禮、或供養。巧立名目,榨取巨額的供養,一直把葬儀當做歛財工具的,就是所謂的葬儀佛教,這更是日顯宗的大罪。我們的友人葬,就是要打破那種葬儀的陋規而展開的一項宗教改革。

Q 葬儀時需要導師御本尊嗎?

A 導師御本尊在大聖人、日興上人的時代並沒有,御書中亦不見記載。第31世日因法主亦曾指導說,家庭的御本尊與導師御本尊相同。友人葬時是奉置日寬上人的御本尊。

Q 友人葬時,對故人的牽引是如何做呢?

A 原本、葬儀並不需要牽引,因此,友人葬不做牽引。牽引文據說是肇始於中國的禪宗,如今已淪為僧侶施予死者成佛資格的權威工具。但是,此與故人的成佛毫無關係。

Q 墓地在日顯宗的寺院,舉行友人葬的遺骨可以埋葬該處嗎?

A 當然有此權利,埋葬屬於個人自由。

戒名・牌位

Q 聽說沒有戒名,故人就不能成佛嗎?

A 戒名的有無,與成佛毫無關係。御書中也不曾使用過「戒名」一詞。本來「戒名」是源自僧侶出家時所授予的修行名號,至日本江戶時代以後才演變為死後戒名。戶田先生亦明確說過:「我是不要什麼戒名的主義。」從修行名號的本義來說,在廣宣流布奮戰到底的故人,其本名才可說是真正尊貴的「戒名」。

Q 對於牌位,應如何看待呢?

A 牌位亦與故人的成佛沒有關係。本來這是佛教擷取自中國儒家習俗的一種作法,如同故人的「名牌」似的,並不是膜拜的對象。葬儀一結束,妥適予以處理即可。

奠儀等

Q 參加友人葬,奠儀應如何表示才不失禮?

A 葬儀最要緊的,終究在於發自真心的追悼故人。友人葬時,親人參加葬儀、守靈,為故人唱題,才是真正的祈求冥福。一般社會上也有婉謝一切奠儀的例子,禮貌上的奠儀,其實是可有可無。也不需給導師任何謝禮。

Q 葬儀時,靈柩上可以覆蓋三色旗嗎?

A 原則上是「不覆蓋」。但若遺族有強烈要求時,則是自由。

Q 故人尚未入信的親朋好友、公司、同事等所致贈的花圈、花籃等,應如何處理?

A 這是對故人所表達的一番真心,擺設在適當地方即可。御書亦未記述「樒樹以外不可使用」的教示,何況樒樹在日本以外的其他國家,是很難取得的植物。要緊的是信心、真心,這點請切記!

塔婆

Q 不立塔婆就不能為祖先回向(祈求冥福)嗎?

A 絕沒有那回事!追善回向的本義,是依受持妙法之人的信心與實踐,而將其功德回向於祖先。誠如大聖人的教示:「題目之光,照至無間,令即身成佛。」(御書743頁),根本是向御本尊做勤行、唱題,唯有在日常勤行的追善祈念,才是對祖先最高的追善。

Q 大聖人對於塔婆供養,有何教示呢?

A 御書中提及塔婆供養的,只有《致中興居士函》(御書1398頁)與《草木成佛口決》(御書1407頁)二篇。但並未教示塔婆在信仰上是絕對不可欠缺的,而是基於隨方毗尼(只要不違背佛法的本義,可採取各個地區或時代的風俗、習慣)的立場,承認當時塔婆的盛行。只是對於中興居士在塔婆上書寫妙法的題目,表示嘉許,並非鼓勵信徒建立塔婆。

Q 塔婆的起源如何?

A 板塔婆是始自日本平安時代的末期,專屬日本才有的習俗,與佛法的本義並無關係。本來是起源於印度供奉釋尊遺骨的佛塔,但並非為了追善回向。而日顯宗竟然誑稱:「為了追善供養,絕對需要塔婆。」動不動就要信徒造塔婆,把這當做歛財的商品。

Q 以前曾經造立塔婆,應如何是好?

A 以前,學會員所造立的塔婆,也是因為我們向御本尊唱題,才能將功德回向故人。終究是御本尊的功力,並非塔婆的力量。

Q 託請日顯宗做塔婆供養,將會如何?

A 現在的日顯宗是破壞廣布,違背大聖人的大謗法之邪宗。如御書所示:「若供養謗法者,則其斷佛種之命得繼,而作益為強盛之敵。」(御書1545頁)、「雖是誠心,若所供養之人是惡,則不為功德,反墮惡道。」(御書1567頁),如果請託日顯宗做塔婆供養,就會構成供養謗法,由於謗法與同之罪,不但沒有功德,還會受罰。

Q 日顯宗說:「只要做塔婆供養,任何祈願都會應驗。」

A 大聖人佛法的根本,完全在於向御本尊唱題,並不是憑塔婆供養就可以達成祈願。把塔婆供養說成是萬能,等於是說御本尊的功德不足,這是否定御本尊的大邪義。

Q 既然不需要塔婆,則學會是如何為祖先追善呢?

A 原則上是以家人、親友為主,與故人親近者聚集於自宅,向御本尊做勤行、唱題。又於各會館每月皆舉行一次「追善回向勤行會」,有意參加者可詳詢會館職員、地區幹部等。

中元普渡

Q 中元普渡的起源為何?

A 今、中國民間於陰曆7月15日所盛行超渡亡魂的中元普渡,是道教的儀式之一。一般認為是濫觴於道教普及的晉代,佛教供養僧侶之日的盂蘭盆會被融入道教而形成的習俗活動。
至於盂蘭盆會是盛行於何時,考證今天的印度,並無此習俗,亦不見記載。中國古代正式舉行盂蘭盆會,一說是在6世紀初,梁武帝時代的初期;又說是8世紀,唐代宗時首次於宮中舉行。故於佛法的本義而言,不宜參加此項祭拜活動、或做任何供養。
僅日本是以「彼岸法會」、「盆會(盂蘭盆會)」為供養祖先之日。此是日本古來習俗與佛教思想結合所形成,至江戶時代又結合檀家制度,而淪為既成佛教各派的歛財工具。

Q 大聖人對於「盂蘭盆會」有何教示?

A 大聖人談及「盂蘭盆會」,主要是在《與四條金吾書》(盂蘭盆由來書)及《盂蘭盆書》2篇。在此御書所作結論是,唯有自身累積善根才是救護故人的真正回向。

Q 於大聖人佛法,「回向」本來應如何做?

A 所謂的回向是「將自身所累積佛道修行的善根迴向給他人」。御書教示:「題目之光,照至無間,令即身成佛」(御書743頁),我們向著御本尊做勤行、唱題即是回向的根本。更教示:「自身未成佛,欲救父母尚難」(御書1504頁),若無我們的信心修行,則無法對祖先做真正回向。終究是每個人為廣布生存到底,而成佛才是真正的回向。

Q 對祖先回向非僧侶不能做嗎?

A 毫無那回事!我們的祈求就是回向。如日顯宗所言:「非僧侶不能回向」,全不見於御書。何況在謗法的日顯宗寺院做回向,不但不能追善,還會造成接觸惡緣的結果。

Q 於「盆會」或祖先忌日可否請僧侶代做回向?

A 在《盂蘭盆由來御書》中,曾痛加被折墮落的僧侶為「食法餓鬼」。日顯宗的和尚自稱「巡迴誦經」,遊走檀徒家中,讓人覺得僧侶誦經很難得而賺取供養的模樣,正是「食法餓鬼」。日達法主甚至明言,原本「巡迴誦經並非佛教本來的行事」。違背此言食法餓鬼・日顯宗的和尚,再是如何回向,也只會感應餓鬼界罷了。恪遵大聖大聖人教示,日日朝著廣宣流布邁進的學會員所作祈求,才是真實的回向。

Q 學會的追善回向是如何舉辦呢?

A 每月於洋溢廣宣流布的氣息、且為信心道場的各地會館,舉辦「追善回向勤行會」。異體同心的同志一同,向著御本尊做勤行、唱題、捻香,追善回向故人,方可說是合乎大聖人心意的追善作法。

追悼法事

Q 周年忌等的追悼法事,應持何種看法才好呢?

A 終究這是個人的自由。我們在每天的勤行、唱題之中,對故人作回向,那已經是取高的追善。

Q 追悼法事的起源為何?

A 本來從初七到七七(四十九日)、百日、年忌、三年忌等的法事,並非佛教固有的教義,而是依循印度、中國的一般習慣所形成的一項法事。日本的寺院是為確保收入,而從室町時代起,大力鼓吹,至江戶時代的檀家制度,更強制作為檀徒的義務。因此,並不是不作法事就不能成佛。而誑稱那種形式是成佛所必需的儀式,以此束縛佛子的,正是日顯宗的大罪之一。

Q 未入會的親戚要求舉行追悼法事時應如何做?

A 家人或故人的好友聚集在自宅勤行、唱題即可。勤行的導師若是要求某某人擔任時,請與地區幹部、儀典部的負責人洽談。各地會館每月皆固定舉辦自由參加的「追善回向勤行會」,可邀請家人或親友一同參加。

關於葬儀・回向 - 學會指導


  • 只要向著御本尊做追善回向,依妙法的偉大功德力,故人必可成佛。因此,不必講求奢華舖張的葬禮。簡單隆重即可。這才是佛法化儀的本義,合乎大聖人心意的作法。
  • 今天,一般在葬儀時,邀請僧侶誦經、牽引亡魂的作法已相沿成習,但這是日本江戶時代檀家制度的陋習。打破此種錯誤的陋習,將符合佛法本義的友人葬、同志葬,扎根於社會即是現代的宗教改革。許多有識之士也表達了讚同之聲。
  • 一個人能否成佛,終究是要看他自己生前的信心,不是由僧侶主持的「葬儀」來決定。否則就沒有必要天天勤勵於信心的修行了。一生游手好閒,臨終的前一天再請來僧侶,付錢託辦葬儀不就可以了。成佛可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日顯宗妄稱:「葬儀請僧侶舉行是傳統的化儀,否則不得成佛。」這純粹是一派胡言!完全是違背大聖人佛法的邪義。
  • 每天的勤行、唱題,是多麼美好的追善回向啊!妙法的聲音,都將變成赫赫的太陽。亡故的父母、家人、祖先,都將蒙受福運的光芒照射、籠罩與守護。這條生死不二的希望大道,才是邁向廣宣流布的軌道。
  • 為廣宣流布生存到底的人生,就是生之佛、亦即現世的成佛。那個功德可回向給無量的祖先、無量的子孫、眷屬。自己依佛道修行所獲得的福德、功力、勤行唱題的金色光芒,都可回向給他們。這就是回向的本義。

關於追善回向 - 聖訓

  • 今、日蓮等類,訪聖靈時,讀誦法華經,唱奉南無妙法蓮華經,題目之光,照至無間,令即身成佛。回向文,事起於此。(御書743頁)
  • 父母之成佛即子之成佛也,子之成佛即父母之成佛也。(御書850頁)
  • 此度願以頭顱奉法華經,以其功德回向父母,其餘分饗弟子檀那等。(御書946頁)
  • 自身尚未作法華經行者,何能使母成佛。(御書1155頁)
  • 但唯奉唱南無妙法蓮華經,而得成佛,方是最為重要。(御書1295頁)
  • 此曼陀羅文字雖祇五字七字⋯⋯照冥途之明燈,於死山之良馬。(御書1372頁)
  • 自身未成佛,欲救父母尚難,何況救他人耶!(御書1504頁)
  • 生時是生之佛,今是死之佛,生死俱佛。(御書1586頁)
  • 為供養故人,奉誦法華經一部,自我偈數度,唱題目百千篇畢。(御書1655頁)

勤行・祈禱文

Q 2004年9月,創價學會制定了「勤行」是嗎?

A 此是基於正式的世界廣布時代到來的「時」,順應學會員要求,而正式作出的決定。由於制定「讀誦方便品・壽量品與唱題」為正式的勤行,學會員莫不歡欣鼓舞。

Q 日蓮大聖人在世時,有「五座三座」的勤行嗎?

A 大聖人在世時,是讀誦方便品和壽量品,沒有五座三座的形式,並非制式的。而是大聖人滅後,在宗門由後世所制定的形式。

Q日顯宗似乎誤認只有五座三座的形式才是信心!

A 號稱「化儀」,只重形式的就是日顯宗。可是,就連此一形式也馬馬虎虎的,其實也是日顯宗的和尚們。得不到信徒供養的勤行,和尚幾乎做也不做,早就是眾所周知的事實。甚至法主日顯,更是自己率先不做丑寅勤行,結果「做起勤行七零八落」,無疑是坦承自己也是半斤八兩。

Q 勤行好像有分正行和助行是嗎?

A 唱念題目「南無妙法蓮華經」就是正行。誠如《十八圓滿抄》所教示的:「正行唯南無妙法蓮華經也。」(御書1439頁)
相對的,讀誦方便品、壽量品就是助行,具有讚嘆正行「南無妙法蓮華經」的意義。舉飲食為例,則如主食和配菜的關係。其中又以「自我偈」,是壽量品的精髓、《法華經》的真髓。如所教示:「自我偈是自受用身也。」(御書793頁)大聖人即是於自身的生命,悟得自我偈所說佛的永恆生命,而開顯為妙法。從這層意義而言,創價學會的「讀誦方便品・自我偈和唱題」,皆已具備大聖人佛法的勤行本義和目的。

Q 可不可以讀誦壽量品的長行?

A 在會館或活動時的勤行,是按照新制定的方式舉行,但於個人私下做勤行時則是自由。想如同以往,繼續做五座三座的人讀誦長行亦無妨。又於喪葬等的儀式,基於喪家要求,而讀誦壽量品的長行亦無不可。

Q 這次制定了「祈禱文」,也可以換成過去的「觀念文」嗎?

A 「觀念文」的表現是隨著時代而有所不同。重要的是,內心真摯的祈求更甚於瑣碎的表現。創價學會亦於1992年1月制定了簡潔易懂的「觀念文」。繼於2004年9月,順應世界廣布的新時代,制定了由「對御本尊感恩報德」、「祈求廣宣流布」、「各種祈念與回向」三項構成的祈禱文。

Tuesday 7 June 2016

破折日顯宗

日顯宗、否定直結大聖人,鼓吹「法主絕對論」的邪義,血脈、本尊等等,大聖人的正統教義,通通加以扭曲,破壞佛法。他們早以天魔・日顯為教祖,淪為大謗法的邪宗,名為「日顯宗」。大聖人教示:「須擱萬事,而責謗法,是為折伏之修行。」(御書516頁)我們要恪遵這句金言,以大聖人的一名門下,破折邪宗・日顯宗,大力伸張正義!

1 血脈

日顯大倡邪義,將血脈根本的信心血脈稱為只是「枝葉」,誑稱法主相承的法體血脈才是「根本」。但、如今他自稱的「法主相承」也暴露出疑點重重,假藉「血脈」之名,鼓吹信仰法主的邪義,搖搖欲墜。

日顯的「假血脈論」

日顯說過如下的話,扭曲血脈本義。

「(學會)把法體的血脈拿掉,只談信心的血脈⋯⋯也就是抓住枝葉不放。」(1992年8月 第41回日本全國教師講習會)
「(舉出血脈有:1. 法體的血脈、2. 唯授一人的血脈、3. 法門的血脈、4. 信心的血脈等四種)那些通通是法體的血脈為根本,脫離了它,信心血脈就沒了。」(1997年8月 第44回行學講習會閉講式)

這個日顯的「假血脈論」,已很明顯違背了宗祖大聖人和歷代法主的指南。

「若無信心之血脈,雖持法華經無益」《生死一大事血脈抄》(御書1407頁)
「云信、云血脈、云法水者,同一事也」日有上人《化儀抄》
「信心、血脈、法水者,要為同一事也」日亨上人《有師化儀抄註解》

如上所述,所謂的血脈,並不是什麼秘密的儀式,而是信心,只有強盛的信心才是使大聖人的境界流通我們生命的唯一方法。這也正如日寬上人所教示的:「我等信受此本尊,唱奉南無妙法蓮華經,我身即一念三千之本尊,蓮祖聖人也。」(觀心本尊抄文段)

惱亂的日顯自相矛盾

而日顯自己,在悍行這次的「C作戰」之前,曾說過完全與「假血脈論」相反的論調。

「所謂的血脈相承,是要以信心的血脈做它的根基,憑著那種信心的血脈,才有源自佛本地甚深境智的法體法門的血脈,由一器往一器去流通。」(1987年4月 除蟲大法會)
「唯授一人的血脈,它的基本的本質也如以往所說過的,是存在於信心的血脈⋯⋯扼要地說,日蓮日興唯授一人的相傳血脈,在那個信心上,是萬人相通的,這樣的信心血脈是正法僧侶一切行學的根砥。因此,主張大聖人傳到日興上人的血脈只有貫主(即法主)一人才懂的獨斷、偏見的佛法,是不懂血脈真義的人在說夢話。信心的一念才有法水流傳,不論有智、無智、為了萬人,才有即身成佛的功德以實證展現出來。」(同上)

日顯繼受血脈的資格消滅!

