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5 April 2016

法事問答

友人葬
葬儀不請僧侶誦經,故人就不得成佛嗎?

絶對沒有那回事!本來,葬儀邀請僧侶誦經並不是佛教的習慣,日蓮大聖人也從未參加過信 徒的葬儀。如今普遍在葬儀上邀請僧侶誦經,是受到日本江戶時代所謂檀家制度的影響。對照御書也可了解,葬儀的形成與成佛毫無關係,終究是依本人生前的信心來決定成佛。而且,葬儀最重要的是真心追悼故人,追善回向的勤行、唱題。因此,友人葬才是最符合佛法精神的葬儀,反之,請謗法日顯宗的和尚來誦經,不但不能成佛,更將封閉臨終之途,必然墮入無間地獄。

對於友人葬時擔任導師的人,應如何表示謝禮呢?

參加友人葬,完全不須顧慮一切謝禮、或供養。巧立名目,榨取巨額的供養,一直把葬儀當做斂財工具的,就是所謂的葬儀佛教,這更是日顯宗的大罪。我們的友人葬,就是要打破那種葬儀的陋習而展開的一項宗教改革。

戒名 ● 牌位

聽說沒有戒名,故人就不得成佛嗎?

戒名的有無,與成佛毫無關係。御書也不曾使用過戒名一詞。本來「戒名」是源自僧侶出家時所授與的修行名號,至日本江戶時代以後才演變為死後戒名。戶田先生也明確的說過:「我是不要什麼戒名的主義」。從修行名號的本義來說,在廣宣流布奮戰到底的故人,其本名才可說是真正尊貴的「戒名」。

對於牌位,應如何看待呢?

牌位也與故人的成佛沒有關係。本來這是佛教擷取中國儒家習俗的一種作法,如同故人的「名牌」似的,並不是禮拜的對象。葬儀一結束,妥適予以處理即可。

奠儀等 

參加友人葬,奠儀應如何表示才不失禮?

葬儀最緊要的,終究在於發自真心的追悼故人。友人葬時,親人參加葬儀,守靈,為故人唱題,才是真正的祈求冥福。一般社會上也有婉謝一切奠儀的例子,禮貌上的奠儀,其實是可有可無。也不用給導師任何謝禮。

塔婆 

不立塔婆就不能為祖先追善回向(祈求冥福)嗎?

絶沒有那回事!追善回向的本義,是依受持妙法之人的信心與實踐,而將其功德回向於祖先。誠如大聖人教示:「題目之光,照至無間,令即身成佛」(御書743頁),根本是向御本尊做勤行、唱題,唯有在日常勤行的追善祈念,才是對祖先最高的追善。

大聖人對於塔婆供養,有何教示呢?

御書中提及塔婆供養的,只有《致中興居士函》(御書1398頁)與《草木成佛口決》(御書1407頁)二篇。但並未教示塔婆在信仰上是絶對不可欠缺的,而是以隨方昆尼(只要不違反佛法本義,可採用各個地區或時代的風俗、習慣)的立場,承認當時塔婆的盛行。只是對於中興居士在塔婆上書寫妙法的題目,表示嘉許,並非鼓勵信徒建立塔婆。

塔婆的起源如何?

板塔婆是始自日本平安時代的末期,屬於日本才有的習俗,與佛法的本義毫無關係。本來是起源於印度供奉釋尊遺骨的佛塔,並非為了追善回向。而日顯宗竟然誑稱:「為了追善供養,絶對需要塔婆」,動不動就要信徒造塔婆,把這當做歛財的商品。
       
以前曾經造立塔婆,應如何是好呢? 
          
以前,學會員所造立的塔婆,也是因為我們向御本尊唱題,才能將功德回向故人。終究是御本尊的功力,並非塔婆的力量。

託請日顯宗做塔婆供養將會如何?

現在的日顯宗是破壞廣布,違背大聖人的大謗法之邪宗。御書教示:「若供養謗法者,則其斷佛種之命得繼,而作益為強盛之敵」(御書1545頁)、「雖是誠心,若所供養之人是惡,則不為功德,反墮惡道」(御書1567頁),如果請求日顯宗做塔婆供養,就會構成供養謗法,由於謗法與同之罪,不但不會有功德,反將受罰。

日顯宗說:「祗要做塔婆供養,任何祈願都會應驗」。

大聖人佛法的根本,完全在於向御本尊唱題。並不是憑塔婆供養就可達成祈願。把塔婆供養說成是萬能,不就等於否定御本尊的大邪義。

既然不要塔婆,那麼、學會是如何為祖先追善呢?

