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5 April 2016

開眼

日顯宗刁難說:「御本尊須經法主開眼。」但從教學上來看,從歷史上來看,這根本毫無根據。御本尊的佛力、法力,完全是依我們的信心而顯現。

●御書不見隻字提及「法主開眼」

大聖人在御書裡,隻字不曾提及「御本尊須由法主開眼」,反而舉出真言密教為例,教示:「此畫木入以魂魄,是法華經之力。」(御書1191頁)強調開眼須依法華經之力。只要我們以信心去膜拜,根本不須任何特別的開眼儀式。

●一派胡言「本山都有開眼」

日顯和日顯宗厚顏無恥地說:「任何御本尊在本山都做過開眼。」這對照下述,又是一派胡言。

1. 戰後至1970年代
末寺専責印製並直接分送全國

此期間,宗門有關御形木御本尊的印製事宜,都是由東京一座名為法道院的末寺負責,依末寺的需求而分送日本各地。在該寺印製後,裱裝、裝箱至分送的期間,既不曾先送交本山,更談不上法主做過任何開眼。

2. 1979年以後
移交本山後也不曾有御形木御本尊的開眼

本山內事部設立有關御本尊的専責部門,業務由本山收回管轄之後,據服勤的僧侶透露:「御形本御本尊在裱裝的前後,哪有經過法主日顯祈念什麼的,直接就分送到末寺了。」


有關日寬上人摹寫的御本尊
秋谷會長懇談  答覆會員的質疑(1994年5月21日)

※日寬上人摹寫的御本尊相貌,只列出十界眾生的代表,這有何含義?

會長  摹寫自大御本尊的御本尊,都是與大御本尊有同樣的功德,重要的是信仰者的信心,這在先前也曾提過,因為是「觀心本尊」的緣故。
誠如日寬上人所述:「妙法蓮華經五字是本尊之正體。」御本尊的根本,始終是中央首題的「南無妙法蓮華經日蓮」。而且,在御本尊左右兩側所寫的十界眾生,正如御書所示:「受妙法五字之光明所,照現本有之尊形。」(御書1295頁)是被妙法照射才顯出本有的十界。
因此,因為已有代表十界全體的眾生,故不必寫出十界全部的眾生,依然完全表現出本有十界的法理。

※其他是否也有未列舉所有十界的御本尊呢?

會長  只列舉十界相貌代表的例子,還有日興上人、日目上人所摹寫的御本尊。此外,草創期所流布日寬上人的御本尊相貌,也與現在授與的日寬上人御本尊完全相同。

※我明白了。其次是有關脇書,在御本尊記載敬領者的名字,或書寫特別的脇書,具有何種意義呢?

會長  脇書本身與御本尊本身的相貌是不同層次的問題。正如日興上人在《富士一跡門徒須知》所說的,記載御本尊敬領人的名字,是為了表彰此人強盛的信心,流傳後代。因此,終究是信心的問題,脇書並不涵蓋於御本尊的相貌內。。
日昇上人在創價學會常住御本尊的旁邊,寫著「大法弘通慈悲折伏廣宣流布大願成就」,我們也依照此誓願奮戰過來。在御本尊上雖書有「廣宣流布」,但誰也不奮戰,是無法「大願成就」的。畢竟,重要的是膜拜御本尊的人,是如何接受、如何挑戰「信心」。

※日顯宗說:「以授與個人的御本尊為御形木御本尊加以流布,這種作法真奇怪。」

會長  照他們的說法,記載敬領者姓名的御本尊,只有他本人才有功德囉!敢大言不慚說出如此愚蠢的論調,正是日顯宗不懂大聖人佛法,將御本尊視為獨佔品、頭破作七分的證據。
御本尊終究是「一閻浮提一切眾生的本尊」。日顯將此一閻浮提總與的御本尊做為脅迫佛子的工具,正是否定御本尊、罪大惡極的大邪師!

※日顯宗說:「各個家庭所奉置的御本尊,只是大御本尊的抄本,若不直接禮拜大御本尊,就不能稱為以大御本尊為根本。」

會長  那種邪義,在御書裡根本找不到。日寬上人也曾明示:「書寫戒壇本尊,所奉懸之諸山、諸寺、各家,皆是道理之戒壇也。當知,『是處,即是道場』。」奉拜摹寫自大御本尊的御本尊之處,就是即身成佛的道場、靈山淨土。
反倒是日顯及日顯宗的僧侶最接近大御本尊,卻忘記廣宣流布,而墮落、放蕩不堪的醜態,正是背離大御本尊、墮地獄的模樣。成佛並非決定於與大御本尊的「距離」,最重要的還是信心。

《教宣手冊》1999年7月3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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