看現在日顯惱亂的模樣,正如日亨上人所教示的:「成不善不淨之邪信迷信,有違佛意時⋯⋯可承即身成佛之血脈資格消滅矣。」(有師化儀抄註解),日顯繼受即身成佛的血脈資格已喪失,必定墮地獄!

Q&A

法主有箇別的血脈嗎?

Q:御書有云:「總別二義,若稍有相背,成佛不可期,難免於輪迴生死矣」(御書1097頁),違背相承箇別血脈的法主,不就不能成佛嗎?

A:這句御文的意思並不是這樣,而是如下所述,指示我們「不可忘記引導成佛的根源之師。」所以,大聖人又嚴厲教示我們:「但雖為師,倘有誤者,必須捨之。」(同前)師如果犯了佛法上的錯誤,就必須捨棄。

可有法主才知道的相傳?

Q:御書有云:「此經未有相傳,難知矣。」(同第419頁),不就是有接受相傳的法主才知道的秘法嗎?

A:這句御文是在說明「佛法是為了十界眾生」的民眾佛法的精神,跟法主的血脈相承沒有關係。關於相傳的內容,日亨上人在《富士宗學要集》第一卷的「產湯相承事」及「御書尊七箇相承」中,基本上都已作了公開。


2 三寶

日顯濫用宗門的三寶義,鼓吹前所未聞的己義,謂「須尊信當時法主為僧寶」的「假三寶論」,圖謀樹立自己的權威,犯下大謗法!

日顯的「假三寶論」

日顯說過如下的話,扭曲三寶的本義。

「創價學會將當時的法主貶為「不是尊信的對象」,可以說是大謗法,違背大聖人、日興上人所教示三寶一體的深義。」(1997年8月 第46回日本全國教師講習會)

尊信的對象唯日興上人一人

日顯在此散播荒誕無稽的邪義,妄言法主也是尊信的對象,亦即信仰的對象。但是,宗門奉為尊信對象的僧寶,正如日寬上人所教示的:「久遠元初之僧寶,即是開山上人。」(當流行事抄),畢竟只有日興上人一人。

相對的,歷代法主以下的全體門下僧俗,在傳持、弘通佛法的意義上,是如下所述,為「僧寶之一分」。

惱亂的日顯自相矛盾

日顯亦曾依據宗門的傳統法義,而說:「法主是僧寶以下的立場」,如今卻自相矛盾的模樣,正是惱亂不堪的墮地獄相。

「歷代法主是僧寶以下的立場,草草率率就稱呼他是佛陀、是佛陀的那種說詞,我認為是有點說得過火。」(1983年3月 第4回非教師指導會)

何謂三寶

佛教徒所應崇敬的三寶,即佛寶(了悟根源之法,具備主師親三德的教主)、法寶(佛所說的教義)、 僧寶(傳持、弘揚此法的佛弟子)。《宗門宗規》第4條明文規定:「本宗以大漫荼羅為法寶、宗祖日蓮大聖人為佛寶、血脈付法之人日興上人為僧寶。」

Q&A

批評法主就是破壞三寶嗎?

Q:學會批評僧寶的當時法主,不就是破壞三寶嗎?

A:學會破折日顯,是遵循宗開兩祖嚴誡謗法的精神,呵責破壞佛法的天魔。《日興遺誡置文》有云:「雖為當時貫首,若違佛法,私構己義,不可用之。」(御書1709頁),訓示我們,雖然貴為法主,如果是違背大聖人佛法的人,就應該嚴加破折。去糾正犯錯的法主,不但不是破壞三寶,反而是在守護大聖人的佛法。

勤行時有祈念歷代法主,所以是僧寶?

Q:宗門聲稱,勤行時第三座的觀念文有在祈念歷代法主,所以法主也是尊信的對象。

A:這是天大的誤解。如果以列入觀念文當做僧寶的依據,宗門在以前的觀念文裡,第三座也只有列到日目上人而已,還有不列歷代法主的觀念文。觀念文與僧寶並無關聯。


3 法主絕對論

日顯唆使宗門的高僧們說出:「法主是與大御本尊不二之尊體」、「法主與大聖人一體不二」,亦即「法主=本佛」的謬論,默許以往宗門不敢輕犯的大謗法,端出「法主絕對論」,破壞大聖人佛法。

法主「不是大聖人」

日顯親口說出,自己是與大聖人、大御本尊一體的大邪說,並唆使宗門的能化僧四處散播。

「本宗的根本,是戒壇的大御本尊和唯授一人、血脈付法的法主上人⋯⋯因為唯授一人的血脈所在,就是與戒壇的大御本尊不二的尊體。所以,對這根本二者的信心,絕對不可動搖。」(1991年7月 宗門能化致學會書)

「從本宗信徒的立場而言,將歷代法主的內證奉同大聖人,在信仰上至為重要。」(1997年8月 日顯在第46回日本全國教師講習會上的說法)

法主是「擔任管領法理的座主」

關於法主的地位,日達上人很明快的指出,是組織負責人的立場,職司「管領」、「治理」宗門組織的「座主」,而「不是大聖人」。

「我宗三寶,乃立御本尊為法寶、大聖人佛寶、日興上人僧寶。對之,日目上人乃座主。如今所言,從事管領,治理此大聖人之佛法,善加受領而予治理,亦即具有管領之意。統籌治理,即從事統治。日目上人其後,皆如筒中流水,無非受繼之耳⋯⋯因此,代代法主並非日蓮大聖人。」(1977年5月 日達上人在寺族同心會上的說法)

犯錯的法主「必須捨之」

大聖人、日興上人嚴厲告誡我們,法主或師長有偏離佛法、散播己義時,應該斷然予以摒除。

「但雖為師,倘有誤者,必須捨之。」(御書1097頁)
「雖為當時貫首,若違佛法,私構己義,不可用之。」(御書1709頁)

Q&A

須信伏隨從法主嗎?

Q:不對法主信伏隨從,不就是不能成佛嗎?

A:法主不是信仰的對象。成佛最重要的,畢竟是歸命於人法一箇的御本尊。御書也找不到有哪句御文教示「信伏隨從法主」是成佛的要件。

法主不會犯錯?

Q:法主不可能會犯下違背佛法的錯誤。

A:檢驗宗門的歷史,過去曾出現幾位法主違背大聖人的佛法,犯下謗法。在此可舉出四人,以資佐證。

1. 第17世日精
犯下日興上人嚴誡不可造立釋迦佛的大謗法,更在就任法主的第二年,撰《隨宜論》,為其造立釋迦佛自圓其說。

2. 第57世日正
與邪宗・日蓮宗各派的管長一同合影留念,更以身延日蓮宗管長為導師,一同誦經。

3. 第60世日開
在當時宗門的機關誌《白蓮華》,刊登禪宗達摩大師像的廣告,從中牟利。

4. 第62世日恭
2次大戰時,試圖迫使學會接受神牌,且默許謗法。又屈服於日本軍閥的淫威,在本山書院供奉神牌,2次大戰結束前的1945年(昭和20年)6月被火燒死。


4 御本尊

大聖人為一切眾生而圖顯的御本尊,日顯宗竟然拿做要脅信徒的「工具」使用,甘犯大謗法。如今在學會推動的宗教改革中,出現了日寬上人摹寫的御本尊,且經由我創價同志之手,齊唱妙法的SGI網絡,如今已遍佈全世界190個國家、地區。

日寬上人的御本尊授予經過

1. 日顯宗停止發給御本尊
1991年(平成3年)11月,日顯宗向學會發出破門通告的同時,更對學會員停止發給御本尊。日顯向宗門內部下達極不合理的指示,通令今後若非法華講員或直屬信徒,不得發給御本尊,並強迫不甘從命的學會員必須交回各個家庭的御本尊。

2. 血脈斷絕則喪失授予御本尊的資格
亦即,日顯宗將大聖人為了救濟民眾而圖顯的御本尊當做脅迫信徒表態的「工具」,甘犯宗門史上前所未有的大謗法。日顯宗此舉已斷絕血脈相承根本的「信心血脈」,喪失了大聖人以來延續至今的御本尊授予資格。

3. 由真和合僧團授予才符佛意
1993年(平成5年)10月,創價學會以日寬上人摹寫的御本尊為御形本御本尊,開始授予學會員。這是由於橡木縣淨圓寺・成田宣道住持的提議,經日蓮正宗改革同盟、青年僧侶改革同盟的表決通過,並在學會的總務會上正式表決,才決定由真和合僧團的學會授予。這正是本佛日蓮大聖人的佛意使然。

*御形本御本尊
將歷代法主所摹寫的御本尊刻成模版,或製成照相版,再予印刷而成的御本尊,在宗門是稱為「御形木御本尊」。當然,功德與原來的御本尊毫無不同。


破折日顯叫囂「假御本尊」的無稽之言

日顯宗對於學會授予御本尊簡直是滿腹妒火,所以一再叫囂:「是假御本尊,所以沒有功德。」這是荒誕無稽的謬論!

破折1 須法主許可?
沒有必要
日顯宗聲稱學會授予的御木尊「沒有法主許可,所以沒有功德。」但授予御本尊不須法主許可。御形木御本尊在宗門也有過由各個末寺自行決定印刷,授予信徒的歷史。何況沒有信心的假法主,哪須經他許可。

破折2 御本尊須開眼?
沒有必要
日顯宗聲稱:「未經法主開眼的御本尊,沒有功德。」但回顧過去,事實上很少有法主為御本尊開眼。1975年(昭和50年代)以前,一手負責印製宗門的御形木御本尊,並分送至日本全國各末寺的東京・法道院,也從來不曾做過開眼。而御書中,也找不到一句「不經開眼,御本尊沒有功德」的御文。

破折3 須由本山發給?
沒有必要
日顯宗聲稱:「不是由本山發給的御本尊,沒有功德。」但不經由本山,直接在末寺印製、發給的御本尊多不勝數。有實力的末寺是以有緣的法主所摹寫的御本尊作模印製,而授予信徒。

假御本尊論毫無根據
總之,「假御本尊論」很明顯地,毫無教義上的佐證。說起來,在竄登法主前的1978年(昭和53年)就蔑稱「大御本尊是偽造」的日顯,根本沒有資格談論御本尊。

日顯摹寫御本尊時的醜態

據曾擔任日顯秘書,親眼目睹本山真貌的人透露,日顯摹寫御本尊時的醜態,簡直不堪令信徒入目。像這樣的日顯,哪有資格叫囂「須法主許可」。

・邊聽相聲邊摹寫
「我懷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看錯了。竟然猊下(日顯)的桌子上放了一部錄音機,還擺了一堆錄音帶,一邊聽相聲、一邊摹寫御本尊。猊下抬頭瞧見了我,又驚又怒,立刻關掉錄音機,怒喝:「混蛋、怎麼回事!」想要揍我一頓。」(曾任日顯秘書的證詞)

・御本尊未摹寫完就去做白日夢
「只寫了(御本尊)中央的題目、四天王和一小部分,下面一片空白,根本是「未完成」的御本尊。我還以為他大概是先去上個洗手間,所以在他房間等了一下子,竟然猊下一直沒有回來。我心想:該不會又回房睡覺了?於是去到寢室看看,平常不用時都是敞開的房門竟然鎖上了。猊下沒有寫好御本尊,就掉頭去做白日夢了。」(同前)

・部份漏寫也不在乎
「猊下對御本尊的馬虎,在宗門內部是出了名的。給某位信徒的常住御本尊,在讚文中漏寫了「未曾有之大漫荼羅也」幾個字,跟日顯報告後,他還一臉不高興地說:「當事人有注意到嗎?如果沒有察覺,就這樣裝作不知道。」事情也就不了了之。」(改革同盟僧侶的證詞)


5 開眼

日顯宗刁難說:「御本尊須經法主開眼。」但從教學上來看,從歷史上來看,這句話毫無根據。御本尊的佛力、法力,完全是依我們的信心而顯現。

御書不見隻字「須法主開眼」

大聖人在御書裡,隻字不曾提及「御本尊須由法主開眼」,反而舉出真言密教為例,教示:「此畫木入以魂魄,是法華經之力。」(御書1191頁),強調開眼須依《法華經》之力。只要我們以信心去膜拜,根本不須任何特別的開眼儀式。

一派胡言「木山都有開眼」

日顯和日顯宗厚顏無恥地說:「任何御本尊在本山都做過開眼。」這對照下述,又是一派胡言。

1. 戰後~1975年代
末寺專責印製 並直接分送全國

宗門有關御形木御本尊的印製事宜,都是由東京一座名為法道院的末寺負責,依末寺的需求而分送日本各地。在該寺印製後,裱裝、裝箱至分送的期間,既不曾先送交本山,更從未經由法主做過任何開眼。

2. 1979年以後
移交本山後 亦無御形木御本尊的開眼

本山內事部設立有關御本尊的專責部門,業務由本山收回管轄之後,據服勤的僧侶透露:「御形木御本尊在裱裝的前後,哪有經過法主・日顯祈念什麼的,直接就分送末寺了。」

有關日寬上人摹寫的御本尊  秋谷會長(當時)懇談  答覆會員的提問
(《聖教新聞》1994年5月21日)

-日寛上人摹寫的御本尊相貌,只列出十界眾生的代表,這有何含義?
會長:摹寫自大御本尊的御本尊,任何一幅御本尊都與大御本尊有同樣的功德。正如先前所述,膜拜者的信心才最重要,稱為「觀心之本尊」就是這個緣故。
誠如日寬上人所述:「妙法蓮華經五字是本尊之正體。」畢竟,御本尊的根本,是中央首題的「南無妙法蓮華經 日蓮」。而且,寫在御本尊左右兩側的十界眾生,正如御書所示:「受妙法五字光明之所照,現本有之尊形。」(御書1295頁)是顯現妙法所照耀的本有十界。
因此,未必十界的眾生全部都要寫出,因為已有代表十界全體的眾生,所以在表現本有十界的法理上並無不同。

-其他是否也有未列舉所有十界的御本尊呢?
會長:只列舉十界相貌代表的摹寫例子,還有日興上人及日目上人所摹寫的御本尊相貌,也與現在授予的日寬上人御本尊完全相同。

-我明白了。其次是有關脇書,在御本尊記載敬領者的名字,或書寫特別的脇書,有何意義呢?
會長:脇書本身與御本尊本身的相貌是不同層次的問題。正如日興上人在《富士一跡門徒須知》所說的,記載御本尊敬領人的名字,是為了表彰此人強盛的信心,流傳後代。因此,終究是信心的問題,脇書並不涵蓋於御本尊的相貌內。
在創價學會常住的御本尊上,日昇上人寫了「大法弘通慈折廣宣流布大願成就」的脇書。我們也依照此誓願奮戰過來了。在御本尊上雖有「廣宣流布」,但若誰也不奮戰,是無法「大願成就」的。畢竟,重要的不就在於膜拜御本尊的人,是如何接受、如何挑戰的「信心」嗎!

-日顯宗說:「以授予個人的御本尊為御形木御本尊加以流布,這種作法真奇怪。」
會長:照他們的說法,記載敬領者姓名的御本尊,只有他本人才有功德囉!敢大言不慚說出如此愚蠢的論調,正是日顯宗不懂大聖人佛法,將御本尊視為獨佔品、「頭破作七分」的證據。
御本尊終究是「一閻浮提一切眾生的本尊」。日顯將此一閻浮提總與的御本尊做為脅迫佛子的工具,正是否定御本尊、罪大惡極的大邪師!

-日顯宗說:「各個家庭所奉置的御本尊,只是大御本尊的抄本,若不直接膜拜大御本尊,就不能稱為以大御本尊為根本。」
會長:那種邪義,在御書裡根本找不到。日寬上人也曾明示:「書寫戒壇本尊,所奉懸之諸山、諸寺、各家,皆是道理之戒壇也。當知,「是處即是道場」。」奉拜摹寫自大御本尊的御本尊之處,就是即身成佛的道場、靈山淨土。
反倒是日顯及日顯宗的和尚最接近大御本尊,卻忘記廣宣流布,而墮落、放蕩不堪的醜態,正是背離大御本尊、墮地獄的模樣。成佛並非決定於與大御本尊的「距離」。最重要的還是信心!