原則上是以家人、親友為主,與故人親近者聚集於自宅,向御本尊做勤行、唱題。

追悼法事

周年忌等的追悼法事,應持何種看法才好呢?

終究這是當事人的自由。我們在每天的勤行、唱題之中,對故人作回向,就是最高的追善。

追悼法事的起源如何?

本來從初七到七七、百日、年忌、三年忌等的法事,並不是佛教固有的教義,而是依循印度、中國的一般習慣所形成的一項法事。日本的寺院是為確保收入,而從室町時代起,大力鼓吹,至江戶時代的檀家制度更強制作為檀家的義務。因此,並不是不作法事就不能成佛。而誑稱那種形式是成佛所必需的儀式,以此束縛佛子的,正是日顯宗的大罪之一。

關於葬儀 · 回向的學會指導 

  • 祗要向御本尊追善回向,必可依妙法的偉大功德力,而使故人成佛。因此,不必講求浮華舖張。簡單隆重即可。這才是佛法化儀的本義,符合大聖人心意的作法。
  • 今天,一般在葬儀時,邀請僧侶誦經、牽引亡魂的作法已相沿成習,但這是日本江戶時代檀家制度的陋習。打破此種錯誤的陋習,將符合佛法本義的友人葬、同志葬,扎根於社會即是現代的宗教改革。許多有識之士也表達了讚同之聲。
  • 一個人能否成佛,終究是要看他自己生前的信心。不是由僧侶主持的「葬儀」來決定。否則就沒有必要天天勤勵於信心的修行了。一生游手好閒,臨終的前一天再請僧侶,付錢託辦葬儀不就可以了。成佛可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日顯宗妄稱:「葬儀請僧侶舉行是傳統的化儀,否則不得成佛」。這完全是一派胡言!違背大聖人佛法的邪義。
  • 每天的勤行、唱題,是多麼好的追善回向啊!妙法的聲音,都將變成赫赫的太陽。亡故的父母、家人、祖先,都將蒙受福運的光芒照射、籠罩與守護 - 這條生死不二的希望大道,才是邁向廣宣流布的軌道。
  • 徹底為廣宣流布而活的人生 - 生之佛、亦即現世的成佛,就在其中。那個功德都可回向於無量的祖先、無量的子孫、眷屬。自己依佛道修行所獲得的福德、功力、勤行唱題的金色光芒,都可回向給他們。這就是回向的本義。
關於追善回向的聖訓

「今、日蓮等類,訪聖靈時,讀誦法華經,唱奉南無妙法蓮華經,題目之光,照至無間,令即身成佛。回向文,事起於此」(御書743頁)

「父母之成佛即子之成佛也,子之成佛即父母之成佛也」(御書850頁)

「此度以頭顱奉法華經,願以其功德回向父母,其餘分饗弟子檀那等」(御書946頁)

「自身尚未作法華經行者,何能使父母成佛」(御書1155頁)

「但唯奉唱南無妙法蓮華經,而得成佛,方是最為重要」(御書1295頁)

「此曼陀羅文字雖衹五字七字........照冥途之明燈,於死山之良馬」(御書1372頁)

「自身未成佛,欲救父母尚難,何況救他人耶」(御書1504頁)

「生時是生之佛,今是死之佛,生死俱佛」(御書1586頁)

「為供養故人,奉誦法華經一部,自我偈數度,唱題目百千遍畢」(御書1655頁)

掃除謗法 

掃除謗法是何意義呢?

大聖人佛法是嚴誡謗法。信仰的對象是唯一,不得有二。對御本尊信以「唯一無二」,是很要緊的事。因為初信者很容易受到他宗的惡緣紛動,所以,基於切斷其執著的意思,將過去所信仰的對象予以清除,就稱為「掃除謗法」。

進行掃除謗法時,應注意那些事情呢? 

