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5 April 2016

三寶

日顯濫用宗門三寶義,鼓吹前所未聞的己義,謂「須尊信當時法主為僧寶」的「假三寶論」,圖謀樹立自己權威的絶對性,犯下大謗法!

日顯的「假三寶論」

日顯說過如下的話,扭曲三寶的本義。
「創價學會將當時的法主貶為『不是尊信的對象』,可以說是大謗法,違背大聖人、日興上人所教示三寶一體的深義。」(1997年8月 第46回日本全國教師講習會)

尊信的對象只有日興上人一人 

日顯在此散播荒誕無稽的邪義,妄言法主也是尊信的對象,亦即信仰的對象。但是,宗門奉為尊信對象的僧寶,正如日寬上人所教示的:「久遠元初之僧寶,即是開山上人」(當流行事抄),畢竟只有日興上人一人。
相對的,歷代法主以下的全體門下僧俗,在傳持、弘通佛法的意義上,是如下所述,為「僧寶之一分」。
「如予無智無戒,亦僧寶之一分也。」
「然則,吾日興上人為嫡嫡瀉瓶之弟子者,分明也。故、仰為末法下種之僧寶。爾來,日目、日道,代代悉是僧寶,及門流大眾亦爾。」(日寬上人《三寶抄》) 

惱亂的日顯自相矛盾 

日顯也曾依據宗門的傳統法義而說:「法主是僧寶以下的立場」,如今卻自相矛盾的模樣,正是惱亂不堪的墮地獄相。
「歷代法主是僧寶以下的立場,草草率率就稱呼他是佛陀、是佛陀的那種說詞,我認為是有點說得過火。」(1983年3月 第4回非教師指導會)

何謂三寶 

佛教徒所應崇敬的三寶,即佛寶(了悟根源之法,具備主師親三德的教主)、法寶(佛所說的教義)、僧寶(傳持、弘揚此法的佛弟子)。宗門宗規第四條明文規定:「本宗以大漫荼羅為法寶、宗祖日蓮大聖人為佛寶、血脈付法之人日興上人為僧寶。」


問與答

批評法主就是破壞三寶嗎?

問:學會批評僧寶的當時法主,不就是破壞三寶嗎?

答:學會破折日顯,是遵循宗開二祖嚴誡謗法的精神,呵責破壞佛法的天魔。《日興遺誡置文》教示:「雖為當時貫首,若違佛法,私構己義,不可用之。」(御書1709頁),訓誡我們,雖然貴為法主,如果是違背大聖人佛法的人,就應該嚴加破折。糾正錯誤的法主,不但不是破壞三寶,反而是在守護大聖人的佛法。

勤行時有祈念歷代法主,所以是僧寶?

問:宗門聲稱,勤行時第三座的觀念文有在祈念歷代法主,所以法主也是尊信對象。

答:這是天大的誤解。如果以列入觀念文當做僧寶的依據,宗門在以前的觀念文裡,第三座也只有列到日目上人而已,還有不列歷代法主的觀念文。觀念文與僧寶並無關聯。

《教宣手冊》1999年7月3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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