6 僧俗差別

日顯宗充斥著「僧上、俗下」,根深蒂固的僧俗差別觀。這種封建的歧視仍存在於21世紀的今天。這是扭曲大聖人、日興上人教示僧俗在信仰上一律平等的精神,是大謗法的邪義。

落伍的日顯宗僧俗差別觀

這次的宗門事件,暴露了日顯宗無可救藥的僧俗差別觀。

「僧俗存有合乎大聖人佛法之本來差別,自是當然。」(1991年1月12日 藤本總監致學會書)
「主張在本質上的僧俗平等、僧俗對等,不得不斷言這是信徒不辨佛法的位階,是大增上慢者。」(同前)
「好比是說,僧俗處於完全對等的立場,這是不辨信徒應有的規矩、禮節,在破壞僧俗的秩序。」(1990年12月16日 宗門寄交學會的《詢問書》)

宗開兩祖皆教示「僧俗平等」

但是,大聖人的御書裡,隻字不見僧俗差別的依文,只有說示僧俗平等。

「此世中不論男女僧尼,持得法華經之人,即是一切眾生之主,佛所垂覽。」(御書1180頁)
「法師品有:「若是善男子、善女人⋯⋯則如來使」之文,無論僧俗、尼婦,但為人說得一句者,即是如來之使。」(御書1524頁)
「久遠實成之釋尊、皆成佛道之法華經與我等眾生,此三者全無差別,解此,唱奉妙法蓮華經之處,云是生死一大事之血脈也。」(御書1405頁)

此外,日興上人的《弟子名簿》中,稱弟子寂日法師(僧侶)為「日興第一之弟子」,但俗弟子(在家)的南條時光也同樣被稱為「日興第一之弟子」,完全沒有預設僧俗的差別。

日顯宗的邪義「僧俗師弟義」

日顯宗又主張「僧侶是師,信徒是弟子」的所謂「僧俗師弟義」,將僧侶的支配信徒予以自圓其說。這是出自歪曲的信仰觀,將原本應該直結的「御本尊」與「信徒」之間,介入僧侶,認為信徒的祈求須透過僧侶傳達。

「不可放任住持胡來」

戶田第二代會長早就識破和尚具有蔑視信徒的體質,所以曾嚴正指導:「不可放任住持胡來!」

「不可放任住持胡來!幫和尚的忙、去寺院當義工固然應該,可是他們一直有個壞習慣。和尚總是有把信徒當做佣人、僕人來使喚的壞習慣。」(1954年12月15日 群馬縣高崎市・勝妙寺迎佛式)

7 登山

日顯宗很苦惱參加登山的人數不足,以花言巧語,騙說「大石寺是靈山淨土」之類,但是如果去參拜犯了大謗法的日顯宗的魔山,不但沒功德,還會受罰,這點對照大聖人的聖訓,一清二楚。

供養《法華經》之敵墮無間地獄

現在的大石寺,是以日顯這個法滅妖怪為開祖的「魔山」。若去登山,供養《法華經》之敵的日顯宗,等於是供養謗法,將墮入無間地獄。

「供養法華經之敵,縱身是大慈大悲之菩薩,必墮無間地獄。」(御書1178頁)

由學會真心發起的登山會

每月循例赴大石寺的登山會,是在戶田第二代會長的發起下,由創價學會從1952年10月開始舉辦。當時,本山的經濟拮据,宗門內部有意將大石寺改成觀光寺院,戶田先生憂慮不已,為免大聖人的精神絕滅,所以才發起此項活動。截至1991年,參拜人數多達七千萬人次(累計)。如今,大石寺卻淪為觀光客的旅遊景點,戶田會長的憂慮果然成真。

學會指導

參拜大石寺形同謗法必受罰

如今,再去參拜大石寺,不但沒有功德,還會遭受大聖人叱責,蒙受懲罰。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是信仰的根本,這點毫無改變。但是,只為參拜大御本尊而去供養日顯,等於是默許日顯的謗法。支持謗法僧,同得其罪。所謂的「與同罪」,就是視同共犯。與謗法為伍,即使參拜大御本尊,也必遭大聖人嚴厲叱責:「不與佛敵作戰,卻去供養,這是怎麼一回事!」

家庭的御本尊與大御本尊同具功德

有人說是,不直接去拜戒壇的大御本尊不算信心、也不能成佛。不消說,這是不值得破折的邪論、謬論。各家庭的御本尊是與大御本尊一體,為分身散體的御本尊,功德也完全一樣。

不拜大御本尊不能成佛嗎?

大聖人對於從未直接見過面的一位名叫松野的信徒,也是由衷給予鼓勵。在《致松野函其一》中,曾經提及:「於我(大聖人)未曾得見一面。」(御書1452頁)這句話以大聖人入滅後的今天而言,相當於從未直接參拜御本尊的人。然而,大聖人卻說:「儘管是不曾直接晤面,卻能受持信心,真是了不起!一定可以成佛。」
可貴的是這份心意,所以說:「但心唯貴耳。」(御書1240頁)形式上,有沒有見過大聖人、有沒有直接參拜御本尊,那並不能決定成佛。何況是不去大石寺就沒有信心的這種論調,正與大聖人的教示背道而馳,是與本佛即大御本尊為敵。與大御本尊敵對,所以再去拜大御本尊也不會有功德。

「特定的地方」並非「淨土」

御書又教示:「法華經修行者所住之處,可思即是淨土,何煩求之於他處耶?」(御書73頁)修行《法華經》的人所在之處,就可以想成是淨土,何必這麼麻煩到別的地方去追尋呢?哪有這個必要!雖說是淨土,也不是指某個特定的地方。妙法的行者、廣宣流布的行者所活躍之處,那才是真正的淨土。既然教示:「何必這麼麻煩到別的地方去追尋呢?哪有這個必要啊!」日顯宗竟說:「不去大石寺就不能成佛。」可見這是違背御書的邪義。


8 戰時的謗法與援助戰爭

第2次大戰期間,宗門畏懼日本軍閥的權力彈壓,而默許謗法、奔走於援助戰爭,將大聖人的佛法全盤破壞。即將消滅的宗門由於創價學會的出現才得以甦生,這是不容抹殺的事實。大聖人的精神是由學會繼承下來。

宗門的默許謗法

-接受神牌與法主燒死
1943年6月,宗門駭然決定接受日本軍閥分發至各個家庭的天照太神的神牌;並將牧口會長、戶田理事長喚至本山,在二位上人的見證下,要求須接受神牌,牧口會長斷然拒絕。不久,學會幹部即被一一逮捕、下獄。
另一方面,宗門更通令本山書院及所有末寺供奉神牌,朝著謗法的坡道一路滑落。佛法的因果嚴明,1945年6月17日,現罰降臨,當時的第62世法主・日恭被火燒死。

刪除御書的文字

1941年9月,宗門通令刪除御書中的14處文字。舉凡:1. 大聖人宣言自己是本佛的部分、2. 與天照太神有關的記述、3. 言及國主的部分等等,恐怕對天皇、國家神道有所不敬的表現,通通刪除。

主要刪除部分
「日蓮是一閻浮提第一之聖人也」(御書1010頁)
「小小天照太神、正八幡等,在此國誠然威重,若與梵釋、日月、四天相對,則是小神」(御書952頁)
「為此日本國一切眾生,釋迦佛是主、是師、是親也。天神七代、地神五代、人王九十代之神及王,猶是釋迦佛之所從」(御書1485頁)

觀念文改變成神道色彩

1941年8月,宗門通令改變勤行的觀念文。內容充斥「皇祖天照太神」、「皇宗神武天皇」、「皇國」等,皇國史觀的字眼,成了神道色彩十足的觀念文。

宗門的援助戰爭

戰前、戰時的宗門,又是祈願戰勝,又是供應金屬等等,一心積極援助戰爭。戰後,許多團體都對過去支援戰爭的行為表示愧疚,然而宗門至今仍不見一絲反省的歉意。

祈願戰勝的祈求法會

每月8日的開戰詔敕之日,法主以下的本山和尚都舉行祈願大東亞戰爭全面戰勝的祈求法會。1944年,暫停宗門二大行事之一的除蟲法會,改辦祈願戰勝的勤行、唱題會。

日恭法主:「擊潰英美敵國」

1943年,日恭法主參加山本五十六總司令的國葬,並在《靜岡新聞》發表決意:「我們要以山本魂為魂,守護後方,迄至擊潰與正義敵對的英美敵國,否則無法報答元帥的英靈。」

供應金屬「向前線多送一發砲彈」

戰爭末期,宗門積極回應軍方的要求,提供本山的佛具及木材等等物資。1943年9月的臨時宗會上,宣稱「要向前線多送一發砲彈」,主動決定將不列入徵收對象的銅板屋頂供應軍方。

率先開放寺院供軍方使用

1943年6月,宗門開放本山書院等處,充作勤勞訓練所,接受每月200人的「徵召戰士」,而備受軍閥當局推崇為「郡下開放寺院之先鞭」」。


《2008 教宣手冊》

Thursday 19 May 2016

極惡日顯7大罪狀

竊佔宗門的「假法主」
1 謊稱相承之大罪

證據、證人,一概皆無的日顯血脈相承。並非「1978年(昭和53年)4月15日」接受了相承,亦非經由宗門傳統儀式,正式登座。1979年(昭和54年)7月22日,趁著先師日達法主猝逝的慌亂之際,竊取67世,長達26年,盤踞猊座。

紀錄〈1979年7月22日〉
上午7時0分 於密室自定繼任法主

日達法主猝逝的當天早上,在遺族守候的西廂秘書室,當時擔任總監的日顯詢問:「你們有聽說後事(相承)嗎?」日達法主的女婿・菅野慈雲(日龍)答覆說:「沒有,那不是總監?」那一瞬間,日顯說:「喔、是嗎⋯⋯啊、是這樣啊⋯⋯」在西廂秘書室的密室,67世於焉誕生。

上午11時10分 暗算對手早瀨日慈

籠絡了遺族,日顯便召開緊急中樞會議,召集能化僧・早瀨日慈等人。然後,日顯聲稱「1978年(昭和53年)4月15日」接受了相承,搶先早瀨一步。後來,日顯曾向多位僧侶表示:「原本以為 說不定是早瀨日慈已受相承,但等了一段時間,什麼話也沒說,所以我就自己說出來,就登座了。」坦承了「自行昭告」竊取猊座的內幕。

晚上8時5分 守靈會上竊取67世

晚上7時,守靈儀式。誦經結束的8時5分,治喪委員會主任委員椎名致詞。席上,突然提及相承一事,宣稱「自行昭告」已成事實。以謊言和伎倆奪取67世,瞬間成局。


圖謀破壞大功勞的學會
2 破和合僧之大罪

日顯於1990年(平成2年)12月,對實際推動了大聖人遺命世界廣布的創價學會,斷然採行前所未聞的大陰謀「C作戰」。其後,於1991年(平成3年)11月祭出《解散勸告書》、《破門通告書》,1997年(平成9年)11月對學會員施予「信徒除名處分」等的恫嚇,犯下佛法史上最大罪條的「破和合僧」大罪。

C作戰(創價學會分化計劃)

1990年(平成2年)夏天,日顯為首謀,命關快道(當時任海外部主任)等人,精心䇿劃破壞學會的計謀。日顯本人曾經表示:「(C)就是把那個傢伙的腦袋砍下來(CUT)的意思。」坦承這是要剷除、趕走池田名譽會長的一項計謀。

拉走「20萬人」的意圖瓦解

發動C作戰之際,日顯曾誇下豪語說:「剷掉學會,有20萬人來宗門就夠了。」但實際上,別說「20萬人」,就連信者數也銳減至全盛期的2%。現況是折伏沒有進展,遲遲不見增長。日顯的意圖,粉碎瓦解。

宗門衰亡的元凶・日顯慘遭內部撻伐

步入衰亡一途的日顯宗,約600座的末寺中,有近半數是要靠本山的經費援助,才能維持下去的窮困寺院。面臨此種窘境,2007年(平成19年),能化僧・光久日康(東京墨田區妙緣寺)公然批判日顯說:「招致今天宗門的疲弊,原因就在將學會破門。」宗門內部已紛爭四起。


破壞「正本堂」

3 不知恩・背叛先師之大罪

六壺、大化城、大客殿等,日達法主的事蹟悉皆破壞的日顯,於1998年(平成10年),終於破壞800萬信徒真心結晶的正本堂。正本堂是先師・日達法主以「廣宣流布之曉,可為本門寺戒壇之大殿堂」(1972年4月28日訓諭)所賦予意義的「本門戒壇」。日顯一手破壞宗旨根幹的三大秘法之「戒壇」,誠是前所未聞的大謗法和尚!

法院亦判決「自相矛盾」

正本堂建立當時,擔任教學部長的日顯本人,亦多次表示:「正本堂是遺命的戒壇。」然而,日顯在破壞正本堂時,卻180度改變正本堂被賦予的意義。關於這點,日顯亦遭法院嚴詞斷定:「自相矛盾。」(日本靜岡地方法院)

奉安堂淪為烏鴉窟

破壞正本堂的日顯,後來興建的是「奉安堂」(容納5千人)。搜刮2百億日幣的供養而蓋成,卻是內部不見洗手間的瑕疵建築。而足可填滿的信者,前去參拜的人數,一整年寥寥無幾。每近黃昏,就有陰氣森森的成群烏鴉飛來,已淪為烏鴉窟。


漫稱大御本尊為「偽造品」

4 破壞三大秘法之大罪

1999年(平成11年)7月,由於故河邊慈篤的親筆筆記曝光,而揭露日顯指稱大御本尊為「偽造品」的言論。筆記中,詳細記載日顯曾在1978年(昭和53年)2月,對河邊說出「戒壇御本尊是偽造品」、「由筆跡鑑定結果得知」等等。但是,身為法主而否定宗旨根幹的大御本尊,在700年的宗門史上,只有日顯一人。

「本門題目」亦不信

大放厥詞說:「長時間的唱題,有礙健康。」輕視唱題的日顯,2005年(平成17年)的夏季講習會上,謂「唱念題目也不能立即得到佛果」、「於末法,死時得悟的人很多」等等,不信即身成佛,又倡言否定「本門題目」的大邪義。加上破壞本門戒壇的「正本堂」、漫稱大御本尊為「偽造品」的言論,三大秘法悉已遭其破壞。


豪遊・蓋豪宅・揮霍無度

5 將宗門佔為己有之大罪

宗門事件爆發後不久,哭喪著臉說:「成流浪之身」、「即使淪落至喝粥⋯⋯」(1991年1月),暗中卻違背「少欲知足」的遺誡,極盡「遊戲雜談」之能事者,就是日顯。日顯令人瞠目結舌的放蕩行徑,所揮霍的錢財,原本皆是所有信徒及末寺和尚搜刮而來的供養。

溫泉豪遊・藝妓助興

日顯是伊豆長岡、奧湯河原、修善寺、熱海等日本各地,高級溫泉旅館的常客。攜家帶眷,進住一晚高達30萬日幣的高級套房。又常在超高級餐廳召來藝妓們舉行大型宴會,更假借「親修」的名義,全家大小,前往台灣、法國等的海外,大享豪華觀光旅遊。

購置豪宅

日顯在東京都內數一數二的高級住宅區,澀谷區松濤與世田谷區中町,購入2戶豪宅。購置豪宅所耗費的金額合計超過36億日幣。退座後,把改建成純日式的世田谷豪宅當作在東京的隱居所。


禪寺造墓・迎合身延
6 與謗法為伍之大罪

「嚴誡謗法」是宗開兩祖的根本精神。然而,日顯站在應為人表率的立場,卻在禪寺建立自己祖先的墳墓。不僅放任大石寺周邊的檀徒謗法,竟然還迎合身延派日蓮宗,甘犯謗法。

禪寺造墓問題

日顯在1989年(平成元年)7月,將自己祖先的墳墓蓋在福島市禪宗寺院・白山寺的墓地,舉行開眼供養。當天為掩人耳目,還悄悄從後門出入。法主在他宗他派的寺院造墓,顯然已犯下大謗法。

與身延派勾搭

日顯又急急與敵對大聖人、日興上人的身延日蓮宗接觸。身延派的和尚相繼來訪大石寺,1995年(平成7年),池上本門寺的貫首一行人訪問大石寺。同時,日顯宗也違反「不可與謗法者同座」(御書1710頁)的日興遺誡,派出法華講聯合會主任委員的柳澤參訪身延山久遠寺,末寺的和尚一夥則參訪身延派的寺院,彷彿是渡蜜月。


日本最高法院2度定罪
7 扯大謊・滔天妄語之大罪

「兩舌(扯大謊)」、「大妄語(滔天妄語)」是佛法上的大惡!但、日顯的扯謊不只是在佛法上,在世法上也遭到嚴厲糾彈。2次的判決中,日顯本人皆被日本最高法院定罪。一再教人凡事「要正直」的日顯,卻是世上罕見的大騙子!

造謠毀謗改革僧侶

2003年(平成15年)7月15日,對「改革同盟」的池田託道住持的造謠中傷事件,已在日本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命令日顯應賠償30萬日幣。該一事件是發生於1992年(平成4年)3月,面對僧侶相繼脫離而地位動搖的日顯,極欲撫平當時內部的不安,而惡意散播謠言,把池田住持說成好像是想要錢才脫離宗門,還以金錢為誘餌,教唆僧侶友人等等。日顯害怕親自出庭而四處迴避的結果,全面敗訴。

造謠有關西雅圖事件的報導

針對「西雅圖事件」,宗門大肆散播荒誕無稽的大謊言,造謠「學會入侵美國聯邦政府的電腦資訊庫,植入有關西雅圖事件的假資訊,從事犯罪行為」的事件,由於日顯指揮宗門散播此一謠言,其惡質行徑已遭到糾彈。2003年(平成15年)9月9日,判決定讞。命令日顯與宗門連帶賠償400萬日幣。至於西雅圖事件的訴訟案,一番完全敗訴的宗門,於2002年(平成14年)1月,被法院要求以「和解」方式,撤回所有告訴,學會的勝利就此底定。


《特集》
於日本最高法院7次敗訴的反社會教團

日顯2度被定罪之外,宗門、大石寺也在日本最高法院相繼敗訴定讞。寺院交還訴訟案,宗門3敗。非法扔棄遺骨事件,大石寺敗訴。藝妓照片訴訟案,也是以宗門原告全面敗訴而告終結。日顯・日顯宗被最高法院總共7度定罪,宗門實在是反社會集團!