第一點,要非常懇切的教示其意義,使其能夠充分了解最要緊。第二點,原則上,務必由申請入會者親手處理、或交回錯誤的信仰對象物。即使當事人同意,也不得假手他人,或託人交還。第三點,事先應取得同居家人的了解。如果不是屬於當事人的所有物,當然須經所有關係人的一致同意才行。

當事人視為紀念物,繪有宗教圖畫的水壺或掛畫等亦應處理嗎? 

戶田先生曾就某會員所問:「小孩玩具的不倒翁、達摩掛畫是不是謗法呢?」回答說:「那種東西不算謗法,留下來也可以。不過,很有意思的是,信心愈深久愈不想留下來。」重要的是,好好教導有關掃除謗法的意義,使對方能夠確實了解,由衷的接受,而受持信心。不要拘泥於形式,或太鑽牛角尖。

有關「掃除謗法」秋谷會長的指導 
--第八回本部幹部會(1997年2月11日)

在折伏、弘教時,有幾點,想在這𥚃和大家作個確認。
       
第一點是有關「掃除謗法」。

入會,信仰日蓮大聖人的佛法時,第一要義就是奉拜御本尊,指導的要諦是要讓對方能好好奉拜御本尊。因此,如果有過去所信仰的對象物,就要加以清除,這稱為「掃除謗法」。

然而過去,卻因此而與尚未入會的家人、親友發生衝突的例子,時有耳閒。所以,「確認謗法物的所有人」、「當事人處理的原則」、「事先取得家長的了解」,這三項原則要徹底做到。

在今天的社會,因宗教上的問題而發生衝突、引起風波,那樣會把「法」大為貶低。千萬要注意,絕對不可因為「掃除謗法」,而發生事故、風波。

所以,對於這種「掃除謗法」,今後要有下列看法。

第一要緊的事,就是奉拜御本尊,指導對方能夠去奉拜。這是根本!

第二點是對於「掃除謗法」,務必貫徹原則,由當事人處理的原理並未改變,但不是奉置御本尊的絕對先決條件。要改變未先掃除謗法不能奉置御本尊的想法,更放寬幅度,先由奉置、膜拜御本尊開始。隨著信心加深,就不會想擺舊的對象物。那樣以後,由當事人自發性地想要去除,也沒有關係。

第三點、掃除謗法的根本精神,是要停止再膜拜那種對象。其具體的形態,就是清除信仰對象的神牌等。因此,沒有必要清除供桌或佛具。

尚盼根據以上幾點,今後千萬不要發生事故。


佛具、經本、念珠等

一看見佛具的「鶴徽」就會想到日顯宗,要不要掃除謗法呢?

「鶴徽」不是謗法。在大聖人的時代並沒有「鶴徽」,而是在日本室町時代以後才有的。後世的人是把「鶴徽」當做大聖人的「家徽」而使用至今。又在草創期,學會員為了展現廣宣流布的氣概,曾在胸前配戴鶴形的胸章,支部旗也使用鶴徽。戶田先生也很喜歡丹頂鶴,本部也相沿至今。如果仍覺得心裡有疙瘩的話,應如何處理則屬各人的自由。


老舊的經本、念珠要如何處理?

不堪使用的,各自處理也可以。或當做自己信心的歷史來保存也無妨。但是要自己動手燒毀,感到很為難時,請不要客氣,交由各會館處理。


念珠掛在手上時,那一頭向右或向左有沒有規定呢?

拜讀御書也沒有「非這麼做才可以」的規定。第一點,所謂依穗珠掛在右或左,來決定有無功德的說詞,在大聖人的教義裡不見隻字。現在一般是以有二顆穗珠的、掛在左手,三顆穗珠的、在右手。要緊的是,向御本尊認真祈求的根本信心姿態。


勤行時,敲鈴的次數如何?

沒有特別的規定。有的說是敲三下為一般的作法,也有一段時期是在讀誦方便品前、敲七下,讀誦壽量品前、敲三下,最後敲五下,但這都沒有明確的根據,也不見大聖人規定敲鈴次數的文證。祗聽戶田先生說過:「想成是音樂,不是很好嗎?不妨熱熱鬧鬧的敲吧!」不必拘泥於次數,過於鑽牛角尖。




(摘要)

《教宣手冊》1999年7月3日版


戰時的謗法與援助戰爭

第二次大戰期間,宗門畏懼日本軍閥的權力彈壓,而默許謗法、鼓吹戰爭,將大聖人的佛法全盤破壞。即將法滅的宗門由於創價學會的出現才得以甦生,這是不容抹殺的事實。大聖人的精神是由學會繼承下來。