非法扔棄大量遺骨事件 (2003年12月19日)

大石寺未經遺族同意,擅自將寄放的遺骨塞進已使用過的米袋中,非法大量扔棄在大石寺境內空地的駭人事件。法院下令大石寺,應對遺族4人各支付50萬日幣(合計200萬日幣)的慰問金。大石寺強辯,扔棄是「合乎教義信仰,正當之舉」、空地是「堪稱聖地之靈域」等等。但、法院裁定「要之,將遺骨扔棄於境內一區,亦是不得不加以論評」。

日顯的「藝妓照片」訴訟案 (2004年2月24日)

日顯被藝妓簇擁,不亦樂乎的照片(1986年)11月22日、攝於東京赤坂高級餐廳),宗門辯稱是移花接木的「合成照片」等等。又突然就日顯的醜態,改口說:「有平等救濟一切眾生,本宗之末法無戒之精神佐證」。其後,宗門以學會為被告而提起訴訟的結果,敗訴收場。法庭上,學會舉證歷歷,提出日顯冶遊的事實,反觀宗門卻是毫無辯駁之力。

「妙道寺」交還請求 (2002年1月24日)
「常說寺」交還請求 (2002年1月29日)
「大經寺」交還請求 (2002年2月22日)

日顯宗對脫離宗門的僧侶,提出交還寺院的請求訴訟。愛知縣的妙道寺(中島法信住持)、岩手縣的常說寺(山本辰道住持)、神奈川縣的大經寺(渡邊慈濟住持)交還訴訟案,皆經最高法院判決日顯宗敗訴定讞。該一訴訟案,脫離的僧侶主張,未受相承之日顯不具管長資格,自無住持之任免權。反觀宗門卻提不出日顯相承的任何一項具體證據,因而敗訴。

《2008教宣手冊》


Wednesday 18 May 2016

沒有相承的假法主 阿部日顯

究竟為何,日顯會如此抓狂?那是因為日顯未受「相承」,是竊取猊座的「假法主」。《佐渡書》中說到,誹謗釋尊的「六師外道」之末流,重生為邪僧,迫害大聖人(御書992頁)。戶田第二代會長曾引用這段御文洞燭機先地說:「這伙人死後,下一次會重生在日蓮正宗裡頭。」重生在宗門內的「六師外道之末流」,正是謊稱法主的阿部日顯的真面目。


以「自行昭告」奪取猊座

「何時」、「何地」交代不清

日達法主猝逝的1979年(昭和54年)7月22日,日顯突如其來,主張自己在去年的1978年(昭和53年)4月15日,私下已有相承。

佐證日顯此「自行昭告」的證明,卻不見一物。正式的證據、記錄、證人,一概皆無。

但是,日顯至今仍只是叫囂著說:「有啊,有啊」,當天「自何時開始」、「在大內廳的何處」、有「什麼樣」的相承,卻提不出任何一項具體的證明。

疑雲滿佈的「相承日」

疑點重重的1978年(昭和53年)4月15日,當天適逢76歲壽誕的日達法主,為慶祝生日,於上午11時,前往東京。因此,,日顯若是在本山接受相承的話,就只有上午的時間。

但是,根據行程記錄,日達法主當天很忙碌,從丑寅勤行,到御影堂舉行御講、慶祝生日、接見兩組人,根本沒有時間舉行相承。當然,也沒有留下任何與日顯見面的記錄。

謊言終究是謊言!「其實是去年4月15日」的這番話,是趁著先師猝逝之際,信口雌黃,日顯一世一代的大謊言。

關於相承的唯一正式宣布

「其實是去年4月15日,在總本山大內廳,只有猊下和我兩個人的場合,猊下暗地裡對我說出有關相承儀式的話,賜予我關於此事甚深法門的指導。」(1979年7月22日,高層會議上的日顯發言)


疑雲滿佈、疑點重重

1. 為何詢問喪家相承之事?

日達法主逝世不久,日顯詢問喪家:「你們有聽說後事(相承)嗎?」如果自己有受相承,不可能問這種話。

2. 相承箱何在?

接受相承的法主,原本手上應該會有的「相承箱」,至今仍下落不明。甚至,連相承箱的內容也是隻字未提。

3. 為何在登座之後,更改日字號?

原本、日顯的日字號是「日慈」。因為與已故早瀨日慈相同法號而感到困擾的日顯,於是放棄本來被授予的日字號,與父親的日開,合為「開顯」二字,而改名「日顯」。如果有相承的話,當時就應該先與日達法主商量後,改變日字哪才合情合理。

4. 為何不是「能化」、「學頭」?

在宗門,原則上是從「能化」僧中,挑選下一任的法主,一旦被指定繼任法主,就會升任學頭。但是,日顯在自稱接受相承的1978年(昭和53年)4月之後,既未升任「能化」,也未接掌「學頭」。

5. 為何有違慣例?

「相承」即使內容不公開,在儀式上也會有大批僧侶戒護一旁,參與其會,絕不是秘密舉行。再說,日達法主也沒有要對宗門內部保密一年以上,而且需要私下舉行相承的理由。

6. 為何感嘆後繼無人?

很多人都聽過,日達法主生前曾說:「阿部真不像話」、「阿部真沒用」。更在過世前一年的夏天,也就是日顯說「有接受相承」之後,還感嘆著說:「後繼無人啊!後繼⋯⋯」

7. 為何在相承前後批評法主?

根據河邊筆記,在日顯所謂已受相承的2個月前,還批評法主:「G(猊下)無法溝通。」更在所謂已受相承後不久,被人指證他曾說過:「我想拉攏一些人,去對抗日達上人。」赤裸裸地暴露出他的叛逆心。

8. 日記在哪裡?

日顯曾說:「接受相承的事情,有寫在當時的日記中」,但是至今,那本日記仍未現身。


勾結否定血脈的山崎正友

害怕被除名的日顯

對於背負著相承疑惑的日顯來說,最擔心的就是「除名」,也就是自己會從歷代法主中,遭到剔除。

害怕被除名的日顯,最信賴、且仰為軍師的人,就是山崎正友。

1993年(平成5年)4月,自牢獄中獲得假釋的山崎,寫了一封陰謀信,騙過日顯,很技巧性的達成重返宗門的目的。

1995年(平成7年)2月,又厚顏無恥的出現在宗門的機關報上,力挺日顯疑雲滿佈的相承。

從此以後,只要「相承疑惑」被重新點燃,就跟手下・原島挺身掩護,出面反擊,而博得日顯推崇為「(攻擊學會)急先鋒」(2004年8月)。

但是,說到這位山崎,卻是法院公認的大騙子。由這種男人作保,不啻是一語戳破日顯的相承謊言。

曾是不共戴天之敵的日顯與山崎

回顧當初,最早否定日顯的血脈,煽動正信會(宗門內部的反日顯勢力)的主使者,就是山崎正友。

他曾四處在週刊雜誌上投書,批評說:「趁著日達上人過世後的慌亂之際,阿部日顯只說聲「我來接任」,就這樣決定了」、「漠視程序而誕生的現任法主」、「謊稱相傳而登座」、「僭稱法主」等等。

日顯本人應該也說過,山崎是「勝過提婆達多的惡黨」、「墮地獄幾次都不夠」。被那種「勝過提婆達多的惡黨」所膜拜的日顯,只有日顯自己最害怕的「除名」等待著他。


日本全國地區教宣部長會上的談話節錄 (2007年10月2日 原田稔會長)

盛大揭開的廣布第二幕!所謂廣布第二幕,就是池田門下的弟子,將池田先生的偉大,向自己地區、以及全世界去宣揚的時代。

而教宣部之魂就是「破邪顯正」。

有「破邪」,才有「顯正」。雖說是「破邪顯正」,終究是「破邪」為先。首應與惡奮戰,打破惡,才有「顯正」。打倒惡,才能伸張、宣揚正義。雖說是「顯正」,也以「破邪」為根本。將這方程式深深烙印心胸的,就是我們教宣部!

「恃權貴而脅我日蓮,何如出示正確經文也。」(御書1311頁)意思是說,與其仗恃權力來要脅,不如提出最關鍵的證據,指出日蓮的錯誤。

「提出證據」,堅持以「正義」、以「道理」、以「言論」,去與「邪惡」作戰、與「謊言」作戰、與「權威權力」作戰。這就是本佛日蓮大聖人的戰鬥,也是直結本佛的三代會長「死身弘法」的戰鬥!

我們也要師弟直結,痛加斥責到底。徹底粉碎敵人的謊言,將它破折的體無完膚。

那個日顯的最大謊言,就是「謊稱相承」。尤其、破壞那座正本堂,就是假法主・日顯罪證確鑿的最大證據。

因為前任的日達法主已明確定位「於廣宣流布之曉,可為本門寺戒壇之大殿堂」、「永久守護大御本尊戈弓戈人建築物」,就是正本堂。而800萬信徒,響應此重大意義,以粉身碎骨的真心所興建、捐獻的,就是正本堂。

前法主以「事之戒壇」賦予意義的建築物,即使有所不備,既然紹繼其跡,則理應給予最高的尊重、愛護備至才是。

然而,日顯卻獨斷專行,加以破壞。而且,光是拆除費用就高達約48億日幣。據說日顯刻意留在自己房間,邊透過電視畫面,看著正本堂崩塌的情景,邊露出微笑。實在是猖狂至極!

尤其、日顯破壞正本堂,在法院也被明確認定是「自相矛盾」,予以「定罪」。在有關於顯破壞正本堂的訴訟案,日顯就正本堂的意義、定義所作的供詞,已衍生風波。正本堂完成的當時,聲稱「正本堂於廣宣流布之時,為「三大秘法抄」、 「一期弘法抄」之戒壇」的日顯,突然從1998年(平成10年)初,利用機關報,大肆炒弄說:「發生大地震時很危險,所以要拆掉正本堂。」更2000年(平成12年)的元旦勤行上,大言不慚也說:「正本堂是謗法的集合體,所以把它給拆了。」

關於這點,2004年(平成16年)12月,法院明確認定:「日顯⋯⋯既知所言自相矛盾,上述宗門正式見解所賦予正本堂之意義無修訂變更,所訴駁回。」

破壞正本堂,再沒有比這更是違背先師、背叛先師了。我們要斥責到底,以究明正邪!

御書教示:「一切眾生惑於⋯⋯誑言,思將無有一人得免墮無間大城,乃不憚國主萬民,出大音聲,二十餘年間喚叫⋯⋯亦似大悲千手觀音,一時救出無間地獄之眾生歟。」(御書1175頁)

對就是對,不對就是不對!該說的話,明快、且義無反顧的勇敢說出,就是慈悲。而徹底破折邪惡,拯救眼前的一個人,等同於同時救出幾十人、幾百人。

所以,有教宣部的勝利,才有廣布第二幕的勝利!要懷著這股確信,一馬當先,展開怒濤的大攻勢。

《2008教宣手冊》




Tuesday 17 May 2016

極惡日顯宗第2代假法主 早瀨日如

從瘋狂發動「C作戰」至今,已歷15年的2005年12月,窮兇惡極的阿部日顯,終於從猊座脫逃。單憑法會、書寫本尊已無法滿足的結果,12月12日,謂由早瀨日如相承,15日退座。隔天的16日,舉行猴戲似的交接。但是,再以多麼鋪張的儀式掩飾,假法主的接棒人,還是假法主。早瀨日如並非68世,不過是日顯宗的假法主第2代,這項事實,在誰的眼中都是雪亮的!


偽裝相承  2005年12月12日

宗門發佈:「日顯上人是本年12月12日拂曉,於總本山客殿,由學頭・早瀨日如相承唯授一人之血脈。」(2005年12月16日《院達》)

但是,原本就未受日達法主相承的假法主,究竟將何物如何由早瀨相承?只說是「拂曉」、「於客殿」,至於宗門內部所矚目的相承箱等具體事項,卻隻字未提。

從日顯傳交日如的相承,究竟多麼不透明,較之日顯以前,即日淳法主傳交日達法主的相承記錄,一目了然。


《日淳>日達》的相承翔實報導

1959年的《大日蓮》12月號,翔實記載著,舉行相承是在「東京都大田區的日淳上人自宅的一室」,儀式開始是在「昭和34年(1959年)11月16日深夜0時10分」,結束是在「1時32分」;及相承的過程,從見證人至鄰室、玄關的人,一清二楚。

至於問是焦點的相承箱,也從「15日下午6時12分、奉日淳上人之命,守護相承箱之左列6人,自大講堂側出發」,至隔天上午6時搭車返抵本山,納入御寶藏,皆逐一按照時刻公布。

其實,當時護運相承箱,留下詳細記錄的,也就是早瀨日如這樣吹毛求疵的人。自日顯相承是多麼見不得人,最感痛徹心扉的,莫過於日如本人了。


渡邊雄範住持(青年僧侶改革同盟)的證詞

我是從1990年(日本平成2年)起的2年間,曾在當時、早瀨日如擔任住持的東京新宿大願寺值勤,所以就來談談我親眼所見的早瀨及日顯的真貌。

早瀨的第一個特徵就是暴力傾向。這一點跟日顯如出一轍。如同日顯,所以叫做「日如」。

某日,所化僧陪同早瀨外出舉行守靈儀式。回來後,早瀨一扺寺內,叫聲:「混賬!」就對那位所化僧連續賞了20幾個耳光。

早瀨生氣的原因,我聽了都傻住了。竟然只是因為喪家端出壽司,那位所化僧吃慢了些,延誤回來的時間。

又有一次,早瀨的女兒打來電話說:「今天會晚點回家」,接聽那通電話的所化僧忘記轉告早瀨。早瀨得知此事,大發雷霆,怒斥:「幹什麼不告訴我!」就把那所化僧痛毆了一頓。

早瀨在學生時代曾學過拳法,當法不只雙拳齊發,連腳也派上用場。所化僧的態度一讓他看不順眼,就會立刻拳打腳踢。

本山也是經常上演暴力,跟其他的末寺沒有兩樣。大願寺的所化僧們,平常就飽嚐早瀨的暴力,所以早瀨在場,各個都嚇得緊張萬分。有人甚至緊張的拉肚子。至於別的末寺,比如日顯兒子,信彰所在的寺院,所化僧也是幾乎每天都會挨揍。有人對我說:「最近身體不太舒服。前不久,被住持痛罵了一頓,竟然就流鼻血。」像這樣,日顯宗在平常就暴力橫行,也難怪所化僧們的身心會變得異常。

早瀨的第二個特徵,是異於常人的特權心態。日顯的父親是60世的日開,早瀨也是56世日應的後代。因此,他們兩個人的優越感很強,以為「自己很特殊,是被選中的人」。例如,他們對於同樣是僧侶,在家出身的人一概不用。說是僧侶的兒子血統純正,在家出身的人「有一半的血是髒的」。

因此,就像日顯拆毀正本堂,看見信徒很感傷,也無動於衷。因為他不把信徒當作是同樣的人看待,這就是天魔的本性!

天魔日顯是要看見人怕他,才能確定自己是世界的主宰。所以,「暴力」、「破壞」、「恐怖」、「主宰」等的字眼,是認清日顯及日顯宗的本質不可不知的字詞。

第三個特徵是,徒具「出家」之名,其實是奢侈浮華、結黨營私。原本、出家是「出離家庭」,亦即不帶家眷,專注於佛道修行之意。但是,這項定義卻不適用於日顯宗。例如1989年(平成元年),早瀨的女兒和福岡教說寺的僧侶結婚,那場婚宴是在東京都內的五星級飯店盛大舉行。簡直就像是大財團的千金、或是知名演員的排場。最俗不可耐的,就是日顯宗。

早瀨在大願寺時,曾在1988年(昭和63年)蓋了一座酷似餐廳的寺院。光是玄關的牌匾就要200萬日幣。拿本堂的一根柱子來說,都是巨大櫸木的實心材。早瀨家人所住的房間,更是大量採用秋田杉、櫸木、檜木等的木材;廚房是配合老婆的身高,量身打造,安裝了售價高達700萬日幣,德國製的全套廚房用具。這就是日顯宗的真貌!

他們不但不是「出家」,更活在家族企業、結黨營私的陋風。為了對付早瀨這一族,日顯早就有所安排,預留阿部一族的活路。事先指派兒子・信彰出任庶務部長,自己的大弟子・八木擺在總監。這樣一來,阿部家族都佔據了宗門的重要位置。

而早瀨是經歷庶務部長、總監,才成為法主。也就是說,日顯已經鋪好路子,不久就要由兒子・信彰出任法主。日顯企圖使庶務部長的信彰跟早瀨一樣,不久就升任總監,再成為法主。早瀨只是被日顯利用的一枚棋子。日顯一族正等著早瀨能早一點下台。

總而言之,日顯不過是個擅自宣佈、自行昭告「已受相承」的假法主。早瀨再怎麼說是已受日顯相承,只要無法提出67世日顯是被正式選出的證明,68世也就不能成立。

大聖人在《立正安國論》教示:「與其千祈萬禱,不如先禁此一凶也。」(御書23頁)

我們「青年僧侶改革同盟」誓拼全力奮戰,不將日顯斬草除根,絕不終止!

《2008教宣手冊》


為何要與日顯宗作戰

聖訓

本佛日蓮大聖人教示:「須呵責法華經之敵」、「不許謗法」,此一精神是創價學會歷代會長皆一以貫之。於現代而言,最大的《法華經》之敵、謗法,就是否定大聖人、倡言須對假法主信伏隨從的日顯宗。嚴正斥責此日顯宗,才是最符合大聖人精神的實踐!

「見法華經之敵,置不為責,師檀俱墮無間地獄無疑⋯⋯不責謗法而願成佛,是如火中求水,水中尋火。徒然、徒然。」(御書1097頁)

「如見法華經之敵,不為責罵,言之於國主,畏人而默止者,必墮無間大城。」(御書1120頁)

「身其千祈萬禱,不如先禁此一凶也。」(御書23頁)

「若善比丘,見壞法者,置不呵責、駈遣、舉處,當知是人,佛法中怨。」(御書25頁)

「不論作得如何大善,讀誦書寫法華經千萬部,得一念三千之觀道者,如不為責法華經之敵,不能得道。」(御書1576頁)

「雖為當時貫首,若違佛法,私構己義,不可用之。」(御書1709頁)

「得難得之人身,有幸出家,學習佛法而不責謗法,終日徒事遊戲雜談者,是著法師皮之畜生也。」(御書1459頁)


學會指導

無慈詐親是彼怨
與破壞佛法的人要斷然奮戰到底,絕不可以姑息養奸。否則,將成為「佛敵」。更不可以妥協!明確指正他的惡行,才是符合佛法慈悲的實踐,也等於是在守護對方。(1991年11月4日)

破壞正法的「天魔山」
今天的日蓮正宗,只是在名稱上假借日蓮大聖人的名字,從不依循本佛經典,輕視御書、扭曲御書,以私構的「己義」為心,一直都在破壞正法。已經完全淪為「天魔山」,不再有大聖人、日興上人的魂魄棲息其中。(1992年1月12日)

日蓮大聖人是一切的基準
戶田先生吶喊:「信心回歸大聖人的時代!」又說:「我們是在信奉大聖人、修行大聖人的教義,忘了這個原點,可不得了。要是盲目聽信「半弔子」的僧侶,一切都將亂掉了。」我們都是日蓮大聖人的門下。因此,不論僧眾、在家,信奉大聖人為根本,遵照大聖人的教示而前進,才有「正義」。也只有那裡才有「正確的信心」!「信奉大聖人、回歸大聖人,要將一切的基準定在這裡而奮戰」!戶田先生的這句遺言,是永遠不變的創價學會根本精神。(1992年9月9日)

宗門是「法主根本」甚於大聖人
創價學會永遠「直結大聖人」,以「御本尊為根本」、「御書為根本」!因為有這樣的信心,所以前所未有、誰也想像不到的發展,才得以持續至今。反觀日顯宗,卻奉當今法主為根本,甚於大聖人。這正是本末倒置的錯誤、墮落的原因!(1993年9月9日)

「須擱萬事,而責謗法」
蠶食佛法、貪圖供養的惡侶,早就混進了宗門。當今的宗門,以日顯為首,都淪為那種破壞佛法的惡侶,變成大邪宗了。大聖人教示,當邪法與正法在爭鬥時,「須擱萬事,而責謗法,是為折伏之修行」(御書516頁)。徹底呵責日顯宗的大謗法,對照御書,正是符合當今之「時」的佛道修行。(1993年9月21日)

日顯正是「滅後之魔佛」
「信心淪喪的法主」是扼殺佛法的天魔!大聖人引用經文(涅槃經)指出,於佛入滅後,裝出一付好像是佛的模樣,其實卻在阻礙《法華經》廣宣流布於世界的人,正是「滅後之魔佛」(御書78頁)。本佛入滅後,竊佔「佛座」,也就是猊座,而阻礙世界廣布的人,就是日顯。日顯正是「滅後之魔佛」、大惡魔!絕不可以有絲毫的姑息、大意。姑息只會失去功德,大意也只會讓魔侵蝕廣布。(1993年11月26日)

與「奪命者」奮戰的大功德
大聖人教示:「鬼是奪命者,云「奪功德者」」(御書783頁)。日顯宗那一伙人,就是「奪命者」、「奪功德者」。企圖奪取地踊菩薩的生命力(奪命者),奪走功德(奪功德者)。姑息他們,只會被奪走生命力與功德。只要敢與他們奮戰,生命力與功德就會倍增。(1993年11月29日)

捨離謗法山的日興上人
日興上人雖是心如腸斷,亦自誓:「不論身在何處,唯有堅守大聖人的教義,弘揚於世間,才是要緊」,而捨離謗法之山。如今,我們也捨離了謗法之山。離開身延山時,可是件大事,但、假使仍繼續待在謗法之山,哪來正法廣宣流布。正因為揚棄了「惡」,才會在守護「正義」的同時,開啟了遼闊的新時代的舞台。(1998年10月23日)

將佛敵的下場烙印在歷史
與破壞廣宣流布的佛敵絕不可妥協,也不可掉以輕心。徹底奮戰、破折,打敗他們,將他們的下場烙印在歷史,才是真正的慈悲。(2007年8月21日)

「未遇障魔而作指導的宗門是「將人趕入惡道的獄卒」」(牧口會長)
〈引用「魔不競出,焉知正法」(御書1130頁)之文〉所以不禁要問,以往日蓮正宗的信者中「有誰是遭遇過三障四魔競起的人」。
魔不競起,卻去指導人,不就是「將人趕入惡道的獄卒」嗎?所以,魔的競起與否,不就知道信者和行者的區別了!(1942年11月 創價教育學會第五屆總會)

「和尚要向學會學習信心!」(戶田會長)
驚於牧口先生法難,而中傷牧口先生的和尚們!捨法、捨先生,沒骨氣的那伙人!若欲懺悔滅罪,當來我等之會,仰先生遺風,隨順佛訓。(1946年11月《價值創造》「牧口先生」)

「窩囊的和尚迎合軍閥」(戶田會長)
想起牧口會長的那股確信,不就是站在絕對的確信嗎!回想那場太平洋戰爭之際,窩囊的和尚想要迎合軍閥時,基於一國昌隆首在諫曉國家,而以「即使毀掉日蓮正宗也要諫曉國家,拯救日本民眾,繼承宗祖之志」所作出的嚴正指示,更令人緬懷牧口先生的大確信。(1951年7月「創價學會的歷史與確信」)

「破壞學會即是「破和合僧」」(戶田會長)
談到「僧」的字眼或許會覺得很怪,其實這並不是指和尚。我們學會是和合向著廣布,遵照大聖人的指導,實踐日蓮大聖人的教義,所以想要破壞它的人,一定會遭受佛法的大懲罰。如果有想要破壞的人,不妨試試看。由內或從外,破壞看看。絕對破壞不成!(1954年2月 本部幹部會)


戶田會長平時的指導


  • 「邪惡的和尚,正是對最高幸福的成佛橫加阻撓的大惡人。」
  • 「為何宗門會開始墮落,日益腐敗呢?那是因為他們忘了要為廣宣流布此一至高無上的目的而活。」
  • 「許多和尚所想的事,不外是保身,如何滿足私利私欲。也就是淪為慾望的俘虜,墮入畜生的心。」
  • 「斷不可變成和尚的奴僕!不可受陰險的宗門所擺佈!」
  • 「宗門一有了錢,一定會欺負信徒。」
  • 「宗門是以故作神秘、莊嚴,彷彿很久遠似的形象,使信徒俯首膜拜的體系所組成。」
  • 「和尚的工作本來是要使眾生成佛。但是,他們有沒有想過自己究竟能不能成佛呢!」
  • 「絕對不可被和尚騙了!日蓮正宗也是一樣。除了御本尊和御書,別的一概不能信。」
  • 「宗門賺飽了錢,一定作威作福、生活奢侈。不但如此,對於力行廣宣流布的正義團體的學會,還會嫉妒、敵對。」
  • 「宗門要是離開學會,只會變成踐踏大聖人正義的謗法宗。」

《2008教宣手冊》




Friday 29 April 2016

日蓮正宗的謗法和不當的繼承的歷史

正如宗門腐敗和墮落的根源可追溯到很久以前,弟子背叛大聖人的歷史也可追溯到日蓮大聖人與日興上人在世時。
日蓮大聖人在世時,有若干僧侶弟子背離大聖人及其教義,他們當中包括三位房和五老僧。
三位房是大聖人最早的弟子之一,巧於法論,併以擁有才學深受景仰。然而他為人傲慢且熱衷於世俗的地位,在熱原法難時退轉,後來遭遇不測。反觀發生此法難期間,始終不放棄信心,唱題至行將被處死的一刻,仍口唱題目者,卻是俗家信徒,最終使大聖人確信圖顯大御本尊的時機終至。
五老僧連同日興上人在內是日蓮大聖人入滅之前,選出的本弟子6人,定為六老僧。五老僧就是日昭、日朗、日向、日頂和日持。大聖人在世時,他們都致力於認真宣弘大聖人的佛法。
可是,大聖人入滅後,五老僧拒絕跟隨受大聖人血脈相承的日興上人,而逐漸偏離大聖人的正義,併向邪宗妥協及忽略折伏的精神。他們放棄御本尊,併容許御本尊和去世的信徒同葬,還有毀掉很多大聖人親筆所寫的御書。由於害怕鎌倉幕府的迫害而公稱自己為天台沙門。
五老僧中的民部日向影響身延地頭的波木井實長,以致後者連續犯下大謗法。這一來,使大聖人晚年退隱之地的身延山成了謗法之地。日興上人為此被迫離開身延山。謗法的身延宗起源於日向,它最終擴展為所有日蓮宗內最大的一派。
隨著時間的推移,由日朗和日向所創始的日蓮宗各派形成一種阻礙,使一般的日本人無法正確了解日蓮大聖人的佛法。

過去法主的不當繼承與謗法

儘管日蓮正宗強烈主張私構“法主無謬論”和“唯授法主一人血脈付法”之己義,在日蓮正宗的歷史上卻有很多事件清楚地確定此為謬論。
若宗門所稱屬實,就不應有任何不當繼承法主之位的事情發生。然而諸如此類的事件,以及法主違背大聖人教義的事件於日蓮正宗史上屢見不鮮,卻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以下是法主不當繼位與謗法的年表:

1482~1596(115年)

在這段期間,連續三代法主都是稚兒貫首(即少年法主)。據悉他們之所以被委任皆因父母親在社會上擁有顯赫名聲和巨大財富之故。由於年少,一切事務實際上是由宗門內的年長者處理。

第12世法主日鎮13歲
第13世法主日院9歲
第14世法主日主18歲

1596~1692(96年)

因為宗門內人才不足的結果,終於導致大石寺不得不去找京都要法寺出身的僧侶來當法主,這種現象從15世至23世共延續了九代。
要法寺的前身是第二代法主日興上人的弟子日尊所創的上行院。要法寺原屬富士門流,後因犯下違反大聖人正義的行徑而背離了大聖人佛法。

1865

大石寺發生一場大火,燒毀了客殿和其他建築。火患的第二天,第53世法主日盛突然辭去法主的職責,且沒有委任其繼承人。他離開總本山之後,下落不明。結果法主的職位空缺了兩個月。

1904

日俄戰爭期間,第56世法主日應將日蓮大聖人所圖顯的御本尊公開供人參觀,然後將收取到的參觀費捐獻給軍事政府。

1914

第57世法主日正同意政府的計劃,與包括謗法的身延宗在內的日蓮宗各派合併。

1923

日正去世前併沒有委任其繼承人。此時是由俗家弟子繼承血脈一個時期,後才傳遞給第58世法主日柱。

1925

(從明治時期開始,日本政府實行宗教法人法,將宗會〈議會〉制度導入宗門。結果,日蓮正宗便成立了一個由十幾名僧侶組成的議會。此議會掌握很大的權限,也能議決對管長〈即法主〉的不信任。)
日開(現任第67世法主日顯之父)被第58世法主日柱降職後,便陰謀將日柱除掉。結果此宗會議決對日柱不信任,迫使他辭職。因為這個問題,宗門分裂成兩派,加之有檀徒加入,使問題變大。後來更隨著檀徒的投訴,以致數名僧侶被警方調查。

1926

後來政府也介入這個問題,而且為了終止這場紛爭,下令通過選舉來選出管長。此時,日開陰謀讓日亨成為第59世法主,而自己則接任為第60世法主。結果,日亨獲選為第59世法主。

1927

日亨不願涉及兩派之間的紛爭,於是在一年半後辭職。日開則在被投訴收賣選票的怨聲中當選第60世法主。

1928~29

日開誤寫御本尊。發現此事的反日開的僧侶們要求日開退座。不久檀徒也獲悉此事件,提出強烈抗議。最終,日開在1929年發表謝罪書。

1940

日本政府企圖得到人民對戰爭的支持,在當時極力想團結起他們,和激起他們對日皇作為至高權威的愛國精神。為了達到這些目的,便大量利用有關日本的起源的神話,企圖確立起人民對神道的信仰。

1942

宗門的高僧小笠原發表違背大聖人教義的“神本佛跡論”。雖然當時小笠原已被逐出宗門,卻想利用軍部以奪取宗門。結果導致軍部強迫宗門接受神札,最終造成牧口會長和戶田先生被捕入獄。牧口會長始終不願屈服於軍部提出的要求,他最後在獄中去世。

1943

第62世法主日恭違背大聖人佛法,犯下了在大石寺的建築之一的“書院”內設神道的神龕之謗法行為。接著,還迫使日蓮正宗及其信徒接受神札。
只有創價學會在牧口常三郎會長的領導下拒絕服從。宗門害怕軍部的彈壓,於是對牧口會長和戶田先生施以停止登山的處分。
終於,牧口會長、戶田先生,以及其他的學會幹部一起被逮捕。
為了進一步推動神道國教化和對天皇的尊敬,當權者下令刪除御書的其中一些御文。這包括指日本本土的神為守護法華經行者的諸天善神,以及大聖人論及以前的天皇時所用的一些被視為含有貶意的部分。宗門遵從軍部的指示,違背大聖人的教導,而刪除御文達500段之多。
宗門甚至更改勤行的御觀念文,加入日本戰爭勝利的祈求。此外,他們一面交出佛具給軍部改制成武器,一面協助為戰爭募捐。
日恭容許大石寺被用作日本皇軍的宿舍。

1945

大石寺發生大火,包括神龕所在的書院在內的好幾座建築物都化為灰燼。日恭也葬身火海。

1947

第63世法主日滿擅自賣掉屬於大石寺的土地以中飽私囊。在宗會議決不信任之後辭職。
日顯成為東京本行寺的住職。他因為在這裡唆使學會員脫離學會,加入法華講,而遭戶田先生嚴厲斥責。

1952

4月27日晚上舉行宗旨建立700周年紀念法要。這時,創價學會青年部發現被日蓮正宗除去僧籍的僧侶小笠原竟來到大石寺。他們針對他的謗法行為徹底地把他斥責了一頓,併要他給大聖人和牧口會長寫謝罪書。
小笠原較後被發現儘管犯下大謗法,竟在不久前的4月5日恢復僧籍。宗門方面對學會對小笠原所采取的行動感到憤怒,因為他們認為信徒插嘴僧侶的問題乃荒謬之事。
宗門袒護小笠原,編出小笠原被戶田會長等人施以暴力的謊言。為了處分戶田會長,宗門召開宗會,決議以下三點:
1)發表謝罪書
2)罷免總講頭之職
3)停止登山
在這項決議之後,有三名執事僧抗議此舉不公,併提出辭職。其中一人就是成為第66世法主的日達上人。
針對宗門的決議,以池田大作為首的青年部與日蓮正宗末寺的僧侶會面,講述總本山的不義之舉及學會的正義。事情得以真相大白,決議最終無效。小笠原被迫改變其邪義,併為所犯的錯道歉。


有關第67世法主的事件和謗法

1991年12月27日,創價學會本部發出一封第67世法主日顯退座要求書。這封信是在收到來自世界各地由1624萬9638位學會員所簽署的類似的請願書之後所提呈的。

該信主要提出要求日蓮正宗作出三項改革:

1 順應民主時代,成為一個世界性的宗門
2 屏除權威主義,改變藐視信徒的態度
3 儆誡僧侶的墮落,確立一個少欲知足的聖僧的清純風範

1999年5月1日,秋谷榮之助創價學會會長在其演講中指出第67世法主日顯的十大罪:

1 否定大聖人、破壞佛法大罪
2 破和合僧大罪
3 破壞廣宣流布大罪
4 驕慢、狂於嫉妒大罪
5 衊視民眾、脅迫信徒大罪
6 默認謗法、迎合身延大罪
7 腐敗墮落、遊戲雜談大罪
8 一口兩舌、滔天妄語大罪
9 破壞文化、暴力主義大罪
10 竊取供養、霸占宗門大罪

在第67世法主日顯所犯的眾多謗法中,最嚴重的要數對創價學會及SGI破門,以及停止授予御本尊給學會員。這兩項行動構成破和合僧之大罪。這是極之謗法的行為,和合僧團是妙法的當體,而且唯有有和合僧團,才能達到妙法的廣宣流布。因此,破和合僧相等於阻礙和破壞妙法的流布。