宗門的默許謗法

接受神牌與法主被火燒死

1943年6月,宗門駭然決定接受日本軍閥的要求,向各個家庭分發天照大神的神牌。並將牧口會長、戶田理事長喚至本山,在二位上人的見證下,要求須接受神牌,牧口會長斷然拒絕。不久,學會幹部一一被捕下獄。
另一方面,宗門更通令本山書院及所有末寺供奉神牌,朝著謗法一路滑落。佛法的因果嚴明,1945年6月17日,現罰降臨,當時第62世法主日恭被火燒死。

刪除御書的文字

1941年9月,宗門通令刪除御書中的14處文字。舉凡:大聖人宣言自己是本佛的部分、與天照大神有關的記述、言及國主的部分,恐怕對天皇、國家神道有所不敬的表現,通通刪除。
主要刪除的部分
「日蓮是一閻浮提第一之聖人也。」(御書1010頁)
「小小天照太神、正八幡等,在此國誠然威重,若與梵釋、日月、四天相對,則是小神。」(御書952頁)
「為此日本國一切眾生,釋迦佛是主、是師、是親也。天神七代、地神五代、人王九十代之神及王,猶是釋迦佛之所從。」(御書1458頁)

觀念文改為神道色彩

1941年8月,宗門通令改變勤行的觀念文。內容充斥「皇祖天照大神」、「皇宗神武天皇」、「皇國」等,皇國史觀的字眼,成了神道色彩十足的觀念文。


宗門的援助戰爭

戰前、戰時的宗門,又是祈願戰勝、又是供應金屬,積極援助戰爭。戰後,許多團體都對過去支援戰爭的行為表示愧疚,然而宗門至今仍不見一絲反省的歉意。

祈願戰勝的祈求法會

每月8號的開戰詔敕之日,法主以下的本山僧侶都舉行祈願大東亞戰爭全面戰勝的祈求法會。1944年,暫停宗門二大行事之一的除蟲法會,改為祈願戰勝的勤行、唱題會。

日恭法主:「擊潰英美敵國」

1943年,日恭法主參加山本五十六總司令的國葬,並在《靜岡新聞》發表決意:「我們要以山本魂為魂,守護後方,迄至擊潰與正義敵對的英美敵國,否則無法報答元帥的英靈。」

供應金屬「向前線多送砲彈」

戰爭末期,宗門積極回應軍方的要求,提供本山的佛具及木材等等物資。1943年9月的臨時宗會上,宣稱「向前線多送砲彈」,主動決定將不列入徵收對象的銅板屋頂供應軍方。

率先開放寺院設施

1943年6月,宗門開放本山書院等處,充作勤勞訓練所,接受每月二百人的「應徵戰士」,而備受軍閥當局推崇為「郡下開放寺院之先鞭」。

《教宣手冊》1999年7月3日版

登山

日顯宗很苦惱參加登山的人數不足,以花言巧語,騙說「大石寺是靈山淨土」之類,但是如果去參拜犯了大謗法的日顯宗的魔山,不但沒功德,反而會受罰,這點對照大聖人的聖訓,一清二楚。

供養法華經之敵必墮無間地獄

現在的大石寺,已淪為一再犯下大謗法的日顯,即法滅妖怪所棲息的「魔山」。若去登山,供養法華經之敵的日顯宗,等於是供養謗法,必墮入無間地獄。
「供養法華經之敵,縱身是大慈大悲之菩薩,必墮無間地獄。」(御書1178頁)

由學會真心發起的登山會 

每月循例赴大石寺的登山會,是戶田第二代會長的發起下,由創價學會從1952年10月開始舉辦。當時,本山的經濟拮据,宗門內部有意將大石寺改成觀光寺院,戶田先生憂慮不已,為免大聖人的精神絕滅,所以才發起此項活動。截至1991年,參拜人數多達7千萬人次(累計)。如今,大石寺卻淪為觀光客的旅遊景點,戶田會長的憂慮果然成真。


學會指導

參拜大石寺形同謗法必受罰

如今,再去參拜大石寺,不但沒有功德,反而將遭大聖人叱責,蒙受懲罰。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是信仰的根本,這點毫無改變。但是,只為參拜大御本尊而去供養日顯,等於是點許日顯的謗法。支持謗法僧,同得其罪。所謂的「與同罪」,就是視同共犯。同與謗法,即使參拜大御本尊,也必遭大聖人嚴厲叱責:「不與佛敵作戰,卻去供養,這是怎麼一回事!」

家庭的御本尊與大御本尊同具功德

有人說是,不直接去拜戒壇的大御本尊不算信心、也不能成佛。不消說,這是不值得破折的邪論、謬論。各家庭的御本尊是與大御本尊一體,為分身散體的御本尊,功德也完全一樣。

不拜大御本尊不能成佛嗎?