日蓮大聖人在《生死一大事血脈抄》中教示:

“總之,日蓮弟子檀那等,無自他彼此之心,成水魚之思,異體同心唱奉南無妙法蓮華經之處,是雲生死一大事之血脈也。而今日蓮弘通之法,所詮此也。若然,廣宣流布之大願,其必成就者矣。反之,日蓮弟子中,若有異體異心者,則如城者破城也。”

以下是有關第67世法主日顯的謗法事件的年表:

1979

第66世法主日達上人在7月間去世。日顯宣布自己已得已故法主相承,繼而自立為第67世法主。
日顯雖然當上了法主,可是宗門內一群自稱正信會的大約200名僧侶聲稱日顯併未得到相承,而不承認他為法主。

1981

2月,日顯將大約180名正信會僧侶逐出宗門。
4月,日顯宣布“法主絕對論”,違背大聖人的人人平等的教導。
第二世法主日興上人在其《日興遺誡置文》中有警誡邪義。說:“雖為當時貫首,若違佛法,私構己義,不可用之。”

1983

針對池田會長和創價學會推斷說難以在短短10年間完成所要進獻的200間寺院(平均一年20間),日顯大怒,強迫創價學會無論如何必須完成此目標。
弟子們所作的誠心供養,即使是微不足道,也加以珍惜,併深表謝意,這是大聖人的精神。日顯如此無理的要求違背了日蓮大聖人的精神。大聖人在其中一篇御書中致謝意,說:“帷衣一領、鹽一馱、油五升,敬領矣……承送來諸物,具見厚情,難以言表。”(《覆南條書其三》,別名“大橋太郎書”,御書1615頁)
日顯說:“僧侶可以不做折伏。”
這樣的指導與日興上人的《日興遺誡置文》中的“尚未廣宣流布之間,可舍身命而隨力弘通”的教導背道而馳。

1986

10月,數名日蓮正宗僧侶犯下謗法之舉,日顯知情,卻未給予責備。其中一名叫岸本恭濟的僧侶竟然在同年10月被升級。
法勤寺的住持岸本恭濟捐錢贊助製作神道節日的祭祀神轎。
宮崎縣定善寺住持代理人石田榮尊參拜供奉地藏王等的廟祠。
北海道的得成寺住持關慈英接受一個信徒的委托,舉行一尊馬頭觀音的開眼法要。
日蓮大聖人教示:“得難得之人身,有幸出家,學習佛法而不責謗法,終日徒事遊戲雜談者,是著法師皮之畜生也。雖藉法師之名渡世養身,一無法師之義,是盜取法師名字之竊賊也。可恥!可怖!”。(《覆松野書其一》,別名:“十四誹謗抄”,御書1459頁)
11月,日顯被發現在東京一流的飯店與藝妓一起作樂。當時與藝妓一起的照片於92年公諸於世。
日蓮大聖人在御書中教示僧侶的正確行為,說:“唯以正直、少欲知足之僧,方為真實之僧。”(《覆曾谷書其一》,別名“成佛用心抄”,御書1096頁)

1987

日蓮正宗極力鼓勵信徒為已故者申請塔婆,以便從中營利。
7月,日顯再次對僧侶說:“你們可以不做折伏”,又說:“不可唱誦超過30分鐘的題目。”
這意味著僧侶是特別的,故無需如俗家弟子般致力於佛道修行。大聖人併無在僧俗間劃分界線,而是強調:“琥珀取塵,磁石吸鐵,我等惡業,如塵如鐵,法華經題目,如琥珀、如磁石。須作如是想,常唱題目也。”(《法華經題目抄》,御書973頁)

1988

1月1日的新年勤行會上,日顯說:“智者是指僧侶,愚者是指俗家信徒。”
如此傲慢的言語清楚違背了大聖人的教導:“若然,不分貴賤上下,唱得南無妙法蓮華經者,我身即寶塔,我身亦即多寶如來也。”(《與阿佛法師書》,別名“寶塔御書”,御書1371頁)

1989

2月,宗門不顧創價學會的強烈抗議,徑自大幅度提高御開扉(參拜大御本尊)供養金達43.8%。
7月,日顯在福島市的一間禪寺建祖先墓碑,儘管在其附近的日蓮正宗寺院內還有很多空著的墓地。他還在那裡舉行法要。

1990

3月,宗門通知創價學會,就敬領御本尊等的各種費用,要求加倍收取。創價學會表示關注,併要求宗門重新考慮。
6月,日正寺的住持河邊慈篤與宗門的宗務院海外部長尾林廣德訪問印尼、韓國、臺灣和西班牙,與當地脫離SGI組織的前學會員討論這些國家的檀徒運動。
7月,宗門的高僧開會,密謀“C作戰”,企圖摧毀創價學會和SGI。
8月,在接到許多有關僧侶作風專制、行為不檢點的報告之後,宗門宣布綱紀和自肅規准,要求全體僧侶徹底執行。日顯甚至舉出僧侶打高爾夫球,追求奢侈的生活方式為例。
11月,宗門誣告池田會長在一個幹部會上批評法主,又聲稱學會在該會議上演唱貝多芬的“歡樂頌”的合唱部分是在提倡非佛法的教導,故為謗法。

12月,作為“C作戰”的一部分,宗門修改宗規,有效地罷免了池田名譽會長的的總講頭(即日蓮正宗所有俗家組織的指導者)及秋谷會長和好幾位創價學會的大幹部之大講頭的職責。
創價學會要求與宗門對話,以澄清任何誤會,但屢遭拒絕。

1991

3月,宗門發出一份公報,廢止池田名譽會長給予海外俗家弟子信心指導的責任,然後,再以書信通知所有SGI組織此決定。這意味著宗門開始在海外國家展開檀徒運動。
5月,宗門單方面修改登山規則,規定今後登山須攜帶所屬寺院發行的“添書”文件,此舉有效地拒絕讓創價學會和SGI的學會員去登山。創價學會提出與宗門對話,但再度遭拒絕。
日顯如此利用大御本尊來影響學會員脫離創價學會,然後加入檀徒組織。

6月,日顯容許總本山理境坊住持小川只道謗法,不加譴責。小川只道任由未入信者參觀總本山,併拍攝御本尊。較後在8月,又曾向著“道祖神”(土地公)合掌、勤行。日顯又是沒有譴責他的謗法之舉。
11月,日顯篡改宗史,禮贊犯下四個謗法而使日興上人“身延離山”的肇禍者波木井實長,說“大聖人在身延時期,是因波木井實長的外護而具現三大秘法。”
同時,日顯縱容所謂“法主本佛論”為首的“御書部分論”“顯本佛跡論”等邪義橫行宗門內。“顯本佛跡論”是主張大聖人既已入滅,故日顯為本,大聖人為跡。
11月,宗門向創價學會發出“解散勸告書”和“破門通告書”。
在“解散勸告書”中,日顯強調幾點私構的邪義,其中包括:

1 私構以法主為中心的僧寶觀,藉此強調“對法主的信伏隨從”。

第66世法主日達上人曾經作過如下的指南:
“我宗所定的宗規,三寶即大御本尊為法寶、宗祖大聖人為佛寶,以及血脈付法的第二代法主日興上人為僧寶……可是,廣義而言,僧寶可說是守護、學習和將佛法傳給後代的僧侶和在家弟子都可考慮為僧寶。”(《大日蓮》,1977年7月號)

2 歪曲大聖人的教導,意指僧侶是師,信徒為弟子的論理,主張“僧俗師弟義”。

大聖人以眾生皆可能成佛為根本,而不斷強調人人平等。例如,御書教示:“不可嫌棄此世中之男女僧尼,持法華經者皆為一切眾生之主。”(《覆四條金吾夫人書》,別名:“夫婦同心御書”,御書1180頁)

3 篡改有關葬儀的化儀教義。主張僧侶是舉行葬儀、法要、戒名等不可缺少的。日顯甚至聲稱由僧侶引導葬儀、戒名是成佛不可欠缺的。此等教導僅僅是為了確保信徒依賴僧侶,以及信徒這一“財源”。

在大聖人的御書里根本沒有這樣的教導。大聖人提都沒提到由僧侶來舉行這種的化儀,就已經清楚推翻了日顯的邪義。再者,由僧侶引導葬儀是成佛不可欠缺的說法與大聖人所教導的“自身成佛與否決定於信心的強弱”背道而馳。大聖人教示:“此御本尊也只存在於信心二字之中。‘有信心始能進入’就是說此事。”(《覆日女書其一),別名“御本尊相貌抄”,御書1295頁)

11月,宗門發表停止授予御本尊給學會員的決定。他們利用御本尊來迫使學會員脫離創價學會和SGI。
12月,日顯法主拒收創價學會遞交的全世界1624萬9638為學會員的法主退座要求連署書。

1992

7月,宗門對池田名譽會長進行“信徒除名”處分。
11月,《創價新報》刊登日顯被藝妓圍住作樂的照片。

1993

9月,創價學會發布將授予第26世法主日寬上人書寫的御本尊。然而,宗門聲稱創價學會授予的御本尊是假的,理由是此御本尊非有現任法主所書寫,而且未受開眼儀式,以及非總本山所授予。
在大聖人的教導中併無說信徒應該只供奉由在任法主所書寫的御形木御本尊。或者御本尊只能由總本山授予。日寬上人被奉為日蓮大聖人佛法的“中興之師”,所以,以其書寫的御本尊為御形木御本尊是血脈相承的。再者,大聖人的教義中併無說及御本尊需要作開眼儀式。聲稱這樣的過程使御本尊有血脈相承或賦予御本尊力量是跟大聖人的教義背道而馳,大聖人教示:“此御本尊也只存在於信心二字之中。‘有信心始能進入’就是說此事。”(《覆日女書其一),別名“御本尊相貌抄”御書1295頁)
宗門此舉清楚顯露其為私利,利用御本尊來誤導信徒的謗法之舉。

1994

7月,大石寺發行的《平成新編日蓮大聖人御書》被發覺其中失誤達900處。
大聖人在御書中強調嚴格遵守佛的教義,說:“此經之信心,須不稍雜私見,一如經文,不用人言,得於法華一部無有違背,必得成佛也。”(《致新池書》,御書1518頁)

1995

6月,日蓮正宗允許現任日蓮宗(背離日蓮大聖人佛法的宗派)第48代管長等人參謁大石寺。
大聖人在御書中教示:“(若有謗法)雖智者聖人,難逃無間地獄也。且,慎不可近之,‘與同罪’可畏,可畏耳!”(《致新池書》,御書1516頁)

1996

3月,在日顯的指示下,大客殿徹底被拆毀。
8月,另外20名身延宗的僧侶被允許參謁大石寺。

1997

6月,20名身延宗的僧侶參謁大石寺。
7月,15名身延宗的僧侶參謁大石寺。
8月,日顯在一個特別的講習會上宣稱自己相等於本佛日蓮大聖人。
大石寺的所化參觀身延宗總本山。
9月,宗門發出通告,通知全體學會員必須在1997年11月30日之前脫離創價學會和SGI,否則將被除去信徒資格。
30名身延宗的僧侶被允許參謁大石寺。
11月,身延宗一行人參謁大石寺。

1998

4月,宗門發出通告,預計將耗資6000萬新元拆毀正本堂。


對御本尊的謗法與不敬之舉

以下的例子清楚顯示宗門對御本尊的謗法與不敬之舉

1) 第60世法主日開(日顯之父)誤寫御本尊。當信徒發現錯誤時,提出強烈抗議。最終日開不得不發表“謝罪文”。

2) 日開允許在《白蓮華》里刊載販賣針織御本尊的廣告。

3) 法華講員所提供的戒壇大御本尊照片竟被刊登在淨土宗信徒所寫的《日蓮上人》的一書里。後來日開還將這名法華講員任命為總講頭。

4) 一部分的僧侶在戰爭時期,將戒壇大御本尊的照片以當時2日圓的價格拋售。

5) 數年前,曾有二三十尊印壞了的御本尊被丟棄在東京豐島區內的道路旁。

6) 一名僧侶由於板御本尊放不進寺院的佛檀內,所以隨便用鋸子將御本尊鋸短。

7) 日蓮正宗末寺住持讓電視台將寺院的御本尊攝影後,在電視節目中放映。

8) 日蓮正宗末寺住持在做完葬儀返寺時,竟然忘了帶回導師御本尊。

9) 日顯在成為法主之前,有一次到美國主持御本尊出張御受戒時,竟將御本尊遺留在舉行儀式的公共場所的一間廁所內。

10) 日顯在任支院長時,在他的教區內滋賀(地名)有個寺院住持為了借錢而將板御本尊搬出來作為擔保。

大聖人斷言:“此等佛、菩薩、大聖等,全部序品列坐之二界八番之雜眾等不遺一人,皆住此御本尊中,照射於妙法五字之光明,作本有之尊形,是雲本尊也。”(《覆日女書其一),別名“御本尊相貌抄”,御書1294頁)日蓮正宗僧侶對御本尊如此粗心和不敬實在是難以想象。


日蓮大聖人教導破折謗法者

修行佛法而不破折謗法者,則不算是正確修行佛法。這種人沒有資格作為日蓮大聖人的真正弟子。這個嚴厲的指導在很多御書中都有所強調。

“涅槃經雲:‘若善比丘,見壞法者,置不呵責,驅遣舉處,當知是人,佛法中怨,若能驅遣、呵責舉處,是我弟子,真聲聞也。’雲雲,奉此經文之責,日蓮雖值種種大難,為得免於‘佛法中怨’之誡,故言之。”(《覆阿佛房女居士書》,別名“畛堅固御書”,御書1375頁)

“有自然改過者,亦有責之而自他脫罪,予以寬恕者。”(同上)

“不責謗法而願成佛,是如火中求水,水中尋火。徒然、徒然!縱是如何信法華經,若有謗法,必墮地獄。如千杯之漆,入一蟹足者然。”(《覆曾谷書其一》,別名“成佛用心抄”,御書1097頁)

“諸宗競勝爭譽,邪正並肩,大小爭先時,須擱萬事,而責謗法,是為折伏之修
行。”(《聖愚問答抄下》,御書516頁)

“此文之義,是謂若行佛法之人,不為治罰謗法惡人,只耽於觀念思維,比辨邪正權實,詐作慈悲,與諸惡人,俱墮惡道雲雲。”(《聖愚問答抄下》,御書519頁)

再者,日蓮大聖人在以下的御文中教示,破折謗法者不只是守護佛法清流的重要行動,也是對謗法者的大慈悲。

“其故,若一向謗法,終必將受更重大罪。‘為彼除惡,即是彼親’者此之謂也。”(《覆阿佛房女居士書》,別名“畛堅固御書”,御書1375頁)

“言之明知可免於罪,然竟佯作不見不聞,不加呵責,眼耳二德俱破,是大無慈悲之行也。章安雲:‘無慈詐親,即是彼怨。’等雲雲。重罪難消,故以增其利益之心尤為要事。”(同上)

“’……若復有余人,誹謗甚深法,彼人無量劫,不可得解脫。若人令眾生,覺信如是法,彼是我父母,亦是善知識,彼人是智者,以如來滅後,回邪見顛倒,令入正道故,三寶清淨信,菩提功德業’等雲雲。”(《致富木書其二》,別名“止暇斷眠御書”,御書1004頁)

無論從守護妙法的觀點或慈悲的觀點來看,破折謗法都是大善,能帶來無量福運,使人能一生成佛。


日蓮正宗問題研究
http://www.nichiren.com/cht/ph-ct03.html

Thursday 28 April 2016

狂風暴雨的 「四.二四」

隨筆 新人間革命 (79)  
狂風暴雨的 「四.二四」

(前略
...)