大聖人對於從未直接見過面的一位名叫松野的信徒,也是由衷給予鼓勵。在《致松野函其一》中,曾經提及:「於我(大聖人)未曾得見一面。」(御書1452頁),這句話以大聖人入滅後的今天而,言相當於從未直接參拜御本尊之意。當然也是指從未參拜大御本尊的人。然而,大聖人卻說:「儘管是不曾直接晤面,卻能受持信心,真是了不起!一定可以成佛。」可貴的是這份心意,所以說:「但唯心貴耳。」(御書1240頁)形式上,有沒有見過大聖人、有沒有直接參拜御本尊,這並不能決定成佛。何況是不去大石寺就沒有信心的這種論調,正與大聖人的教示相反,是與本佛即大御本尊為敵。與大御本尊敵對,所以再去拜大御本尊也不會有功德。

「特定的地方」並非「淨土」

御書又教示:「法華經修行者所住之處,可思即是淨土,何煩求之於他處耶。」(御書73頁)修行法華經的人所在之處,就可以想成是淨土,何必這麼麻煩到別的地方去追尋呢?哪有這個必要啊!雖說是淨土,也不是指某個特定的地方。妙法的行者、廣宣流布的行者所活躍之處,那才是真正的淨土。既然教示:「何必這麼麻煩到別的地方去追尋呢?哪有這個必要啊!」日顯宗竟說:「不去大石寺就不能成佛」,可見這是違背御書的邪義。

《教宣手冊》1999年7月3日版

僧俗差別

日顯宗充斥著「僧上、俗下」,根深蒂固的僧俗差別觀。這種封建的歧視仍存在於21世紀的今天。這與大聖人、日興上人教示僧俗在信仰上一律平等的精神完全背道而馳,是大訪法的邪義。

落伍的日顯宗僧俗差別觀

這次的宗門問題,暴露了日顯宗無可救藥的僧俗差別觀。
「僧俗存有合乎大聖人佛法之本來差別,自是當然。」(1991年1月12日 藤本總監致學會書)
「主張在本質上的僧俗平等、僧俗對等,不得不斷言這是信徒不辨佛法的位階,是大增上慢者。」(同前)
「好比是說,僧俗處於完全對等的立場,這是不辨信徒應有的規矩、禮節,在破壞僧俗的秩序。」(1990年12月16日  宗門寄交學會的《詢問書》)

宗開兩祖皆教示「僧俗平等」

但是,大聖人的御書裡,隻字不見僧俗差別的依文,只有說示僧俗平等。
「此世中不論男女僧尼,持得法華經之人,即是一切眾生之主,佛所垂覽。」(御書第1180頁)
「法師品有:『若是善男子、善女人 .........則如來使』之文,無論僧俗、尼婦,但為人說得一句者,即是如來之使。」(御書第1524頁)
「久遠實成之釋尊、皆成佛道之法華經與我等眾生,此三者全無差別,解此,唱奉妙法蓮華經之處,云是生死一大事之血脈也。」(御書第1405頁)
此外,日興上人的《弟子名簿》中,稱弟子寂日法師(僧侶)為「日興第一之弟子」,但、俗弟子(在家)的南條時光也同樣稱為「日興第一之弟子」,完全沒有預設僧俗的差別。

日顯宗的邪義「僧俗師弟義」

日顯宗又主張「僧侶是師,信徒是弟子」的所謂「僧俗師弟義」,將僧侶的支配信徒予以自圓其說。這是出自歪曲的信仰觀,將原本應該直結的「御本尊」與「信徒」之間,介入僧侶,認為信徒的祈求須透過僧侶轉達。

「不可放任住持胡來」

戶田第二代會長早就識破和尚具有蔑視信徒的體質,所以曾嚴正指導:「不可放任住持胡來!」
「不可放任住持胡來!幫和尚的忙、去寺院當義工固然應該,可是他們一直有個壞習慣。和尚總是有把信徒當做佣人、僕人來使喚的壞習慣。」(1954年12月15日  群馬縣高崎市●勝妙寺迎佛式)

《教宣手冊》1999年7月3日版

開眼

日顯宗刁難說:「御本尊須經法主開眼。」但從教學上來看,從歷史上來看,這根本毫無根據。御本尊的佛力、法力,完全是依我們的信心而顯現。

●御書不見隻字提及「法主開眼」

大聖人在御書裡,隻字不曾提及「御本尊須由法主開眼」,反而舉出真言密教為例,教示:「此畫木入以魂魄,是法華經之力。」(御書1191頁)強調開眼須依法華經之力。只要我們以信心去膜拜,根本不須任何特別的開眼儀式。

●一派胡言「本山都有開眼」

日顯和日顯宗厚顏無恥地說:「任何御本尊在本山都做過開眼。」這對照下述,又是一派胡言。

1. 戰後至1970年代
末寺専責印製並直接分送全國

此期間,宗門有關御形木御本尊的印製事宜,都是由東京一座名為法道院的末寺負責,依末寺的需求而分送日本各地。在該寺印製後,裱裝、裝箱至分送的期間,既不曾先送交本山,更談不上法主做過任何開眼。

2. 1979年以後
移交本山後也不曾有御形木御本尊的開眼

本山內事部設立有關御本尊的専責部門,業務由本山收回管轄之後,據服勤的僧侶透露:「御形本御本尊在裱裝的前後,哪有經過法主日顯祈念什麼的,直接就分送到末寺了。」


有關日寬上人摹寫的御本尊
秋谷會長懇談  答覆會員的質疑(1994年5月21日)

※日寬上人摹寫的御本尊相貌,只列出十界眾生的代表,這有何含義?

會長  摹寫自大御本尊的御本尊,都是與大御本尊有同樣的功德,重要的是信仰者的信心,這在先前也曾提過,因為是「觀心本尊」的緣故。
誠如日寬上人所述:「妙法蓮華經五字是本尊之正體。」御本尊的根本,始終是中央首題的「南無妙法蓮華經日蓮」。而且,在御本尊左右兩側所寫的十界眾生,正如御書所示:「受妙法五字之光明所,照現本有之尊形。」(御書1295頁)是被妙法照射才顯出本有的十界。
因此,因為已有代表十界全體的眾生,故不必寫出十界全部的眾生,依然完全表現出本有十界的法理。

※其他是否也有未列舉所有十界的御本尊呢?

會長  只列舉十界相貌代表的例子,還有日興上人、日目上人所摹寫的御本尊。此外,草創期所流布日寬上人的御本尊相貌,也與現在授與的日寬上人御本尊完全相同。

※我明白了。其次是有關脇書,在御本尊記載敬領者的名字,或書寫特別的脇書,具有何種意義呢?

會長  脇書本身與御本尊本身的相貌是不同層次的問題。正如日興上人在《富士一跡門徒須知》所說的,記載御本尊敬領人的名字,是為了表彰此人強盛的信心,流傳後代。因此,終究是信心的問題,脇書並不涵蓋於御本尊的相貌內。。
日昇上人在創價學會常住御本尊的旁邊,寫著「大法弘通慈悲折伏廣宣流布大願成就」,我們也依照此誓願奮戰過來。在御本尊上雖書有「廣宣流布」,但誰也不奮戰,是無法「大願成就」的。畢竟,重要的是膜拜御本尊的人,是如何接受、如何挑戰「信心」。

※日顯宗說:「以授與個人的御本尊為御形木御本尊加以流布,這種作法真奇怪。」

會長  照他們的說法,記載敬領者姓名的御本尊,只有他本人才有功德囉!敢大言不慚說出如此愚蠢的論調,正是日顯宗不懂大聖人佛法,將御本尊視為獨佔品、頭破作七分的證據。
御本尊終究是「一閻浮提一切眾生的本尊」。日顯將此一閻浮提總與的御本尊做為脅迫佛子的工具,正是否定御本尊、罪大惡極的大邪師!