  1979424日。 
  這一天﹐我從任職十九年的創價學會第三代會長退位﹐成為名譽會長。 
  全國﹐不﹐全世界的會員對這一宣布非常愕然。 
  背後是心狠手辣的宗門權力;還有反叛之輩﹐和宗門勾結﹐以各種各樣的方法攻擊學會。尤其是企圖置我於死地的謀略和彈壓﹐難以言狀。 
  脫離正義的失敗者們﹐今天也繼續施展著卑劣的策略﹐以泄怨恨。這是有目共睹的。
  御書裏到處教示:「法華經行者必受眾多無智之人惡言罵詈等迫害。」(要旨﹐御書140頁) 
  因推行廣宣流布而遭受惡言罵詈﹐才稱得上真正的法華經行者。 
  《佐渡御書》中還說:「賢人﹑聖人被罵詈試探。」(要旨﹑御書958頁) 
  被謾罵﹐被讒謗﹐被嘲笑﹐才證明是真正的信仰者。

  畜生一般的和尚們的鎮壓使會員苦惱﹑悲傷﹑激怒﹐使我心痛不已﹐以致徹夜難眠。
  為守護努力可嘉的創價同志﹐我專心一致探索僧俗和合之路。 
  可是﹐一個後來退轉的首腦幹部的不慎發言﹐使我的努力全都化為泡影。 
  那一開始就是企圖破壞學會的戴著假面具的陰謀家們的香餌。 
  和尚們發狂似地叫囂「承擔責任」。 
  
    我苦惱不堪--- 
  必須防止學會員遭受更大的痛苦﹐被和尚折磨。 
  戶田先生說過﹐學會是「比性命更寶貴的組織」。學會是為民眾幸福﹑為廣宣流布﹑為世界和平的佛意佛敕的組織。 
  我下定決心:一身承受責難﹐辭去會長。況且多年前就開始考慮﹐給後來人讓路。 
  某日﹐我問高層幹部們:「我辭職﹐事態就能平息?」
  氣氛沉痛。 
  終於有幹部開口:「時代的潮流是不可逆轉的。 
  全場一片沉默。 
  我心裏一陣痛楚。 
  哪怕大家都反對﹐如果自己低頭就能收拾混亂﹐那也可以。 
  實際上﹐我辭去會長一事也許是不可避免的。 
  我也知道﹐在激烈的攻防戰中﹐大家都耗費心血﹐拼命對抗了。 
  但說什麼「時代的潮流」等廢話 
  問題不在於奧底的微妙一念嗎? 
    從這句話中﹐完全感受不到要死守學會的鬥志﹐和任何時代都跟我一道戰鬥的氣概。 
  宗門企圖解散學會的宗教法人﹐陰謀挑起戰鬥。推波助瀾的是那個臭名昭彰的律師和他的同黨。 
  不知是真正不懂還是裝作不懂﹐幹部們完全成了宗門和退轉﹑反叛者的俘虜。 
  可憐而無奈。 
  戶田會長有遺言:「守衛第三代會長!絕對要畢生守衛!那樣就一定能廣宣流布。」 
  難道學會幹部忘記了恩師的精神嗎?一副可悲的敗相! 
  隨波逐流﹐那麼﹐學會精神究竟在哪裏! 
  正處於漩渦中的412日﹐在迎賓館拜會中國周恩來總理的夫人鄧穎超女士。 
  告別之際﹐我說了辭去會長的意向。 
  「不行!」這位「人民之母」收起了笑容﹐嚴肅地說:「還很年輕嘛。你有人民的支持﹐只要人民支持就不能辭。一步也不能讓!」 
  她出生入死﹐歷盡劫難﹐語氣毅然有力。 
  終於迎來了風雨如晦的424日。是星期二。 
  全國的幹部代表精神飽滿地聚集在新宿文化會館。然而﹐本來應該是敲響新「七個曉鐘」的意義深遠會議﹐卻變成了宣布我「勇退」和新會長誕生的場所。
  對於大多數幹部﹐這簡直是晴天霹靂。 
  
    我中途入場。 
  「先生﹐不要辭職!」「先生﹐請繼續當會長!」「很多同志在等著先生!」喊聲此伏彼起。 
  大家神情不安。
  「再沒有那麼暗淡﹑毫無希望的會議了。」事後﹐與會者都怒不可遏。 
  我凜然說道: 
  「我絲毫沒變﹐不要怕!我是戶田先生的直系弟子!正義必勝!」 
    焉能忘此日 
    忿懣溢胸中 
    暮靄罩四野 
    一人獨自行 
  這是記在424日的日記上的一首和歌。 
  回到家裏﹐告訴妻子辭去會長的事﹐妻子什麼也沒問。「啊﹐是嗎……您辛苦了。」笑容依舊。

Tuesday 26 April 2016

1992年7.3米蘭發問會上池田SGI會長的指導其中的內容

能夠訪問闊別十一年的米蘭,實在感到高興。我們都是一家人,所以請各位輕鬆一點。今天,我取消了原定的演講原稿,跟大家開一個發問會。由於時間關係,只能回答幾位代表的問題。望各位能從中吸收,再有不明瞭的,請向前輩幹部請教,務求能得到滿意。

批評惡法主

發問(男性):以前曾看過不能批評法主的指導。另一方面,日興上人又曾明確地說「雖爲當時貫首,若違佛法,私構己義,不可用之」。究竟以甚麽基準決定何時可以批評,何時不可?

SGI會長:法主本應是大聖人正確的差使,把大聖人的教導、精神最正確地傳授、教導、實踐。要是如此,我們應該跟從法主才是。

但假如法主明確地否定日蓮大聖人的教義,主張「現法主比大聖人偉大、不跟御書跟法主」,不服從自己的橫蠻無理就不允許參拜大御本尊等,那就不能稱爲正確的法主。

由於法主的立場重要,所以犯上小過也會做成大謗法。背叛御本尊,破壞廣宣流布更不用說。追隨犯如此重罪的法主,等於自己也犯上了大罪。

正如你所指出,日興上人可能預知將來會出現惡法主,所以留下了上述的指導。

基準就是大聖人,就是說,以「御本尊」、「御書」爲根本。SGI無論過去、現在、或未來,永遠會以「御本尊爲根本」、「御書爲根本」來修行正道。

我們是日蓮大聖人的信徒,不是謗法法主的信徒。甚麽陰謀也不能切斷我們與大聖人的紐帶,因爲這紐帶是以廣宣流布的信心連結起來的

壓迫侵害大聖人信徒的人,無論是誰,一定會變成「大聖人的佛敵」。大聖人的願望是「世界廣宣流布」,現法主在阻止我們達成大聖人這願望。大聖人希望「全民衆得到幸福」,現法主在欺侮、鄙視、折磨成爲信徒的民衆。單看這點,就可以了解他的本質。

由於時間關係,我不再詳細述說,但越追究「真實」,就越能明白SGI是如何正確的。 

《日興上人遺誡置文》指導 SGI會長的演講

‎1992年“關西最高會議”於10月24日下午5時半在京都市衣笠池田紀念會館舉行。池田SGI會長偕同和田關西總合長、西口關西長、今井關西婦人部長等出席最高會議,並作了演講。《日興上人遺誡置文》指導 SGI會長的演講內容如下:

京都是世界各國人們所憧憬的地方。每當外國遊客訪日,他們幾乎都提到:「我想去參觀京都」。各位在如此受人歡迎的地方活躍,宣弘正法,真可謂是使命尊貴重大。

在昭和20年代(1945~1954),人們常說:「創價學會也不能發展到京都吧。」但現在,大家已構築了這樣雄偉的“正法大城”,我相信日蓮大聖人、日興上人,以及來京都上奏天皇的日目上人都會讃賞各位的努力。

正如在最高會議所決定的今後交流的計劃所示,學會現在不斷地與“世界”聯結,與“世界”交流。因爲日蓮大聖人的佛法是“一閻浮提的佛法”,所以對“世界”的廣布發展,才可說是“正道”。因此,我惟獨一人孜孜不倦地開闢道路。現在各位踏上這條“大道”,面向世界,擴展境涯,加深信心的時代已到了。

超越使人“平均化”的島國法則

人們常說日本人是“島國性格”。有一位有識之士指出:「日本不會出現大人物。即使出現,馬上會被打垮。」

關於這種傾向,有一個學說是從“古生物學”的角度加以解釋的。據化石的調查了解到,由於地殼變動等原因,大陸分裂,被關在“島嶼”中的動物,身體大小進化到平均起來。

它們生活在狹窄的島嶼裏,經過幾個世代,體形開始有所變化。換言之,“大動物變小,小動物變大”。這種變化規則被稱爲“島嶼規則”。

例如,一種象的化石指出,它的體形不斷地變小,最後變成高一米像頭小牛般。在島嶼上,糧食不多,“大敵”很少,如果體形小,食物不需要很多,身體的負擔也不會過重。因此,象、河馬、鹿、樹懶等體形都逐漸變小。另一方面,老鼠變大,就像貓一樣,這又爲什麽?因爲島嶼上只有小型的敵人,減少了它們躱藏的需要。另外,如果體形小,就不能貯存營養,要經常找東西吃,一時找不到,就會感到饑餓,所以它們的體形逐漸變大。

這樣,島嶼上的“大動物變小,小動物變大”,使動物體形平均化。有一位學者指出,這個生物學的學說正適合島國日本的“難出現大人物、大思想,但老百姓的水平高”的“平均化現象”。

期待出現能改變歴史的“大人物”

大聖人曾把日本的國主稱爲「小島之主」(御書911頁)、「區區一島之首長」(同1268頁)。因爲大聖人的佛法規模宏大,“狹窄”的日本社會容納不下,其正統教團創價學會亦以“世界”爲正式舞台。

現在,全世界將會成爲一個大陸。學會迎來了能發揮其宏大氣宇,正式地邁向世界廣布的“時期”,而“人格”亦需配合這世界性的時代而成長起來。

正統地繼承日蓮大聖人的日興上人門流應遵守的“規範”是什麽?不待贅言,那就是日興上人於1333年1月13日寫下的“遺誡置文”。當時他是88歲,在遷化一個月前留下的訓誨。

那麽,他“爲何”執筆寫下了這篇訓誨? 序文中說:「爲後代門下,而染條目於筆端,願仰之爲廣宣流布之金言」(同1617頁)。結尾又說:「爲救護萬年,書置二十六條」(同1619頁)。日興上人到遷化爲止一直在心中燃燒著實現大聖人遺命的廣宣流布、拯救一切民衆之大願,這正是正宗的根本“精神”。

另外,他還在結尾部分嚴厲地說:「有犯此中一條者,不得爲日興之末流」(同頁)。這些遺誡本來是爲“僧侶”而寫的,但創價學會以“地涌菩薩”的覺悟,一向嚴格實踐著這些遺誡。

戶田先生寫過一首詩贈給青年:「於年輕的心胸銘記二六戒律,於妙法之大道不惜犧牲身命」。所謂“二六戒律”就是二十六條遺誡。他鼓勵青年恪遵日興上人遺誡,不惜身命地爲廣布努力。下面,我想簡單地拜讀一下各條遺誡。

“直結大聖人”的明文

第一條:「富士之立義,不可稍有違於先師之弘通。」

意思是富士之立義,即日興上人門流的宗義,應完全跟從先師日蓮大聖人的教導。

開頭的第一條清楚地表現了日興上人的心情。“不稍有違”於“日蓮大聖人的弘通”,是正宗最重要的根本。這正是“直結日蓮大聖人”的文證,而正宗之根源亦在於此。現在只有創價學會在實踐這條遺誡。日顯宗不是教導“不違於大聖人”,而是教導“不違於日顯”,把根本顛倒了。不單是“稍有”違背,簡直是完全違背了。這些具體例子是衆所週知的。

第二條:「五人之立義,一一有違先師之弘通。」

意思是指五老僧所立的宗義,完全與大聖人的教義是相違的。“敵對師匠”是“五老僧”的本質,而日顯宗是五老僧的末流。

在現代裏,根據他們改變三寶義等罪行,可以斷定說:「日顯宗之立義,一一有違宗開兩祖(日蓮大聖人和日興上人)之弘通」。

五老僧更誹謗日興上人的正義,說他“立法門之異類,迷失正道”。宗門自甘墮落於謗法,反而誹謗學會的正義,這點跟五老僧是一丘之貉。

第三條:「謂御抄悉爲僞書,毀謗當門流者,若如斯惡侶出現,不可與其親近。」

意思是假如出現誹謗大聖人的御書爲僞書的惡僧,千萬不可與他接近

將大聖人的著作尊稱爲“御書”的是日興上人。他不但自身講授御書,更爲後世收集御書,保留了許多抄本。尊崇“御書”,以“御書”爲根本,是日興上人門下最基本的精神。

五老僧因爲大聖人的書信“攙雜有假名(日文字母)”而加以蔑視,並對日興上人尊稱這些書信爲“御書”,講解“御書”的行爲予以誹謗。他們甚至將書寫著御書的紙用來作紙漿或燒卻,否定所有對自宗不利的御書,把它們稱爲“僞書”。

日亨上人指出,“五老僧輕視御書實在是違背聖祖(大聖人)的行爲”。

“以法主爲根本”有違大聖人的遺誡

學會出版了日亨上人編纂的《御書全集》,一直勤勵於猶如“劍客修行”般嚴格的教學鑽研。“以御書爲根本”,才是作爲日興上人的正統門下的學會的自豪。

宗門甚至提出“以御書爲根本是任性妄爲”這等荒謬的主張,想強迫實施“以法主(貫首)爲根本”的方向,歪曲正道。一如後面所述(第十七條),“以法主爲根本”這件事本身,實在是違背大聖人的遺誡。這一條文告誡我們決不可親近、順從這樣的惡僧。

第四條:「造僞書,號稱御書,作本迹一致之修行者,須知是師子身中之蟲。」

這一條文預言會出現利用方便自己的“僞書”、不辨本迹、實踐邪義的惡僧。

宗門在戰前、戰時出現了提倡“神本佛迹論”邪義的僧侶(名:小笠原)。宗門在戰後不但沒有強烈責難此等僧侶,更反過來處分糾正邪僧之罪的學會。

五老僧與其末流不知本迹之本義,以至不能尊日蓮大聖人爲本佛。一面繼承著日興上人的法統,卻以日顯而非大聖人爲“根本”的日顯宗,可說是“師子身中之蟲”的罪魁禍首。

第五條:「不可疏於苛責謗法,而耽於遊戲雜談、外道書物及歌道。

大聖人說:「學佛法而不責謗法,徒以遊戲雜談虛過時日,是穿法師皮之畜生也!」(御書1386頁)

宗門既不做折伏,更將信徒對御本尊的供養據爲己有,沈迷於酒色、窮奢極侈的“遊戲雜談”,表現如下流的“暴發戶”。大聖人說,這樣的人即使披上法師之“皮”,其“身”仍是畜生。

第六條:「檀那不得參拜謗法社寺,何況僧侶之身,豈可藉一睹爲由而參詣謗法、惡鬼亂入之社寺。此乃極遺憾之事。此全非己義,悉依經文御抄也。」

創價學會恪遵此誡文,一直貫徹著“嚴誡謗法”的精神,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實。牧口先生甚至爲此而殉於獄中。

另一方面,宗門謗法罪行累累的實態,正相繼被揭露。法主在禪寺的墓地建立自家的墳墓,甚至做開眼法要,卻完全沒有破折,其後更舉行酒宴,信心竟顛倒至此。

正如日亨上人所說:「單在表面嚴誡謗法,而內部卻容認謗法,幹此不當行爲者爲怪物也」,這樣做的人可說是“妖怪”。

“掃除謗法”也是學會所教

即使是戰後好一段時期,上至本山,下至末寺,仍有安置神札這些謗法之物,後來才由學會員著手清除。此事草創期的各位十分清楚。

掃除謗法也是學會教導僧侶的。由於學會的存在,正宗才得成爲大聖人、日興上人的正統教團。

第七條:「對有才能之弟子,應許其擱下侍奉師匠諸事,而習御抄以下諸聖教教學。」

日興上人的精神是“育成人材”、“提拔人材”,而不是權威主義的徒弟制度。重要的是使人能夠徹底地爲了法、爲了廣布,盡情發揮本身的力量積極活動。

非但沒有慈愛地“培育人材”,更陰險冷酷地強迫弟子絕對服從,用好像舊日軍的暴力“嚴苛訓練”來“扼殺人材”---這種做法完全違背了日興上人的遺誡。

將“名聞名利”的僧侶逐出宗門

第八條:「學問(佛法)未精卻熱衷於名聞名利之輩,不配稱爲予之末流。」

不好好修行,只想著要受人尊敬,謀求私利。大聖人說這種僧侶是「狗和尚」(御書1381頁)、「食法餓鬼」(御書1111頁)。

日亨上人歎息說:「壽量品自我偈末文所說的『以何令衆生,速成就佛身』,是三世不休的本佛的大慈大悲。

然而聽聞末世的賢僧們,三世不斷祈求的卻是『以何令腰包,速得滿黃金』,不知是否真實。」

假如日興上人在世,很明顯地,必以現宗門“不配稱爲予之末流”爲理由,把他們趕逐出門。

第九條:「予之後代徒衆等,未辨權實之間,應捨父母師匠之恩,爲出離證道,登本寺學文。」

意思是指日興上人之弟子末徒等,在未能分辨權實勝劣時,應離開世間的父母師匠之包庇,爲了證得佛法,脫離生死之苦,登本山鑽研學問。

登本山是爲超脫“生死”、成就佛道。一心一意進行佛道修行,斬斷世間的羈絆,以便能專注於鑽研“學問”、學習正確的“信心”。

如今的本山,卻完全相反,是一個比“世間”有過之而無不及的俗世間。既娶妻,又不嚴格鑽研“學問”,以差別主義和暴力主義破壞修行僧的信心,本山已變爲惡僧的溫床。

第十條:「未領會義道,不可習天台之學文。」

意思是還未領會大聖人的正法,不應學習天台之法門。

相對於大聖人的“事”之佛法,天台法門爲“理”之佛法。五老僧不明白事、理法門之間有著天地雲泥的勝劣之分,竟自稱“天台沙門”