※日顯宗說:「各個家庭所奉置的御本尊,只是大御本尊的抄本,若不直接禮拜大御本尊,就不能稱為以大御本尊為根本。」

會長  那種邪義,在御書裡根本找不到。日寬上人也曾明示:「書寫戒壇本尊,所奉懸之諸山、諸寺、各家,皆是道理之戒壇也。當知,『是處,即是道場』。」奉拜摹寫自大御本尊的御本尊之處,就是即身成佛的道場、靈山淨土。
反倒是日顯及日顯宗的僧侶最接近大御本尊,卻忘記廣宣流布,而墮落、放蕩不堪的醜態,正是背離大御本尊、墮地獄的模樣。成佛並非決定於與大御本尊的「距離」,最重要的還是信心。

《教宣手冊》1999年7月3日版

御本尊

大聖人為一切眾生而圖顯的御本尊,日顯宗竟然拿做要脅信徒的「工具」使用,干犯大謗法。如今在學會推動的宗教改革中,出現了日寬上人摹寫的御本尊,又經由我創價同志之手,齊唱妙法的SGI網路如今已遍佈全世界192個國家。

日寬上人的御本尊授與經過

日顯宗停止發給御本尊

1991年11月,日顯宗向學會發出破門通告的同時,更對學會員停止發給御本尊。日顯向宗門內部下達極不合理的指示,通令今後若非法華講員或直屬信徒,不得發給御本尊,並強迫不甘從命的學會員必須交回各個家庭所奉置的御本尊。

血脈斷絶則喪失授與御本尊的資格

亦即,日顯宗將大聖人為了救濟民眾而圖顯的御本尊當做脅迫信徒表態的「工具」,干犯宗門史上前所未有的大謗法。日顯宗此舉已自絶血脈相承根本的「信心血脈」,喪失了大聖人以來延續至今的御本尊授與資格。

由真和合僧團授與才符佛意

1993年10月,創價學會以日寬上人所摹寫的御本尊為御形木御本尊,開始授與學會員。這是由於枥木縣淨圓寺●成田宣道住持的提議,經日蓮正宗改革同盟、青年僧侶改革同盟的表決通過,並在學會的總務上正式表決,才決定由真和合僧團的學會授與。這正是本佛日蓮大聖人的佛意使然。

御形木御本尊

將歷代法主所摹寫的御本尊刻成模版,或製成照相版,再予印刷而成的御本尊就稱為「御形木御本尊」。當然,功德與原來的御本尊毫無不同。

破折日顯宗叫嚣「假御本尊」的無稽之言

日顯宗對於學會授與御本尊簡直是滿腹妒火,所以一再叫嚣:「假本尊沒有功德。」這是荒誕無稽的謬論!

破折1    須法主許可?

沒有必要 日顯宗聲稱學會授與的御本尊「未經法主許可,不會有功德」,但授與御本尊不須法主許可。御形木御本尊在宗門也有過由各個末寺自行決定印刷,授與信徒的歷。何況沒有信心的假法主,哪須經他許可。

破折2   御本尊須開眼?

沒有必要 日顯宗聲稱:「御本尊未經法主開眼,不會有功德。」但回顧過去,事實上很少有法主為御形木御本尊開眼。1970年代以前,一手負責印製宗門的御形木御本尊,並分送至日本全國末寺的東京法道院,也從來不曾做過開眼。而御書中也找不到一句「不經開眼,御本尊沒有功德」的御文。

破折3   須由本山發給?

沒有必要 日顯宗聲稱:「不是本山發給的御本尊,不會有功德。」但不經由本山,直接在末寺印製、發給的御本尊多不勝數。有實力的末寺是以有緣的法主所摹寫的御本尊作模印製,而授與信徒。

假本尊論毫無憑據

總之,「假本尊論」很明顯地,毫無教義上的佐證。說起來,在竄登法主前的1978年就蔑稱「大御本尊是偽造」的日顯,根本沒有資格談論御本尊。


日顯摹寫御本尊時的醜態

據熟悉日顯內幕、親眼目睹本山真貌的人透露,日顯摹寫御本尊時的醜態,簡直不堪令信徒入目。像這樣的日顯,哪有資格叫嚣「須法主許可」。

邊聽相聲邊摹寫

「我懷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看錯了。竟然猊下(日顯)的桌上放了一部錄音機,還擺了一堆錄音帶,一邊聽相聲、一邊摹寫御本尊。猊下抬頭瞧見了我,又驚又怒,立刻關掉錄音機,怒喝:『混蛋、怎麼回事!』想要揍我一頓。」(熟悉日顯內幕者的證詞)