還未深入理解大聖人的佛法便研究天台法門,會有誤入歧途、迷失正確信心的危險。

雖然日興上人立下了這樣的遺誡,本山仍是沒有認真徹底地學習御書,只紊亂地教授天台的教學,明顯地違反了這遺誡的精神。

第十一條:「於當門流,應染御書於心肝,受極理於師傅,若有餘暇,始可聞台家(天台法門)。」

意思是於當門流,應首先把御書染於心肝,隨師匠學習極理,假如再有閒暇,始可學習天台法門。

有關這一條文,第65世日淳上人的解釋是,當時,學習大聖人的教學往往傾向於以天台教學爲中心,故日淳上人對此風潮提出告誡,強調“以御書爲根本”。日淳上人並教導說:「大聖人的教義必須徹頭徹尾根據大聖人的御書來決定」。

日興上人說要“將御書染於心肝”、“受極理於師傅”。日顯宗卻連御書的一文一句亦並未“染於心肝”。此外,更對大聖人、日興上人的“師弟之道”,對宗門先師的“師弟之道”加以破壞。這完全是“與師敵對”,違反“受極理於師傅”的作爲。

“食法餓鬼”的集團

第十二條:「應好議論講說等,不可雜入餘事。」

意思是應喜作關於佛法之議論、正法之講義說法等,惟切不可將其餘物事雜入其中。

日興上人告誡僧侶門徒,要常常追求佛道,勤勵於行學二道,向廣宣流布之道邁進。

可是,日顯宗裏有誰“喜作”認真的正法議論講說呢?現宗門是既不弘教,亦不互相研習佛法的一個醜惡的“食法餓鬼”集團,完全違背了日興上人的遺誡。

“廣宣流布第一”才是真正弟子

第十三條:「尚未廣宣流布之間,應捨身命隨力弘通。」

日亨上人將此一條文作爲“萬代法則”、“永遠重要的第一法則”。確實地,此誡正是二十六條遺誡裏最重要的、最中心的“永遠的規範”。

此外,第66世日達上人曾說:「爲了令法久住,以死身弘法的精神守護佛法、捍衛戒壇的大御本尊、進行折伏的是學會。

破折一切謗法,挑戰六難九易所說的種種困難實踐折伏弘法,實現末法廣宣流布的也是學會。」

只有學會在實踐日興上人的此一遺誡。創價學會的歴史,是完全遵照此遺誡而實踐的“黃金軌迹”。學會不斷以“廣宣流布第一”爲宗旨,而宗門只顧及“保身第一”,阻礙廣布的前進。

宗門幾曾“不惜身命”地實踐弘教?恰恰相反,他們沈湎於荒唐的酒色之中,並且破壞學會,阻礙廣宣流布。他們是正法之敵,日興上人之敵。

爲了實踐正法的“廣宣流布”,一定要打倒這佛敵。因此,必須恪遵遺誡不惜身命地繼續譴責下去,如此可得到很大的功德。

對“身輕法重之行者”當如敬佛

第十四條:「身輕法重之行者,縱爲低下之法師,亦應遵照當如敬佛之道理信敬之。」

意思是對不惜身命去弘法的實踐者,即使地位低微,也要根據“當如敬佛”這道理,如敬佛般去信任和尊敬他。

從這一條起的三條遺誡,分別是配合信(第十四條)、行(第十五條)、學(第十六條)的條文。日興上人通過這三條遺誡教導門下,指出信心是“實力主義”、“實踐主義”,應該尊敬的並非表面的地位身分,而是在現實裏弘法、在廣布道上邁進的人。

這第十四條條文,告誡門下必須猶如對待佛一般尊敬不惜身命勤勵於弘教的人。

以前也曾提及,過去曾經有一個電視節目,拍下了一位婦人部折伏的情形,播出來作爲嘲笑的對象。看到這個節目的日達上人,激動得流下淚來,對她敬佩不已。日達上人說:「感動的原因,是因爲我認爲這位貧窮的婦人,即如偉大救渡衆生的佛。」

“誹謗學會之罪”比提婆之罪猶重

日達上人還說:「誹謗和妨礙末法的法華經行者、即信奉大聖人佛法的我們,其罪實比提婆達多、一個身、口、意三業皆懷著惡心長期折磨佛的人的罪孽更大。」

“身輕法重之行者”就是學會員。除了學會員以外還有誰呢?惡僧蔑視、企圖陷害尊貴的學會員,其罪遠遠超過提婆達多之罪。

應尊敬“弘通之人”

第十五條:「弘通之法師,雖爲下輩,亦應思之爲老僧。」

意思是對於宣弘妙法的法師,雖然是身分低微,也應如對老僧般尊敬他。

從脫離宗門的僧侶們的證言裏也可清楚地知道,宗門對於上下的差別異常著重。

即使對方地位低微或是晚輩也好,如果是在信心、實踐上優越的人,應該好好尊敬他們。宗門的世界卻完全背離日興上人的遺誡。

在學會裏,對於努力勤勵於實踐的人,即使是新入信的人,亦同樣地予以重視,爲了他們的成長,不斷祈願,不斷加以指導和培育。因此才能陸續培養出廣布的人材、後繼的青年。

有“求道心”應無“差別”

第十六條:「雖爲低下者,倘智勝我者,應仰之爲師匠。」

意思是縱使對於地位低微的人,假如智慧比自己優越,應尊他爲師匠,跟他學習佛法。

雪山童子爲學法而不惜以卑微的鬼神爲師,這就是佛法的“求法”之心。

被權威與差別主義所支配的宗門,完全缺乏了這種精神。

學會並不重視社會上的身分職業、年齡差異,是一個互相學習、互相鼓勵、求道求法的“創價家族”的世界。前輩懷著強烈的責任感,盡力把後輩培育成爲超越自己的人材。

學會是一個平等的、實力主義的、以“法”爲根本的團體。

御遺誡責令日顯立即“退位”

第十七條:「雖爲當時貫首,若違佛法,私構己義,不可用之。」

日興上人告誡說,絕不可服從破壞佛法的法主(貫首)。

在二十六條遺誡中有此條文,證明了日興上人並沒有“法主無謬”的想法。

不單這樣,我們由此應可理解到,日興上人已擔心將來會出現不該服從的法主。因此,我們不服從主張“己義”的日顯,嚴厲地呵責其謗法行爲,正是嚴守日興上人遺誡的做法。

“御金言”重於權威

戶田先生曾這樣述說(《創價學會的歴史和確信》):「1943年6月,學會的幹部接到命令登山,渡邊慈海師在兩位上人跟前,勸幹部命令會員姑且接受“神札”。

開山上人(日興上人)的遺文有云:『雖爲當時貫首,若違佛法,私構己義,不可用之。』

牧口會長本著這精神,堅拒接受神札後下山而去。」

牧口先生不屈從於權威,貫徹正義,堅決嚴守日興上人的遺誡,因此廣宣流布之道才不致斷絕。

“無意義的嫉妒”妨礙廣布

*****此外,戶田先生在就任第二任會長之後不久曾說:「在立宗七百年之際,日蓮正宗教團在全國僅有一、二萬戶信徒,如此現狀,我們實在愧對宗開兩祖。

假如宗開兩祖如今出現,會如何慨歎、如何責難我們呢?想到這裏實在不勝惶恐愧疚,身心苦痛不已。」

「如此之際,教團中竟有部分人因毫無意義的嫉妒而阻礙折伏行進,實在令人遺憾。」

戶田先生感到實踐廣宣流布完全是一己的責任。他獨自一人挺身奮立負起折伏的第一綫的指揮工作。

但是,當時的宗門非但沒有與學會合力實踐廣布,甚至連些微體諒之心亦沒有。部分的僧侶更被“無意義的嫉妒”之心驅使,妨礙廣布。

牧口初代會長也時常因爲宗門的毫不體諒和阻礙而飽受煎熬,最後亦被宗門出賣而死於獄中。

戶田先生還說:「這教團(日蓮正宗)七百年的古老傳統,一面來說是清純、難能可貴的,另一面來說卻也出了一些鼠貓之輩。這樣的鼠貓之輩,必定會被清除的,不用擔心。」

可悲的是,宗門已變成“滿是鼠貓之輩”之地。無論如何,必須將那些把大聖人的佛法當爲工具,貪圖供養,蠢蠢欲動的猶如野貓餓鼠般的醜陋僧侶,從向著廣布前進的信心世界裏清除。

而事實上,他們已自動離開了這清純的“廣布世界”。

第十八條:「雖爲衆議,若有違佛法,貫首應摧之。」

意思是雖然是宗內多數人的決定,但假如與佛法相違,作爲法主的應破折這些謬議。

這一條與第十七條是成對的條文。兩者皆說及“若違反佛法”。

即是說,“正邪”的判定既非根據權威(貫首),亦非跟隨多數的意見(衆議),而完全是看符合佛法的“正義”與否。如此的話,判定的基準不用說就是大聖人的“御金言”了。

連以御書爲根本的正確的、多數的意見,也想藉著“貫首”的權威來粉碎的日顯,完全違背了此遺誡。

“薄墨之僧衣”如今成爲墮落的象徵

第十九條:「僧衣不可用黑。」

自大聖人以來,著用薄墨(淺灰色)之僧衣是富士門流的規矩。這是爲了維護正義的緣故。在經文裏也說“黑衣謗法,必墮地獄”。

此誡並教導僧侶,日常穿著異於其他宗派的僧衣,作爲大聖人的門下,完全不是什麽尷尬之事。別人一看便知道是富士門下,自己也自然地必須肅正己身的行爲。要而言之,此一遺誡之用心,是強調作爲大聖人門下者必須端正其身,做到行爲清高、信心清純,不辱大聖人之名。

可是,日顯宗的惡僧們,竟出現了好些脫下法衣便幹壞勾當,甚至使用“僞名”在外遊樂之人。

由於這些放蕩行爲過份放肆,令人側目,如今人們甚至說“薄墨之衣”是“最墮落的僧侶”的象徵。日興上人目睹此事,不知會如何慨歎

嚴禁奢侈的衣服

第二十條:「不可穿直綴(奢侈法衣)。」

“直綴”是一種法衣,是其他宗派僧侶所穿的,有褶的豪華法衣。這一條文是教訓不可穿奢侈的衣服,要儉樸。

雖然現在沒有真正穿上“直綴”,但如日顯般在衣著上揮霍金錢,是完全違背了這御遺誡的教導。

與身延謗法同座的宗門

第二十一條:「不可與謗法同座,應恐與同罪。」

1922年10月,第57世法主日正與日蓮宗(身延派)、顯本法華宗等日蓮宗各派管長(住持)同席,並以身延管長爲導師頌讀壽量品、唱唸題目。他並與其他宗派一起,向政府爲日蓮大聖人申請“大師稱號”。這次的聚集,是爲了紀念政府授予大聖人“立正大師”稱號的儀式,是違反宗祖教導的“迎合權勢”的行爲。

第60世日開法主(日顯的父親)曾向政府提出一封“念書”,證明大聖人的廟所(墳墓)在身延。

否定日興上人“身延離山”的崇高精神,與身延“謗法同座”者,與身延是同罪、犯上大謗法。

“金錢”是現宗門的“本尊”

第二十二條:「不可受謗法之供養。」

受謗法者之供養,等於容忍謗法。與前一條同樣,屬於犯同罪。

僧侶不去破折祭祀謗法的檀家,只會接受供養,等於違背了這御遺誡

戰後,宗門爲了增加本山低微的收入,曾計劃把本山與其他謗法寺院一樣變爲“觀光勝地”,被戶田先生阻止。學會挽救了宗門,使它避免了接受謗法供養。

宗門現在一邊辱罵學會爲“謗法團體”,一邊滿不在乎地接受學會的供養,安住在學會捐贈的寺院裏,要是遵照這遺誡,不是自相矛盾嗎?看來,不管佛法正邪,“金錢比遺誡更重要”才是他們的真心話。可歎現在“金錢”變成了宗門的“本尊”。

第二十三條:「爲守護佛法,可容刀杖等。但出仕(赴法座)時節不可携帶。若其是大衆(一般僧侶)等,(爲自衛、護衛)可許之。」

意思是携帶刀杖等武器,要是爲了維護佛法,可以允許。但到佛前時,卻不允許携帶。一般僧侶的場合,要是爲了自衛、護衛,可允許携帶。

有關這一條,日亨上人解釋說:「當時戰國時代社會不安定,所以需要自衛武器,是一時的現象。」

我們應該領略到日興上人所指出的“爲守護佛法”的嚴格精神。無論遇到任何危險,也要不惜性命地去“維護佛法”。

從這點來看,學會經常處身於社會的狂瀾中,走在廣布最前綫,遇大難也堅守佛法,實踐了這遺誡的精神。

相反地,宗門只會倚賴學會去“守護佛法”、“實踐外護”,而轉趨腐敗。只會“保身”,而絲毫沒有“守護佛法”之心。

應尊敬“有信心”的人,而非“有地位”的人

第二十四條:「雖爲晚輩,不可屈居於高位檀那之末座。」

意思是,雖是輩份低微的僧侶,也不可座於高位檀那之下。指出雖然是在社會上有地位的檀那,假如沒有信心,也不應對他奉承,以貶低法的地位。

日亨上人解釋這遺誡的背景,說:「戰國時代,武士萬能,平庸的宗教家難過活,自然要依靠豪族,使武士更囂張。」

簡單地說,就是指出僧侶貧窮,也不應逢迎權勢。生活雖然重要,但佛法是更重要,要保持能令信徒尊敬的威儀。不是尊敬“有地位的人”,而是尊敬“有信心的人”。

現在的日顯宗,變成了“拜金主義”,知道學會尊敬僧侶,就越加放肆,毫無忌憚地鄙視信徒,蔑視沒有權勢的學會這“民衆團體”,迫害“信心的團體”,與絕不逢迎權勢的佛法基準完全相反。

應爲不娶妻之“聖僧”

第二十五條:「予之化儀,一如先師,應爲聖僧。但於時之貫首,或習學之仁,倘有一旦媱犯,應置之於衆徒。」

意思是:我(日興上人)門下的化儀應效法先師日蓮大聖人,一如聖僧。但雖爲一時的貫首,或習學中的僧侶,一旦犯了色戒,便應把他貶爲衆徒(下位或沒有職位的僧侶)。

這一遺誡明確地證明了大聖人和日興上人是絕對不允許僧侶娶妻的。“聖僧”,也寫作“清僧”,是指不娶妻、不吃葷的僧侶。大聖人自身也不吃葷、沒有娶妻。御書裏說:「日蓮既無娶妻亦無沾葷腥」(御書936頁)。

****在《祈禱經送狀》裏,大聖人對門下的最蓮房說:「成爲了僧侶,要算是權宗者,亦不應娶妻、吃葷,更何況正法的修行者。」

日亨上人引述此御文,說:「這種(包括娶妻等)與在家人同樣的僧侶的行爲,是一時的異常狀態,應祈求能重歸宗祖開山時代的常態」

日興上人更以“犯了色戒的,本應破門還俗”爲前提,指出要是“當時的法主”,即使是一時的過失,亦應貶爲“衆徒”。日亨上人就這遺誡,說“身爲貫主(法主)高位,亦應貶爲下位”。

日顯何止“一旦犯了色戒”,既娶妻,更以不顧廉恥、有壞道德的行爲敗壞宗門風氣,污辱猊座,日興上人明確地指出這種敗類,一定要“退座”、“受貶”。如不服從,就等於背叛日興上人。

最後一條御訓重申要“珍惜弘法之人”

第二十六條:「對巧於難問答之行者,應賞鑑如先師。」

意思是對於精於破折難問的行者,應如先師大聖人般褒獎他們。「巧於難問答」出自《法華經》湧出品,是讃歎地涌菩薩的語句。

正如這經文所說,大聖人非常重視培養優秀的人材。例如,跟睿山學匠的法論,起用了年輕的日目上人,他卓越地破折了對手,使衆人驚歎。

我們學會也有許多巧於難問答的“折伏名人”。對於能破折邪義、訴說御本尊的偉大、弘通正法的“廣宣流布勇士”,我們學會是最尊敬,和不斷把他們的偉業宣揚的。正因如此,我們才能在世界上弘通正法,與正法共同發展繁榮。

沒有“弘法之人”,廣宣流布永遠無法實現,所以日興上人才在御遺誡的最後一條強調要“珍惜重視弘法之人”。

與此相反,日顯宗藐視“實踐折伏”的尊貴佛使團體,盡量把學會利用後,就棄之如破履。

有學會,才有真正的“正宗”

我們經過詳細地學習每一條遺誡後,可以明白到現在的宗門是完全違背了這二十六條誡文,背叛了日興上人的精神。

日興上人說:「只要違背了其中一條,就不配做日興門下。」這就是師弟嚴峻的關係。現今的宗門,何止犯了一條,把二十六條全部都犯了,變成了扼殺正法命脈的“反日蓮大聖人、反日興上人”的邪教,只配稱爲邪宗“日顯宗”。

直結大聖人、日興上人的“正統教團”,只有我們創價學會。遵照遺誡、御書教導,在世界上廣宣流布,這事實是不容否定的。有學會,才有真正的“正宗”,是學會使正宗成爲真正的正宗,離開了學會,宗門只會變成邪教。

宗門以爲把學會驅逐了,其實這種行爲只有把自己完全從正確的信心世界裏驅逐出來。

(日亨上人曾說:「現在的宗門,除了學會以外,一無可取。」)

學會是“御本佛的教團”,跟隨學會,必定能踏上成佛的軌道,三世充滿福德。讓我們確信這道理,更明朗地向前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