御本尊未寫完就去做白日夢

「只寫了(御本尊)中央的題目、四天王和一小部分,下面一片空白,根本是『未完成』的御本尊。我還以為他大概是先去上個洗手間,所以在他房間等了一下子,竟然猊下一直沒有回來。我心想:該不會又回睡房睡覺了。於是去到寢室看看,平常不用時都是敝開竟然鎖上了。猊下沒有寫好御本尊,就掉頭去做白日夢。」(熟悉日顯內幕者的證詞)

部分漏寫也不在乎

「猊下對御本尊的馬虎,在宗門內部是出了名的。給某位信徒的常住御本尊,在讚文中漏寫了『未曾有之大漫荼羅』幾個字,跟日顯報告後,他還一臉不高興地說:『當事人有注意到嗎?如果沒有察覺,就這樣裝作不知道』事情也就不了了之。」(改革同盟僧侶的證詞)

《教宣手冊》1999年7月3日版

法主絶對論

日顯唆使宗門的高僧們說出:「法主是與大御本尊不二的尊體」、「法主與大聖人一體不二」的謬論,默許以往宗門不敢輕犯的大謗法,端出「法主絶對論」,破壞大聖人佛法。

法主「不是大聖人」

日顯親口說出,自己是與大聖人、大御本尊一體的大邪說,並唆使宗門的能化僧四處散播。
「本宗的根本,是戒壇的大御本尊和唯授一人、、血脈付法的法主上人......因為唯授一人的血脈所在,就是與戒壇的大御本尊不二的尊體。所以,對這根本二者的信心,絶對不可動搖。」(1991年7月  宗門能化致學會書) 
「從本宗信徒的立場而言,將歷代法主的內證奉同大聖人,在信仰上至為重要。」(1997年8月 日顯在第46回日本全國教師講習會上的說法)

法主是「擔任管領治理的座主」


關於法主的地位,日達上人很明快的指出,是組織負責人的立場,職司「管領」、「治理」宗門組織的「座主」,而不是「大聖人」。
「我宗三寶,乃立御本尊為法寶、大聖人佛寶、日興上人僧寶。對之,日目上人乃座主。如今所言,從事管領,治理大聖人之佛法,善加受領而予治理,亦即具有管領之意。統籌治理,即從事統治。日目上人其後,皆如筒中流水,無非受繼之耳.....因此,代代法主並非日蓮大聖人。」(1977年5月 日達上人在寺族同心會上的說法)
錯誤法主必須捨之 

大聖人、日興上人嚴厲告誡我們,法主或師長有偏離佛法、散播己義時,應該斷然予以摒除。

「但雖為師,倘有誤者,必須捨之。」(御書1097頁)
「雖為當時貫首,若違佛法,私構己義,不可用之。」(御書1709頁) 


問與答

須信伏隨從法主嗎?

問:不對法主隨從,不就是不能成佛嗎?

答:法主不是信仰的對象。成佛最重要的,畢竟是歸命於人法一箇的御本尊。御書也找不到有哪句御文教示「信伏隨從法主」是成佛的要件。

法主不會犯錯?

問:法主不可能犯下違背佛法的錯誤。

答:查證宗門的歷史,過去曾出現幾位法主違背大聖人的佛法,犯下謗法。在此舉出四人,以資佐證。

1. 17世日精
犯下日興上人嚴誡不可造立釋迦佛的大謗法,更在就任法主的第二年,撰《隨宜論》,為造立釋迦佛自圓其說。

2. 57世日正
與邪宗●日蓮宗各派的管長一同合影留念,更以身延日蓮宗管長為導師,一同做勤行。

3. 60世日開
在當時宗門的機關誌《白蓮華》,刊登禪宗達摩大師像的廣告,從中牟利。

4. 62世日恭
二次大戰時,試圖迫使學會接受神符,且默許謗法。又屈服於日本軍閥的淫威,在本山書院供奉神符,二次大戰結束前的1945年6月被火燒死。

《教宣手冊》1999年7月3日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